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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09 15:23:03 阅读量:170

根据委部署202326日至44,市委第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530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提升整改自觉。6月2日召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专题讨论,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7月18日,党委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检视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举措,为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夯实了基础。

(二)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及时成立了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3项问题细化分解为59个小项,制定122项整改措施,明确牵头局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经办人抓推进,确保具体任务有人抓、问责问效有依据。

(三)一体推进,全面推动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3项具体问题,坚持中心工作与巡察整改相结合,以主动认领的高度自觉、知错就改的诚恳态度、真改实改的过硬作风,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坚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全面贯通起来,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中心工作有机融合起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建机制,不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始终把抓紧抓牢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的办法,促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3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9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坚持14个。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问题。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任务,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详细制定学习计划,每月组织1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促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实效化。二是创新载体学习。以“党员干部讲一课”活动为载体,每周组织党建理论和业务集中学习,每季度撰写1篇心得体会,认真开展检查、抽查,发现有雷同、抄袭现象的,一律重写。三是聘请专家辅导。重点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应急管理先进经验,开展红色基地现场教学,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历史和现实的对照中赓续红色血脉。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提出清单化、闭环式的贯彻落实意见,确保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安全与发展。三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动态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四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3)针对“在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复的年度执法计划,重点监管企业全覆盖检查,一般企业运用双随机机制执法检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减少对企业的打扰次数。二是执行执法预告和包容审慎执法。执法检查前将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范围以及检查人员的姓名告知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开展“执法+普法”式执法。坚持“边执法、边普法”“边执法、边服务”,宣传法律法规,帮查问题隐患,指导制定对策措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4)针对“发挥市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不到位”问题。针对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多发,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协调指导作用。一是印发安全生产提示卡,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充分辨识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开展道路交通和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两客一危一货”、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发生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5)针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二是结合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战性。三是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专项督导检查,压实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责任,促进应急预案修编,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6)针对“应急指挥体系还不顺畅不健全”问题。一是采取视频调度、实地检查等方式,定期对县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专家队伍互补、应急救援演练等机制,强化毗邻地市协调配合,不断提高协同应对处置能力。二是强化数据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市公安局指挥大厅和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联通,加快推进市消防支队、市林草局指挥中心联通,加强联调联试及开放相关操作功能,确保实现系统平台数据共享。三是加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建设,指导各县区购置了现场指挥部装备设施,开展现场指挥部运行演练,全面提高抢险救灾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处置能力。四是严格落实对县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全覆盖检查制度,完善值班值守点名及报送制度,实施汛期“叫应”机制,视频点名调度各县区值班值守工作。

3.关于“落实省市深化改革要求不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针对“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到位”问题。加强人员统筹调配使用,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完成了原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在职在编、退休人员及相关经费撤并,实行了局队财务合并。按照规定要求,局长兼任支队长,一名副局长任副支队长,主持日常工作,并对其他领导进行重新分工。

(8)针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转隶工作要求不到位,指导督导县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用力不足”问题。一是印发《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巡察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县区对森防办未完全转隶及专业队伍人数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二是按照省防办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专属营房营区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将队伍建设、更新装备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常态调研指导,及时发现问题,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到位。

(9)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安全生产领域存在较大风险”问题。一是按照《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2021年发生较大事故的县区政府进行了约谈。二是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督促企业配齐“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是加强对重点非煤矿山、停产停建矿山的监管、指导,印发了《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包联包保、驻矿盯守、巡查巡视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包联包保责任人、驻矿盯守人员、巡查巡视人员的工作职责。

(10)针对“推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有欠缺,未能满足启动救灾三级应急响应对救灾物资的保障需求”问题。积极协调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单位按市级物资储备标准进行及时轮换补充,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筹集落实资金,进行招标采购。对储备价格高、使用频率低、保质期短的物资采取协议储备、企业代储和能力储备的方式进行储备。

(1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进一步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改完善《2023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中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利用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升正能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2)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还不够”问题。一是局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三是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13)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问题。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月的通知》,深学精学党章党规党纪,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为遵循。

(14)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常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格局。二是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听汇报、谈话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单位和科室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强化监督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的监督,在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规范行为,约束权力,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发生。四是认真盘点地质队现有库存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五是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招待财务规定,杜绝发生类似问题。六是结合实际情况和岗位需要,对地质队现有聘用人员进行逐一核定,解聘相关不必要的岗位人员。

(15)针对“执行纪律处分不严格”问题。一是重新确定涉及人员的2020年考核等次,并退回2020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二是对涉及2021年晋升人员的薪级工资进行重新审批,并退回其2021年晋升的薪级工资。

(16)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根据地质队没有公务用车和未发放交通补贴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在报销市内公务事务打车费用时,标明事由及明细并及时报销。二是根据职责优化内设机构,明确岗位职责,依岗定人。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深入”方面

(17)针对“监督执纪还不够有力”方面存在问题。调阅相关案卷材料,了解掌握详细情况,进一步查找问责依据,明确有关责任人,立案并查结1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责令作出书面深刻检查4人。

(18)针对“主动发现问题能力还有不足”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熟悉驻在单位各项工作和办理流程,注重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精准监督,做到驻在单位科室和下属单位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治。三是深入调查研究,不定期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座谈,开展了市级救灾物资保障、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及执法规范化、防汛救灾等监督,发现问题25项,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并督促驻在单位建章立制3项。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19)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了《机关管理制度》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开展了《公务之家报销》专题培训,梳理了差旅费报销常见问题,明确了住宿、交通和伙食补助标准以及违规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相关规定。二是修订了《机关管理制度》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禁将公务接待费从食堂列支和超预算接待。

(20)针对“资金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堂经费管理,实行食堂服务人员工资以购买服务方式结算,所有人员就餐以社会化购买方式支付餐费,食堂购买食材费用从收取的全体就餐人员餐费中支出。二是健全完善了《现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道口人员工资实行集中支付。

(2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对所有应急救援装备单独进行台账管理;对所有固定资产账目进行了分类清理和残值评估、计提折旧。二是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实物与资产账核对,实行“一物一签”制度管理。

7.关于“作风建设不深入不扎实”方面

(22)针对“工作作风漂浮”问题。一是作废错误便笺头。印发通知,开展排查,集中销毁错误便笺头。二是封存废旧公章。加强公章使用管理工作,对因机构改革作废的公章移交至档案室永久封存。三是重新校对会议纪要。重新校对了2021—2022年会议纪要,修改错字,重新编号。同时对2023年会议纪要进行了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严禁类似问题发生。

(23)针对“执法工作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确保现场取证的证据完整性。二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标准,规范文书制作、立卷归档等工作。三是提高执法监督标准。按照规定规范提取物证、依法鉴定,加强执法案卷制作、案卷审查,确保案卷不涂改,如有涂改应采取加盖手印等法律允许方式处理。四是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对现场取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五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开展行政执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不够有力”方面

(24)针对“班子分工不合理”问题。一是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召开了专题党委扩大会,重新对局领导进行了合理分工。二是局领导分工及时向市委报备。

(25)针对“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肃”问题。坚持由党委书记亲自主持,未在单位时采取线上主持,已安装腾讯会议,并开通使用。

(26)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抓好会前学习,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谈心谈话,严格审核材料。二是严肃组织开好会议。规范参会人员,通报有关情况,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把控会议节奏。三是扎实抓好后续工作。按时上报会议情况,通报召开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常态抓好问题整改。四是严格把关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超过50%返回重写。督促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体现。

9.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专业人才短缺”方面

(27)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规范记录干部任免相关事项内容、会议记录。

(28)针对“部分正科级岗位长时间空缺”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已调整8名正科、2名副科,履行了相关手续,均已到岗。

(29)针对“全市应急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利用现有空缺编制,通过调动、调任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专业背景和学历的年轻工作人员,充实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二是采取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定期开展网络专题培训、与高校合作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等活动,提高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专业水平。三是通过配齐补强力量、强化培训培养等措施,减少依靠第三方专家检查的频次和数量。

(30)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改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查漏补缺,重新规范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5份,完善2021年度考核表4份,补充提拔晋升人员《任用干部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考察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3份。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对10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重新认定。

10.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1)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精准明责,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各个层面职责,构建起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会议题,高频次研究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立行立改。二是按照规定、程序,煤管中心与宣教中心成立联合党支部,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2)针对“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按照支部年度计划,确定月度“党日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健全支部台账,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做到有专人记录,记录规范完整。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中坚”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持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彰显。

(33)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通过党费云系统,及时将党员每月缴费凭证打印并下发各支部,对未及时缴纳党费的每月通报1次,连续三次缴纳党费不及时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严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使用范围,确保党费主要为党的建设服务。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应急管理系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深入推进后续整改工作。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整改成效得到巩固深化。

(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高度重视成果转化,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市委开展的“三找”“争一流、当冠军”等活动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各项工作中,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认真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全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不断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5888022;电子邮箱:ajjdwb@163.com。联系人:张峰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电话:0313-5888022 1863238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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