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28 09:06:06 阅读量:180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宣化区进行了常规巡视。12月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次难得的“政治体检”和激励鞭策,坚持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较真、不贰过,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细化措施,严格督导,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过硬的作风、最务实的举措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书记专题会、常委会,学习传达巡视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省委巡视组对宣化区巡视,是对我区思想政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检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对此,宣化区委、区政府坚持从自身抓起,严肃对待、虚心接受,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深剖问题根源,集中整改落实,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加快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区委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由区委书记张聪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区委常委牵头,组成了9个专项整改小组,构建起“1+9”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协调联动、有效衔接的工作格局。2018年12月13日区委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会,先后召开6次区委常委会、12次调度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攻坚难点问题,督促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细化任务,压实责任。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我区存在的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5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5个方面,并逐项明确责任区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三级负责制”,按照“谁整改,谁审核,谁验收,谁负责”原则,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为主体责任人,责任区领导承担整改事项审核把关责任,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组长承担整改验收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
(四)严格督导,狠抓落实。整改过程中,每天一调度,对遇到的问题集中会诊、逐一过堂。对“一事一档”进行了规范化要求,建立日报表制度和周通报制度。在整体推进整改的基础上,坚持分难易、分批次进行点对点督办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针对巡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吃空饷”清查治理行动、基层财务整治行动、机关作风纪律整顿行动、文山会海整顿行动、信访维稳攻坚行动、改进和治理新闻媒体报道行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攻坚行动等8个方面的专项行动,切实将整改做到点、线、面结合。加大督查力度,联合区重点工作大督查督导组开展3轮督查,特别针对公益宣传广告栏、政务公众平台、“吃空饷”问题、办公用房超标等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进行清查,严格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按照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区委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政治站位,聚焦整改问题,压实主体责任,采取“专班负责、同步整改,集中研究、攻坚拔寨”的办法,以严的要求、高的标准,一项一项进行研究部署,一条一条制定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深入推进,狠抓整改成效,确保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6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55个,基本完成4个,未完成2个。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5至2017年开展学习,缺席人数较多,学习效果层层递减。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河北省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宣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新确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按照党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化要求,组织开展了宣化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学习效果明显提升。对负责理论学习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②乡镇普遍存在不重视学习、应付学习,浮在表面、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有的党员干部说不清“四个意识”“四个全面”具体内容。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压实乡镇党委抓政治理论学习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乡镇党委会议必学、乡镇开展培训必讲、乡镇有关会议必考。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以考促学”工作的通知》,加大干部政治理论测试力度,定期集中对党员干部进行以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为主要内容的闭卷测试,并将考试成绩与干部个人年终考核挂钩,年内累计3次不合格,进行诫勉谈话。制定《宣化区委宣传部关于2019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宣化区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配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新时代面对面》等书籍;围绕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学习宣讲,并对部分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参加测试的乡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在‘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方面,中央环保督察组2018年6月转办的问题案件,截至巡视期间仍未实施整改”问题。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办通知要求,涉及问题的乡镇立即成立调查专班,并联合多个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成立专案小组展开调查取证,制定可行性恢复计划。对于破坏原有植被问题,立即开始补植林木。目前,该地块已种植各类树木64320棵,套种各类农作物420亩,边坡、路边种草100亩,新打机井3眼。对涉及问题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扫黑除恶不够系统深入”问题。
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区委部署较为迟缓,勇于“揭盖子”不够。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大调研活动,由处级领导牵头成立15个调研组,分领域、分行业、分片区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查找打击盲区,剖析治安乱点,深挖案件线索,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制定《宣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会议制度》《2019年度宣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对存在涉黑涉恶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②一些领导干部同黑恶势力斗争的力度不够。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着力强化责任担当,锤炼纪律作风,打造扫黑除恶的坚强队伍。制定出台了《关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联点包案制度》等制度,加快推进涉黑涉恶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2018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大扫黑除恶工作评分权重,对工作懈怠、进度滞后,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大局的,予以组织处理。
③全区恶性案件较多,打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力度不够。一是坚持快打严打,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和涉恶9类犯罪,全力侦办上级督办案件。坚持重拳出击、从快侦办,先后开展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破小案”等系列专项行动。二是强化协同办案,制定《宣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会商工作制度》,创新办案思路,拓宽沟通渠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紧盯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社会治安乱点和重点地区治理工作。四是组织集中宣判,对6起共40名对犯罪嫌疑人的涉恶团伙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2.关于“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各方面工作协调推动不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没有专题听取过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关于管党治党方面的汇报,区委常委会也没有专题研究过上述机关的党建工作”问题。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关于管党治党和党建工作汇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完善了定期听取汇报的工作机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驾驭复杂局面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欠缺,一些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信访维稳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信访维稳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分解到各乡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矛盾隐患大排查、大化解“百日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时间、整合力量,积极化解新生问题。三是推动事要解决,以巡视组交办案件、信访积案、集体访案件为重点,严格落实区党政领导接访包联工作机制,由区级包案领导牵头,组织责任单位及承办单位进行调查落实。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印制明白纸、宣传单,引导上访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上访。五是建立长效机制,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的原则,制定制度文件,确保工作长期坚持开展。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优化政治生态着力不够”问题。
①谈话中反映原区县干部融合不够。制定《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区干部开展了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根据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结构情况,对区委委员进行补选,5名同志由区委候补委员补选为区委委员。
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对发现的部分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问题,既未予以查处,也未如实向巡视组报告。完善《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市宣化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区委常委会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宣化区清查治理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违规问题的工作方案》,对全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查,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
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委常委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发挥领导和督促作用不够”问题。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多次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在巡视工作结束后,完善区委常委会议题征集、酝酿制度,由分管脱贫攻坚的区委常委负责每月向区委常委会提交相关议题,随即召开五次专题常委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形成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常委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的长效机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①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对扶贫人口信息录入不精准的问题进行逐条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国扶系统中进行修改;对已死亡建档立卡的人口信息进行逐条核实,并对属实的在国扶系统中标注死亡减少;对存在“六不评”情况的人口信息进行逐条核实,将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人员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对低保、五保户等未纳入建档立卡户的问题逐人核实,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在国扶系统开放时录入系统。
②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学校对于建档立卡贫困生未按政策享受“三免一补”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区教育局已及时为相关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发“三免一助”资金。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举一反三,强化整改落实,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已全部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对涉及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③扶贫产业同质化,一“光”(光伏)到底。一是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因地制宜选择扶贫产业,培强壮大农牧、旅游、手工业等扶贫产业,形成光伏、特色种养、特色林果、乡村旅游、家庭手工业、电子商务“六大扶贫产业”齐步走的发展格局,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产业全覆盖。二是培树壮大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使其与贫困户的关系更加紧密。通过企业带动,使得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
④2016年建成的扶贫电子商务服务站长期闲置。对全区贫困村电商扶贫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汇总,健全完善项目说明、服务项目、服务流程、规章制度等,由区商务局集中专业管理,指导各村运维人员结合本村特色农产品实际,不断提高使用率,促进贫困户增收。完善电商扶贫项目介绍、服务项目、服务人员规章制度、代销代购流程,并做到制度上墙。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存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失职渎职等现象”问题。制定《关于对全区所有扶贫、涉农项目及资金实行“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网格化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专项监督检查人才库,在全区各行政村设立监督哨,监督“人脸识别”系统推广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务公开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村务公开监督工作,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全力推进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办工作,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与扶志结合不紧密”问题。
①目前仍未按要求设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财政已分批次将担保金存入银行。
②有的将扶贫资金作为股份投入企业获益,造成贫困户“坐等分红”现象。一是做好分类施策,分类指导,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特色种养、特色林果、家庭手工业、公益岗位等产业项目和引导就业的措施实现增收;无劳动能力的,通过流转土地、光伏扶贫、资产收益等项目获得稳定收益。二是全区认定扶贫就业车间、家庭手工业等“微工厂”10家,带动全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签订劳动合同,实现持续稳定增收。三是生态扶贫方面,优先流转贫困户的土地,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务工。四是通过一批龙头企业、扶贫成效好的合作社带动,优先聘用贫困户务工,促进本村镇及周边乡村大量的贫困户实现增收。
4.关于“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区委常委会未听取过各乡镇(街道)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向区委全会报告工作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专题”问题。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听取乡镇和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常委会已分别听取了乡镇和街道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区委十届三次全会,专门列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坚强思想保障”专题,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专项部署。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制度层面对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公益广告宣传展板内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二是24小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指导属地网站、自媒体及政务微信接受网上举报,全面清理整治有害信息,重要节点、事件盯紧防范重点人群。三是印发《宣化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新闻审查管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视不够,对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保护不够,宣化古城已明显落后于AAA景区标准,面临被摘牌危险”问题。制定宣化古城创建AAAA提升规划和宣化古城保护规划。挖掘古城文化历史内涵,编制宣化文化旅游手册。设立宣化古城导视导览标志牌3处,为各景区增加景区导览指示图6处,停车场引导牌6处,安装垃圾箱147个。督促景区新增旅游厕所14座,完善景区道路,增加绿化美化亮化程度。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按照市委新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将未列入政府工作机构的全部列入政府工作机构,并重新任命领导班子成员。对5名超编配备领导职务同志改任非领导职务,撤销超配组织机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统筹盘活干部资源方面办法不多”问题。制定《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干部担当实干。将5名新提拔“90后”干部、2018年新录用的7名四级联考公务员、9名选调生和7名大学生村官期满转事业编人员安排到偏远乡镇工作,偏远乡镇缺编情况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步,继续加大对偏远乡镇的政策倾斜,强化超编部门干部消化措施,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偏远乡镇满编。
2.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虚化弱化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差距。乡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普遍开展不扎实”问题。制定《关于深入做好“五学”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从学习、培训、“以考促学”等方面完善制度。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内容学习力度,每年各级党组织书记联系实际讲一次党课,并对党课讲稿进行严格把关。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定期学,加强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检查,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了抽查、通报。三是开展培训辅导学,将“两学一做”作为干部、党员、党务工作培训必讲内容,定期对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四是定期理论测试促进学,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理论测试,将考试成绩与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挂钩,并对政治理论测试情况进行通报。结合党建目标完成情况,将各单位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各项要求情况列入区委巡察、督察、督导和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五是选树典型实践学,选树了一批在“两区”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对其先进事迹在《宣化区组工通讯》、“宣化区党建网”刊发,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身边先进学习,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对乡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参加测试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对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①农村无集体经济收入占24%,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占12%。一是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一步盘活集体资产,通过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发展股份合作、用活帮扶到村资产等措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全区无集体经济收入村占比有所下降。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宣化区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台账》,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②一些现任村“两委”干部存在违法问题记录。加强村干部法制教育,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对省公安厅反馈的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记录的原任村“两委”干部严格审查甄别,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参选资格。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对新当选的“两委”班子成员逐人“过筛”,及时清退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③区直和乡镇、街道机关党建不同程度存在重形式轻实效、不规范等问题。对抓实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做实做细区直和乡镇、街道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加强政治学习,落实好“两学一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对机关党建进行业务培训,举办全区组织员专题培训班,加强机关党建业务辅导。三是强化政治理论测试,定期对全区机关科级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测试,“以考促学”,将考试成绩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四是持续开展机关星级党组织建设创建工作,从班子配备、队伍建设、发展党员等各方面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五是促进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机关干部搭建实践锻炼平台,选派机关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共建共创共担共考”社区帮扶活动,机关干部到社区开展志愿活动。六是加大机关党建考核力度,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全区乡科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实效化的通知》,对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机关科级干部参加理论测试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村‘两委’换届选举资格审查存在盲点”问题。严格村“两委”换届人选资格审查。在乡镇联审的基础上,组织22家区级联审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区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二次审查甄别,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候选人取消其参选资格。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人选资格联审长效机制,确保今后村“两委”选举资格审查无盲点、无死角。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文山会海’问题依然严重。”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提高质量效率的通知》,开展“文山会海”整治行动。公文方面,切实加强公文的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按照发文程序和要求审核,切实减少发文数量。会议方面,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后迅速安排区级相关工作,不再另行安排会议;改变会议形式,采取视频调度、召开片区会议、合并召开相关会议等形式,安排调度工作,进一步减少全区性会议数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照搬照抄广告牌匾”问题。制发了《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通知》,对错误广告进行删除,并对全区的公益广告牌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规定的及时更换,挑选符合区情的公益广告在全区播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重痕迹轻实效”问题。制定《关于规范责任状使用强化责任落实的通知》,对承诺书进行严格控制。省委巡视之后,区委、区政府未签订新的责任状和承诺书,将2018年度已经签订的责任状及承诺书所列的内容作为考核内容。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处典型案件少,影响面小,震慑力不够,一些干部我行我素。有的领导干部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并长期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车”问题。对全区干部进行教育,要求全区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宣化区开展清查治理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违规问题的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清查治理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违规问题清查行动。对涉及问题的相关同志进行问责。
3.关于“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屡禁不止”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部门和干部缺乏责任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成立专门工作组,集中开展接访约访下访,坚持一案一策、集体研究,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制定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并公开答复承诺群众,限期落实到位。
(四)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履行主体责任有缺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①落实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不全面,一些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具体不深入。一是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制定《宣化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对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制定《关于报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7月和翌年1月向上级党委、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翌年1月向上级党委、纪委监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班子其他成员翌年1月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人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廉洁自律情况。
②2016年以来区委主要领导批办案件多数为圈阅,无明确批示意见。认真梳理主要领导批示案件,深入挖掘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宣化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提出“党委(党组)书记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推动任务落实”;同时明确“区纪委、区监察委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部署落实的监督”,确保区委主要领导批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③一些乡镇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明确乡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值班、约访、下访制度,全程跟踪解决信访问题,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①对党内政治生活理解不深刻,执行不严格。制定《关于深入做好“五学”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所在支部或包联基层党组织讲一次党课。12月底前,每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年度组织生活会,对支部整改工作提要求,对支部建设进行指导,并形成常态。
②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不严格。向受到函询、诫勉的干部单位党委(党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抓好整改。制定《关于召开乡科级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对被纪委函询、诫勉的干部要求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逐一说明,同时举一反三,对被全区通报的干部也要求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对照检查材料区委严格审核。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并在今后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多发,乡镇普遍存在虚假发票、白条入账、大额支现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问题。一是成立区基层财务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区集中开展基层财务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制定《宣化区基层财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将《宣化区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24项制度,制成《宣化区财政财务制度汇编》,向全区各单位下发,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四是组织全区各单位260余名财务人员,开展为期2天的《政府会计制度准则》专题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五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关于“巡察工作薄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对政治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未按要求将巡察办明确为区委工作部门”问题。制定《张家口市宣化区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部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工作质量不高,巡察组普遍对政治巡察内涵和要求把握不准,巡察报告均用大量篇幅反映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问题。一是围绕“如何开展政治巡察”“巡察工作中如何发现、甄别问题和线索”等主题进行了培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围绕“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巡察,针对不同单位的性质特点确定巡察方向内容,避免巡察报告同质化,准确对被巡察单位进行政治画像。三是从巡察人才库选派干部参加市级巡察,拟派出第一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的巡察干部参加市委提级巡察,通过“以察代训、跟班轮训”,有效提升基层政治巡察能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方式方法单一,多局限于调阅支部会议记录、财务账册等,巡察期间很少收到群众来信”问题。一是组织巡察机构人员学习《巡察工作规则》,强调在巡察过程中要充分利用“12+N”的工作方式开展巡察工作,除采取调阅资料、财务账册等方式外更要发挥好调查问卷、受理举报、明查暗访等方式,提高巡察质量和效果。二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听取第三轮巡察汇报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巡察组按照巡察程序和方法不折不扣地开展巡察工作,每轮巡察充分利用发布公告、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在区电视台、政府网站及美丽宣化、张家口晚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提高巡察实效。三是创新方法广泛发动群众。各巡察组在第三轮巡察实施中充分利用“12+N”的方式开展巡察,同时在被巡察单位驻地和基层单位、行政村大范围张贴公告、设立意见箱,广泛宣传,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收到良好巡察效果。
(五)加强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方面
关于“2012年10月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原宣化区反馈4个方面问题,2016年5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原宣化县反馈4个方面问题”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未召开常委会专题进行研究,责任清单不明,督导落实不够,有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区委十届第八十七次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了省委第九次巡视组反馈意见和2012年10月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原宣化区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和2016年5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原宣化县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中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并制定《中共张家口市宣化区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六项具体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2018年12月3日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12月19日,区委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查摆,认真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汲取深刻教训,将任务落实在当下,将责任落实在当下,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指出的‘个别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完善各类制度,研究具体整改措施。二是依据《宣化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支出管理规定》《宣化区财政支付中心预算单位审核报账办法》,对相关单位的费用使用支取情况进行核查,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回,上交财政。三是对涉及此项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存在‘吃空饷’”问题。在全区范围开展“吃空饷”专项清查治理,核实“吃空饷”人员具体情况并进行分类处置,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对涉及的“吃空饷”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吃空饷”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接待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问题。制定《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落实。迅速开展清查整改,收集汇总各单位整改材料,举一反三,全面自查,严格控制,只减不增,并做好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问题。下发区纪委书记签名的“致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一封信”,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进一步细化班子分工,加强日常管理,做到“三转”真正到位。制定《乡镇、街道纪(工)委考核实施细则》,对专职干部专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责令“三转”不到位的乡镇、街道作出检查,对主要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共立案19件、组织处理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采取第一种形态50人,第二种形态64人,第三种形态5人。
三、全面巩固提升,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区实际,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整改内容,坚持不懈抓整改,不断扩大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建设“经济强区、文化名城、美丽宣化”的不竭动力。
(一)保持力度不减,狠抓后续整改工作。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后续整改工作不能放松。宣化区委决定,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继续保留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好统筹推进。坚决摒弃“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梳理对照,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方案紧盯不放、善始善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扎实有效落实,坚决杜绝虎头蛇尾、草率收兵。
(二)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持续加大举一反三力度,重点在制度建设、督导问效、责任追究等方面下功夫,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对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和自查自纠行动,不断扩大整改效应,努力在深化巡视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深化改革发展上见到新成效。
(三)着力建章立制,健全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切实构建起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宣化区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督导各级各部门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咬紧“常、长”二字,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对整改工作中懒政怠政的现象,将进行严肃问责,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用巡视整改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上台阶、上水平。
巡视整改是没有尾音的警钟序曲,是长期持续深入的过程。我区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举全区之力完成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全面从严治党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成效,向省委、市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3-323869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宣化区建国街街道永安街8号;邮政编码:075100;电子邮箱:xhqzgbgs@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宣化区委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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