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2-30 12:43:14 阅读量:37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9月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长期坚持,长效落实,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问题、带头开展整改、带头制定制度。同时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工作。2023年10月25日以来,召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3次,局长办公会13次,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会议2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各科室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梳理3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学习宣传党的理论政策及落实市委重要工作安排不够深入扎实。一是针对“学习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调度一次党建重点工作,分管领导每月调度一次党建重点工作。通过调度、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限时进行整改,推动党建工作规范运行。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下发党建工作督办单、主题教育工作督办单,推动各支部立行立改。同时盯紧盯实心得体会整改。要求撰写心得体会与民政民生工作结合不紧密的党员干部,结合岗位特点和民政工作实际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针对“宣传党的惠民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局党组推动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组织全市300多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救助政策水平;强化媒体平台运用,利用新闻发布会、微信群、公众号等积极宣传救助政策。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关心问题。加大走访宣传,制作印发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进一步加强公众号宣传,增加发布频次,丰富发布内容,增加关注度。同时加强信息发送,完善使用功能,使公众号使用更加便捷。三是针对“落实市委“三找”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局党组持续推进“三找”,推动领导干部和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开展“找差距、找问题、找短板”,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坚持对标对表,组织相关科室实地考察学习,通过“走出去”切身体会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局实际进行对标对表,不断推动工作开展。完善整改措施,针对问题、差距和短板,对照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一对一建立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成效。建立制度体系,根据“三找”找出的差距、问题和短板,分别建立了《张家口市民政局工作晾晒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以制度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四是针对“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及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相关科室印发了《优化地名命名及门楼牌编码办理流程实施方案》,规范了全市门楼牌编码办理流程,加强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同时召开全市区划地名工作会议,对门楼牌编码办理工作专门进行督导调度,指导各县区通过为企业提供一次性告知书、提供上门办理服务等措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目前,全市门牌编码办理时限已压缩到5个工作日,对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的申办事项实现了即来即办、当日办结。成立招商工作专班,完善招商项目库,制作招商宣传片和招商宣传册扩大宣传力度,全力破解工作中遇到的瓶颈。
(二)落实党对特困群众的相关救助政策不到位,救助工作存在短板不足。一是针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方式单一”的问题。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鼓励以社会化参与为补充的“物质+服务”多样化救助模式,补齐资金和物质单一救助的短板不足。同时印发《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第三方服务内容拓展至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让社会救助更有力度、更有温度。二是针对“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效率不高”的问题。市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部门,提交受助人员照片、受助人员登记表、救助寻亲表、全国救助寻亲网登记表、受助人员落户情况说明、公安护送来站证明等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开展落户工作。同时加强与改进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理论政策学习、丰富工作手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三是针对“推动接收县区孤儿工作不够快”的问题。市儿童福利院和县区民政局积极协调配合,把机构养育孤儿及时接回到市儿童福利院养育。相关县区民政局安排专人补充完善了孤儿档案,完成了孤儿入院登记等工作,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圆满完成了巡察整改任务。
(三)落实养老工作有关政策精神不够有力,推动全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一是针对“助企纾困的政策引导力度不够”的问题。市民政局积极为社会资本投资开办的日间照料服务设施提供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新建、自有产权房屋改建、租赁房屋开办,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连锁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一次性奖励。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并抓好有效落实。完善供地政策、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再通过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的运营成本。制定出台长远发展规划及支持政策。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张家口市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建设三年规划(2023—2025年)》和《张家口市关于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建设运行的十条支持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形成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之前处于经营亏损状态的社区日间照料站,现收支基本持平。二是针对“推动提升老年人护理服务水平有差距”的问题。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于2023年8月—9月,再次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集中轮训并组织进行资格考试,护理人员年度通过资格考核总人数达到446人,超过省厅任务。以赛促学,积极锻造高素质专业养老服务人才。2023年9月组织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河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我市1人获三等奖,1人获优胜奖,1人获优秀工作者,张家口获优秀组织单位,创历届参赛最好成绩。持续开展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升整体水平。2024年,按照省、市关于民生工程总体部署和要求,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民生工程,印发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任务分解,截至目前,年度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412人。三是针对“指导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多样性活动及提高精准服务方面不够到位”的问题。市民政局指导县区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探索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张家口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公办养老机构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加强老年文化活动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升项目,争取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农村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重点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探索创新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模式。按照市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张家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领衔重点改革事项安排〉的通知》,将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改革纳入深化改革领衔重点改革事项。督导下花园区加强整改,提高入住率。2023年7月19日向下花园区民政局下达了《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督办函》,要求下花园民政局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截至目前,下花园区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超过全省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平均水平。同时,2024年将在全市全面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指南》,指导各县区按照老人自愿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全面提高全市各公办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四是针对“推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不够有力”的问题。推动全市14个涉农县区全部建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占比100%;超出全省45%的平均水平。市民政局推动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县(区)级有平台指引、乡镇(街道)有中心承接、村(社区)有场所服务的要求,到2024年底,推动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全覆盖目标。目前,全市除塞北管理区(无乡镇)外的18个县区全部建成县乡村三级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已超过建有率占比≧65%的省定目标。
(四)指导基层民政工作不够有力,社工站、物委会和村级民主管理等工作仍需加强。一是针对“推动社区工作站建设全覆盖进展不快”的问题。市民政局组织相关科室通过微信、电话、实地督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落后县区的沟通协调和督导,尤其是加大对宣化区的督导力度,到2023年底,宣化区14个乡镇社工站均已建成,全市232个乡镇(街道)建成247家社工站,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荐选树省级示范社工站和市级示范社工站,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社工站建设质量。二是针对“指导物委会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不充分”的问题。市民政局于2023年11月23日印发《关于加强物委会建设督导整改的通知》,市县两级组织19个督导组,分赴辖区街道(县城所在镇)和社区抽查督导物委会建设情况,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督促责任街道(镇)进行整改,到2023年年底,这些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对村务公开和村级民主管理督导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村务公开督导检查制度》,对市县两级工作指导部门和乡镇、村都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督查工作规定,同时向各县区下发《关于加强村务公开问题督导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民政局对照全市村务公开工作“五规范”要求,进行实地督导,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和差距的地方,责成所在乡镇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全市实现了村务公开时间规范、内容规范、阵地规范、程序步骤规范、公开档案管理规范等“五规范”的村稳定在了95%以上的目标。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存在安全隐患。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一是针对“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未按有关要求将落实该项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四述报告中”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责任制度。同时全体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个人四述报告。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讲话及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二是针对“所属或监管的部分单位灭火器到期未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加强安全生产。2024年1月印发了《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024年3月印发了《张家口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并安排局领导赴包联县区进行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制定了《消防安全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已全部更换。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将责任压实到每个科室、每名工作人员。聘用第三方服务机构、专家帮助我局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现场进行指导。2023年7月21日,向经开区民政局下达了《关于巡察组反馈问题的督办函》,经开区民政局向市局提交了《关于马路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灭火器隐患问题检查整改报告》,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过期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同时,推动经开区建立健全了《养老机构灭火器日常管理制度》,确保所属区域养老机构不发生类似问题。
(六)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够实。党组对下属单位和党员干部管理要求不够严格。一是针对“有关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设置违反财务规定”的问题。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党总支会,会议明确中心财务工作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三重一大”党总支会议决定制度,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和人事工作,明确财务人员责任分工及岗位职责,确保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2024年起,单位记账、审核、主管人员权限明确由不同人员担任。局党组责成局规划财务科对相关下属事业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明确主管、记账、审核人员职责权限,防止舞弊,保障中心各类工作业务事项有序开展,并且避免同类问题发生。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财务岗位分工与设置制度》。联系市财政局国库处为会计申请记账、审核账号,从2023年9月开始,分设了主管、会计、出纳不同的岗位。副科级领导分管中心财务工作。局党组责成局规划财务科对低保核查中心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同时,市局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培训学习,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配备情况的督导检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针对“相关下属事业单位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彩助学金”的问题。局党组责成分管领导到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要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坚决杜绝以现金形式发放任何资金。提升财务人员素养,将《政策制度汇编》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包括财务部所有人员对每项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全面解读,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手续。三是针对“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市民政局及时将受处分党员干部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认真做好举一反三工作,对近年来受处分人员进行台账化管理,逐一查看档案,看是否放入处分决定,做到不漏一人。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要求,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七)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针对“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和工作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正式印发了《中共张家口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和议事进行了规范。制定和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在执行制度时,坚持不打折扣、不加选择、不搞变通,推动制度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及时编发会议纪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要求,每次党组会议后按规定程序编发会议纪要并存档,持续跟踪问效。二是针对“党组会议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推动加强会议记录规范化学习,要求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认真学习《中共张家口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规范化模板进行记录,切实提高记录的规范性、全面性、准确性。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记录规定,真实反映会议讨论内容及全过程,重要发言做到详细记载,会后继续整理完善、查漏补缺、核对修正,及时编发会议纪要。针对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发表意见较少,或者不发表意见的问题,将会议议题提前发到班子成员手里,提前准备,确保在会上发言准备充分,征求意见到位,完整记录事项的讨论过程,体现与会人员逐一表决及主要负责人末位表决情况,确保会议讨论过程及相关表态痕迹可查。三是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乏力”的问题。市民政局督促相关单位推动审计工作,持续推进解决遗留问题,加强与房开公司、施工单位、审计机构、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力度。目前,财务审计有序推进,下一步继续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后续相关工作事宜。
(八)派驻机构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到位。一是针对“日常监督形式单一”的问题。驻局纪检组围绕文件传阅、“三重一大”、重点工作事项、调研中的“四风”问题、资金监管等方面内容,向市民政局下发工作提示;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纠治“四风”工作开展明察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双清单三台账,四为工作台账,围绕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国旗升挂、防汛救灾、耍官威、首都两区等有关工作进行督导;对市民政局提拔、晋升、调整岗位的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针对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在重要时间节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事业单位,对其一把手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出具有关纪检监察意见。建立协商机制,提交市民政局党组重要事项,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提前沟通报备。二是针对“教育整顿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对市民政局统计上报洪涝灾害后重建项目资金抽查,实地走访养老机构,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市民政局下发了提醒函,并督办完成整改;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关于灾后重建监督工作提示》要求,与市民政局沟通对接,对涉及市民政局灾后重建的3项重点任务开展实地督导检查,一同深入相关县区,与机构负责人和服务对象进行座谈交流;针对市领导交办的有关我市殡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市民政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到县区殡仪馆开展督导检查;开展市民政局重点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加强对科级干部的了解和监督。
(九)服务群众工作不够到位。一是针对“指导县区婚姻登记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服务自查自纠,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并下达了整改通知,对存在问题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了整改,取得实效。持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按照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婚俗改革的通知》要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设置独立的婚姻家庭辅导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完成率100%,超过省定目标任务。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举办调解技巧专题讲座,各县区婚姻登记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的综合调解水平和能力。二是针对“市殡仪馆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的问题。市民政局督促市殡仪馆进一步强化管理,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专人回访,做到全覆盖,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反馈,建立回访台账。提供“管家”服务制度。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不同丧属的不同需求,采取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工作人员24小时解答问题,工作人员在服务中秉持着“事无巨细”的工作态度,贴心地为家属提供治丧服务。针对限制外地盒寄存问题,对外地盒、外带盒不限制寄存,并设立专门的骨灰寄存处,加强解释工作,对于治丧群众的疑问进行耐心地解释。针对鲜花、花圈、骨灰盒等个别商品价格偏高问题,充分调研鲜花和礼炮的市场价格,完成招标工作。对骨灰盒和花圈重新进行价格测算,在保证殡仪馆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调整价位,让利治丧群众,以降低殡葬群众的治丧成本。三是针对“西山公墓东门平时不开门,群众出入不方便”的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召开支委专项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东门全年对外开放,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值守。成立防火管控小组,抽调各个部门人员进行常态化“禁烧”工作,对祭祀群众进行引导和寄存冥币及其他焚烧物品,对腿脚不便的祭祀群众,安排专人用电瓶车免费接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管理,做到禁燃禁放,积极引导群众采取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等低碳环保的祭祀方式。
(十)工作作风不够细不够实。一是针对“对低保、特困对象认定工作不细致,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逐项进行梳理,采取调研督导、建立机制、统筹部署、清单管理的工作措施,对县区、乡镇审核审批、冒领救助金、死亡享保等情况进行严格排查,结合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统筹部署,强力推进,确保社会救助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严格按照市局印发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政策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强对乡镇审核审批权限监督管理,定期对乡镇审批情况进行核查抽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2024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方案》要求,指导各县区全面提标扩面。同时结合“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推进,要求各县区逐项对照,逐项排查,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二是针对“对死亡冒领救助金工作督导检查不够有力”的问题。市民政局印发《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社会救助领域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指标方案(试行)》,对低保政策落实方面进行自查,强化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和监管,确保发放精准,救助精准。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对整户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集中排查。目前,市民政局对巡察发现2020年以来各县区发生错保、漏保问题全面整改,追回相关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精准,不出现“漏保”“重复保”现象。三是针对“对福利彩票销售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市民政局指导福彩中心制定了福利彩票销售“五提”目标,即:党建提质、销量提升、队伍提振、运行提效、安全提质,充分激发福彩市场潜能。进一步完善《福利彩票投注站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给予评定出的星级站点补贴奖励,增强投注站业主信心,进一步完善《福利彩票市场巡查服务激励管理办法》,增加市场工作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拓展即开票销售渠道,强化业务员培训。创新开展销售活动,自主开展一系列福彩销售竞赛活动,活动期间销量明显提升。通过公众号、抖音号、百度百家号等各类宣传媒介进行推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十一)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一是针对“干部梯次配备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局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了机关干部队伍五年规划方案,按年度退休人数,逐步优化干部梯次,通过考录、调入和遴选等方式补充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二是针对“中层干部储备不足,岗位空缺较多”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完成部分岗位调整,下一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宜的原则,对全局现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摸底筛查,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筛查情况,经局党组会动议酝酿后,形成工作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完成岗位调整。三是针对“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严格,少数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问题。市民政局已为相关同志办理退休和职务调整手续,问题整改已完成。
(十二)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一是针对“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局党组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成员也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进行自查,防微杜渐,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集中力量深入自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相关党支部书记重新认认真真独立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并进行了深刻的检讨,亲笔撰写了认识深刻的个人检讨书。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检查、加强学习培训、开展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对党内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学习,熟悉掌握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针对“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市民政局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编制了《张家口市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指引》,健全完善了市社会组织党委议事规则,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摸底调查,对社会组织党建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十三)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工作不坚决不到位。一是针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召集局工会和局财务科有关人员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按照工会法人选举规定,召开工会会员大会,选举出新的工会法人;报市总工会批准备案,更换新的工会法人证书。办理系统工会银行账户年检,更换开户许可证,收集齐银行账户年检所需的相关资料后,及时向张家口银行提交申请,办理完年检手续,取得了新的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重新启用。二是针对“对离任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市民政局督促下属事业单位与省有关部门进行核实,通过查看原始凭证、重新填写押金台账、与银行明细账逐笔核对等方法,对全市布设的所有投注机逐一进行核实,建立投注机使用情况台账和投注及押金台账。会计事务所对中心机器数量和押金台账逐个核对核实,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经过调整账实相符。加强对相关规定的学习,避免出现同类问题。财务人员在做好日常会计工作的基础上,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认真做好财务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民政发展的能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忠诚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改革、儿童福利等重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狠抓整改落实,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需要持续深入推动整改的巡察反馈问题,持续做好“回头看”和举一反三工作,将整改工作同党纪学习教育等有机结合,相关科室和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行见效,做到全面、彻底整改。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不断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办大事办成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8029983;电子邮箱:zjkmzjd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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