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24 16:59:31 阅读量:30957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张家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秦雪峰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作出处理。
经查,秦雪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恣意妄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金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贪赃枉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秦雪峰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秦雪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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