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09 15:09:32 阅读量:10266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2月6日至4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5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市住建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2023年5月29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整改工作。会上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承担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责任科室(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局党组的五级调度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实施。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会议9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强化对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调度。
(二)压实责任,强化整改。及时印发《市住建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事项,逐项梳理细化分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台账,建立周报进展、半月调度、每月通报情况等制度,全程跟踪督办整改进展情况。对完成的整改工作认真评估,达到要求的及时销号;对需长期整改的工作,不等不靠,注重从制度上探索,深入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到位。
(三)检视问题,深刻剖析。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班子成员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工作要求;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建议;按照“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会议期间,班子成员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解析不足,深挖思想根源,进行党性分析,真正把自己摆进来、警醒起来,以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把各项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立足“改当下和立长久”,局党组切实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问题整改全过程,坚持标本兼治,从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干部管理等方面入手,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整改期间,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六项制度”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完善了“改革创新、抓落实、企业诉求征集办理、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支部工作、内部量化考核、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等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努力做到从根本上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落实整改任务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1)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方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系统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4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1次、专题研讨10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3)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党组书记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2次专题党课,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宣讲。举办为期7天的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通过集体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视频教学等多种方式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4)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集中学习300余次,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2次,组织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线上教育培训3次,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基层延伸。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重要指示认识还不够到位。(1)研究制定我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完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制定印发《关于提高城市规范建设治理水平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理清责任、强化实效。(2)研究制定我市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从规划、土地、资金、行政审批等方面明确支持城市更新的具体政策,加大城市更新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参与积极性。(3)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各县区对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摸底,10个未改造小区全部纳入2024年改造计划,推进改造。
2.关于“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牵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1)呈报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有关情况的报告》,建议理顺工作体制机制。(2)2023年实施并开工建设291个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项目,完成投资191亿元,投资完成率105%。(3)2024年继续指导各县区持续开展县城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三大提升行动,因地制宜补齐县城建设短板弱项,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燕赵宜居县城。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化率68.35%,排名全省第2位。
二是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服务不够主动。(1)牵头成立“张家口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成立业委会582个,成立17家国有物业企业,接管住宅小区603个,2023年5月底全市现有小区实现了物业全覆盖。(2)出台《“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实施方案》《物业全覆盖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成立市、县(区)两级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对街道(乡镇)执法工作指导,落实各县区政府物业属地管理责任;制定《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办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3项制度,规范承接查验、物业交接、企业准退,提升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工作。(3)2024年聚焦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10个专项行动,推动物业项目招投标、承接查验和物业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得到落实,补齐政策短板,提升社会评价。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有差距。(1)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28次,帮助行业企业有效解决资金问题。(2)建立住建领域企业诉求征集办理长效管理机制,市县联动,加强企业诉求征询收集,分领域建立企业诉求台账。(3)建立周通报机制,下发5期《市住建领域企业诉求办理工作简报》,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200多个。(4)对12345热线、阳光理政、政策问答和人民网留言等平台的群众意见建议,第一时间落实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四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差距。下属稽查站2020—2022年办理的26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没有委托手续。2020年6月对桥西区某音乐餐吧未经住建部门消防验收投入使用案件处罚不到位。(1)2023年6月15日,重新履行委托程序,将实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相关事宜委托市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稽查站。(2)该案经立案调查、集体讨论、听证等程序,经集体研究决定,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89项具有应当从轻处罚情形的裁量基准,责令改正、停止使用并处罚款。(3)举一反三,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严格落实案件的立案、调查、审核、送达、执行的处罚程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3.关于“深化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强”方面。
一是推动建设职业技能服务处改革进展缓慢。(1)委托河北冀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建设职业技能服务处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清算审计报告》。(2)2023年3月28日,该企业培训业务、组织人事管理全部移交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并成立桥东区鑫盛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资产移交市建设职业教育中心,培训工作已正常接续。
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不到位。市住建局对经开区的消防审验行政职能,对桥东区、桥西区在建筑与房地产行业市场监管上的行政职能,至今未下放。(1)2023年4月26日,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正式下放经开区;2023年3月28日、3月29日,将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监管职能分别下放桥东区、桥西区。(2)职能下放后,我局多次进行培训指导,加强层级监督指导,提高经开区、桥东区、桥西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了工作的平稳衔接和过渡。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方面。
一是欠缴管理费、出借资金未收回存在风险。局机关未收回欠缴管理费、出借资金长期挂账不清理。(1)通过发对账函、约谈和发律师函等方式,对巡察指出的4个建筑公司欠缴管理费进行追缴。所涉建筑公司提出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无力缴款,申请免除管理费,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助企纾困,2023年10月30日,我局向市政府呈报《关于免除我局原下属部分建筑企业欠缴管理费的请示》,市领导已作相应批示。(2)2023年8月18日,出借资金已全部归还。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组未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未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有效抓手;局机关官网未开设理论学习宣传专栏,运用网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市住建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内容,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会议及时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精神,5次专题研究、分析研判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形势,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措施。截止目前,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3)聚焦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局属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在实处。(4)市住建局官网开设理论学习专栏,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理论知识,加强政策宣传,不断加强和改进网上思想政治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1)2023年以来,党组会议5次专题就住建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7次。(2)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完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费收缴使用等制度办法,健全管党治党制度体系。(3)梳理制定《廉政风险点台帐》,明确各级各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将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两区”建设等中心工作纳入“双清单三台账”,建立月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严防廉洁风险。(4)责成机关纪委牵头,聚焦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对局属各党支部及窗口单位定期进行全覆盖监督;聚焦项目监督,主动下沉一线,紧盯重点城建项目开展实地督查3次,压紧压实项目建设责任。(5)2023年8月、2024年1月分别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半年、年度述职评议,专题听取局属16个党支部书记关于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对各党支部工作形成了综合评价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6)对职工医院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党内警告处理。(7)责成局财务科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计要求积极开展财务审计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是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1)盯紧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巡察反馈至今,组织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9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其中包括2次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片),通报住建领域统计造假查处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坚持廉政谈话机制,对新入职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次。班子成员带头上廉政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庆祝建党102周年主题党日暨党员教育培训,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设党务干部培训班,在工作群定期开展党内法规条例解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3)深入开展市住建局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是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1)截至2023年8月4日,省审计反馈未及时退还农民工保证金的项目,除2个项目因涉及经济纠纷,施工单位账户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退还手续外,其他项目均及时退还。无法办理退还手续的2个项目,施工单位已出具情况说明并承诺待账户解封后,立即办理退还手续,届时我局有关部门将第一时间协助退还。(2)研究制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措施》,强化主动服务,分类梳理项目,加大办理力度,明确专人采取电话催办、书面通知书催办多种方式告知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帮助缴存单位完善手续并达到返还条件,符合一项,立即办理一项。其中电话告知每个项目最少2次以上,发出书面催办通知146份。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退尽退。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财务管理不够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经费管理使用存在差旅费报销无审批手续、无合同无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个人长期借款不还、租车费用偏高等问题。下属安监站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财务。(1)责成局财务科重新修订了《差旅费报销制度》,加强出差审核和报销审核,补全出差审批手续。在出差报销时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之家”软件,规范整理出差文件、住宿交通票据等要件。(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差旅费报销无审批手续、无合同无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情况进行了整改,督促所涉事业单位及时补全手续和合同。举一反三,强化审核把关,要求局各级各部门在每次支付费用时均附相关合同,确保支付程序合法合规。(3)2020年因公事故借款费用因当事人后续治疗尚未完成,事故未完全处理完毕,借款费用未及时归还;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将及时催缴借款。其他借款已全部归还。(5)从2022年起,我单位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时,已将燃油费用并入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费用,不再单独体现。按照《张家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一2025年度张家口市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供应商名单的通知》及规范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行为的要求执行,进一步压减局各级各部门租车费用。(6)2023年6月1日,安监站经研究,由相关副站长分管财务并签字。责成安监站时任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一是议事制度坚持得不够好。(1)2023年6月25日,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内容,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党组成员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2)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会议每次专题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党组成员均积极发表个人意见,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指定机关党委专人严格记录党组会议内容,保证了会议记录与发言人意见一致。(3)重新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研究决议重大事项,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原则贯彻落实。
二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2021年支付无障碍设施建设咨询费未经党组会研究。属安监站租赁抑尘炮车项目,党组会未研究项目招标方案。(1)对支付无障碍设施建设咨询费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进行了通报,重新修订了《党组议事“三重一大”事项清单》。(2)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研究严格做到有议题、有讨论、有决议、有记录、有纪要、有存档。(3)对项目招标方案未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责成安监站向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晚21时,我局召开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了各级各部门对住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按照“四必谈”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会议期间,班子成员深挖思想根源,进行党性分析,真正把自己摆进来、警醒起来,红脸出汗作用明显,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真正达到了“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
2.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方面。
一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1)2023年6月15日,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了选拔任用干部标准程序。(2)责成干部人事科对巡察反馈的有关干部人事档案重新进行了审核,同时对《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重新填写签字;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类问题,严格对标对表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不到位。(1)2023年7月19日,党组会议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2023年9月8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对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进行任职调整。(2)研究制定了《市住建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在当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干部轮岗交流,加大年轻干部的使用力度。今后将在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加大年轻干部的招聘力度,在有空缺职数的情况下加大年轻干部的使用力度。(3)2023年6月30日前,机关借调人员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清退。
三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1)责成局干部人事科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全覆盖要求,对2017年以来新进单位未及时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完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确保每个人每项信息客观真实。(2)举一反三,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对在册档案进行了整理续订,对之前的借阅登记在经办人处进行了补签,及时收回借出的档案。(3)责成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向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了通报批评。
3.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是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1)2023年以来,党组会议4次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2023年7月10日,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建工作制度,传达市委组织部巡察整改调度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2024年3月20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度廉政风险点清单》《2024年度党员教育培训方案》等要件,对2024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2)主题教育期间,分管党建工作局领导牵头,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全局18个党支部工作进行了“全覆盖”调研,就深化推动党建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向党组提出4方面12条工作建议。
二是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1)巡察整改以来,先后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机关党建、支部创建、品牌创建、意识形态工作等指导性、建设性、制度性文件15个,就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2)制定了对各党支部“一把手”和支部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重点针对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制度落实,开展党建专项督查7次。(3)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督促各党支部履职尽责,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的质量水平。
三是对党员发展及党费管理不够重视。(1)组织召开全局党支部书记和组织 委员专题培训2次,重点对党员发展重要性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发展工作程序进行了解读。(2)指导督促局属各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支部党员发展计划。下步将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严格落实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3)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费收交程序和标准,在全局上下开展了党费收交规范化整治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住建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巡察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以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抓紧抓细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于持续推进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盯紧问题整改不放,扎实有序推进整改。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不断完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住建系统工作的重要契机,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局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3-5958830;邮政信箱: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31号;邮政编码:075000;电子邮箱:szjj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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