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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典型案例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7-20 14:48:49 阅读量:22119

1.蔚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张春民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2013年9月至2022年7月,张春民任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期间,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公务车辆,且该车辆日常运行费用均由下属单位列支。2023年3月,张春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沽源县第一小学原校长李成富私车公养问题。李成富任沽源县第一小学校长期间,先后从学校列支个人车辆修理费、加油费共计1.08万元。2023年5月,李成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康保县屯垦镇政府水利助理戈录飞公车私用问题。2023年3月至4月,戈录飞驾驶所在单位公务用车多次出入其居住小区,并将车辆长期违规停放在居住小区内。2023年5月,戈录飞受到诫勉处理。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对从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视而不见,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重,一些单位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制度漏洞,“车轮上的腐败”仍禁而未绝。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抓手,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张家口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本部门本领域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自查自纠,对照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堵塞使用和管理工作漏洞,着力提升全市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对公务用车违规违纪问题的执纪监督和查处惩戒力度,严肃查纠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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