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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2-30 11:47:28 阅读量:1022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9月4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张家口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明确牵头局领导和牵头处室,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及时传达部署。10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巡察整改反馈会议精神,印发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会议领导讲话精神通报,并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61个具体表现,逐条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二是明确组织机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负责与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联络对接工作。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局机关巡察整改方案,会上领导班子逐条逐项进行剖析,修订整改措施、责任处室、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扎实严谨推进。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巡视、巡察会议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会上严格履行民主生活会程序,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会后修订对照检查材料、制定整改台账,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精神洗礼”作用。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牵头逐项研究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任务分工,调度相关处室,压实分管局领导和处室职责,将整改措施具体化、整改成效可量化。党组书记任局机关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把关方案内容,坚持每月督导汇总制度,做到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梳理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还有不足”方面。一是坚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发张家口市财政局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及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专项审核制度,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回头看”,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政治理论素养有效提升。二是在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可确定的代编事项,已经逐项明确到具体实施部门,在2024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已经注意区分预算项目,科学编制,严控代编。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中已为相关单位提高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限额,可以保障2024年单位公车的正常运行。三是定期开展营商环境调度会,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的通知》《张家口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清查了政府采购存在的差别化待遇以及隐形门槛等问题,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县区已全部退还。以政府名义印发了《张家口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和运作,支持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发展。

(二)关于“统筹推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还有差距”方面。一是实行收入日统计、日调度机制,2023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0.4亿元,同比增长7.7%。建立全市重点纳税企业台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欠税问题,多次协调市税务局定期研究欠税企业财务报表信息和清欠能力,努力消化企业欠税。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金额已于次年1月份足额缴入国库,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罚没物资管理的通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二是年度账户存量资金清理不及时涉及21个单位,其中18个单位已作出缴款计划并按计划上缴,由于历史原因账务需要调整核实的3个单位,已经过财政核实,由单位进行账务调整。同时,督导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年终上缴存量资金工作。三是2023年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项目17个,调整项目5个,压减项目3个。开展非财政全额供养人员经费绩效评价项目40个,开展2022年—2023年专项公用经费和专项项目资金中涉及机构运转类项目财政绩效评价项目456个,优化调整243个机构运转类项目支出规模,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2024年预算编制中,有效拓展了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

(三)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方面。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机关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党内通报,并坚持重大节日节点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二是局党组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重要制度和重大事项。三是修订完善了《张家口市财政局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及党内谈话制度,联合派驻纪检组组织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

(四)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还有欠缺”方面。一是派驻纪检组深入县区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财会监督、防汛救灾等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紧盯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等“四风”问题明察暗访,推动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深入。二是深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及委属企业开展调研,进一步掌握了各单位的生产经营及政治生态情况。三是聚焦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监督防范和新增国债项目资金管理监督重点,开展调查研究,为保障增发国债资金发挥效益打实基础。聚焦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重点调研课题,下沉企业了解国有企业发展运行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四是通过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日常监督以及案件办理,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及国有企业管理运行等情况有所了解,派驻监督工作思路更加清晰,监督执纪能力有所提升。

(五)关于“机关内部管理还有短板”方面。一是制发了《关于完善预算编制及执行制度的通知》,在2024年度局机关预算编制过程中,准确编制了收入、支出预算,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购置预算中,做到了应编尽编。二是2023年10月完成了固定资产账务调整,将未及时调整入账的资产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的通知》。三是印发了文件交换柜使用通知,要求正式文件一律通过局机关一体化系统和OA系统下发,并指定专人定期清理文件柜中报纸、刊物。四是修订完善了《涉密公文流转制度》等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督导检查。五是组织开展微信失泄密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局内部的各类微信工作群进行清理整治,并建立健全了微信群保密管理责任制。

(六)关于“机关作风存在虚、浮现象”方面。一是传达学习了市委文锋书记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五个坚决”指示要求,局机关在职在岗人员全部制定了岗位牌,实现了人员岗位亮牌公示。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张家口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张家口市财政局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成员间工作交流和处室间的协同配合。三是研究讨论深化“三找”推进落实等整改责任,有关处室已重新修订处室“三找”方案及最新工作任务台账,实化细化了整改措施。

(七)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有不足”方面。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后,于8月中旬与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建立政府采购工作分工台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了重要事项管理。二是重新梳理了2020年度、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2022年民主生活会已严格将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台账和总结报告,整理到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中。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红脸出汗。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方面。一是组织专人对2020年以来干部选任纪实工作资料,进行了“回头看”“再梳理”。2023年1月以后,已将干部选任工作中关键环节事项和重点文书资料细化分解,按节点完成有关文书资料及收集整理。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选派优秀干部参加驻村帮扶等重要政治任务的实施意见》,选派优秀干部下沉帮扶工作队。三是组织全局处室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及工作实际,认真谋划、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培训班次,着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九)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还不够”方面。一是系统梳理2021年度、2022年度各党支部党建述职报告,认真组织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将述职情况纳入了党建考核评价参考,支部述职更加严肃规范。二是组织召开了“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发现的新发展党员未按期履行转正手续、党支部手册缺少研究新发展党员列为发展对象和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相关会议记录问题,均已按规定完成了排查审核,完善了党员转正手续和会议记录。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支部手册缺少年度工作要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为人民服务活动记录等,已与相关问题支部进行谈话,现均已记录完整。

(十)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仍不到位”方面。组织召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会上再次梳理了本次巡察与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存在的相同或类似问题,作出强调部署,推动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反弹回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局将总结提炼整改经验,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重要决策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严格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坚持立行立改,持续抓好整改。坚持做到在工作中常抓不懈,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长期整改的,我局已明确短期整改目标,制定中长期整改方案,将坚持定期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注重效果导向,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举一反三,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及时总结提炼成果,修订完善已出台的制度政策,创新制定新的制度机制,以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的工作机制巩固转化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2040558;电子邮箱:zjkczjd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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