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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01 15:07:36 阅读量:20458

1.市生态环境局怀来县分局信息中心主任郭红珍违规帮助企业承揽业务并收受好处费问题。2017年至2019年,郭红珍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辖区内管理服务企业介绍某公司检测设备及运维业务,收受该公司好处费3万元。2023年7月,郭红珍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2.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雕鹗镇管理所所长郝瑞林违规乱收费问题。2021年10月,郝瑞林配合镇执法队参与行政执法期间,以支付清理河道垃圾费用为由,违规收取辖区内7家饭店共6700元。2023年7月,郝瑞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职。

3.宣化区审计局原副局长陈真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陈真理违规向某公司投资2.5万元,购买该公司经营股份,并约定公司盈利后按比例向其分红。2023年6月,陈真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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