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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10 16:43:31 阅读量:22828

1.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股副股长刘晓宪违规参与企业经营问题。2021年9月以来,刘晓宪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活动,并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参与经营企业提供所掌握的工作信息,方便其开展相关业务。2023年8月,刘晓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察北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兽医科副科长冯志兵违规帮助管理服务对象办理检疫证并收受礼品问题。2023年6月,冯志兵利用职务便利为某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办理运输动物检疫合格证书,收受该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2023年7月,冯志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免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沽源县草原水城事务中心环卫服务中心主任米小刚违规乱收费问题。2023年4月,草原水城环卫中心购买垃圾收集容器免费配发给商户,米小刚以缴纳押金为由,违规向商户收取2.18万元,且现金保存未入账。2023年7月,米小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违规收取押金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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