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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09 15:05:45 阅读量:204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2月6日至4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5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张家口市司法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自身和直属单位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紧盯问题落实整改,4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性地查找问题原因,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张家口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共制定和修订完善26项工作制度,把“问题清单”变成“成果清单”,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梳理5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8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方面。一是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岗位工作实际,到分管领域、部门等基层单位或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党课,同时抓实基层党组织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党支部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强化日常学习和集中学习,组织支部党员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著作。各主管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结合分管工作取得成绩,每半年进行履职总结。二是针对“依法治市办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年度任务,督促各协调小组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推动建立各法治领域年度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适时督促各协调小组召开会议,推动各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三是针对“普法宣传力度不足”问题。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利用“大喇叭、小马扎、大篷车”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增强群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积极培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力争2024年达到全市所有县区均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目标;以河北省“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为抓手,推动我市“八五”普法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2.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树的不够牢,核心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方面。一是针对“统筹人民调解工作不够有力”问题。加强调解组织建设,7月中旬组织司法所所长、骨干调解员外出学习,联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开展婚姻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人民满意度提升年活动。二是针对“指导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持续深化政治建所、固本强所、业务立所、人才兴所、保障优所“五大工程”。三是针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不高”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多渠道充分宣传仲裁制度的特点优势和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提高人民群众对仲裁和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实现线上仲裁案件零突破。四是针对“司法鉴定服务水平有短板”问题。积极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事宜,开展京津冀司法鉴定协作发展,积极主动对接河北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河北燕赵司法鉴定中心等司法鉴定中心,签订司法鉴定领域合作协议书,选派具有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组成司法鉴定服务团队承担与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合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我市司法鉴定机构提升鉴定水平以及填补张家口市司法鉴定领域的空白开展鉴定活动。

3.关于“破解难题的魄力不足,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方面。针对“破解行政复议困难瓶颈办法不多”问题,通过交流轮岗和招录法学专业毕业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4.关于“推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力度不够,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欠缺”方面。一是针对“法治督察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瞄准法治督察工作“全省首创,全国先进”的目标,全力推进张家口法治督察规范化建设“一二四”工程,在全省率先印发督察细则,探索实施“领导+专干”督察机制和督察纪检衔接机制,建立督察工作流程图、督察系列工作制度、系列督察格式文书、系列督察清单四个举措,确保督察工作全链条、规范化、常态化,有效发挥法治督察“探头”作用,使法治督察真正成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助推器”。此举于2024年3月被选入“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2024年3月27日,《河北法制报》头版头条,作了题为“让法治成为张垣最美底色—张家口市探索‘一二四’机制推进法治督察规范化建设”的报道。二是针对“推动律师事务所对接商协会不够有力”问题。制定与县区工商联所属商协会的对接方案,按照对接方案深入有序推进县区律师事务所与县区工商联所属商协会的一一对接;指导各县区司法局与各县区工商联进行沟通并对各县区工商联所属商协会的名称、地址及联络人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根据县区摸底情况,制定县区律师事务所与县区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对接联络表,指导县区律师事务所完成一一对接,针对县区工商联商协会及企业法律需求进行主动服务,进一步提高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三是针对“送法进企业做得还不够深入”问题。在全市范围建立十个企业普法工作站,整合法治资源,为企业提供法治宣传、员工培训、法律咨询等全方位法律保障;对接企业法治需求,组织市、县两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百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大讲堂”活动。为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培训法律知识,努力为企业赋能强体,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生产经营能力;开展“送法进市场”活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律师公证普法志愿者等深入辖区各市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缺乏韧劲,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落差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针对“日常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实际,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定印发《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并大力督导推进,同时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开展不定期警务督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二是针对“抓早抓小不到位”问题。每年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一级对一级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管党治警工作格局。三是针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问题。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力度,运用违纪违法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深化廉政教育,把典型案例的问题、原因、教训学清楚、学明白,把道德防线、纪律红线、责任边界线学清楚、学明白,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落实监督责任存在差距”方面。一是针对“抓早抓小预判不足”问题。建立健全驻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制度,着力解决日常监督不足的问题。二是针对“主动深入监督不够”问题。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着力解决纪检干部能力不足问题;公开各种监督举报途径,确保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媒介的畅通,同时对巡察组反馈的廉政档案存在问题已经立行立改;对相关责任人在组务会上进行批评教育,建立健全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廉政档案对象、内容、填写要求等内容,从形式上规范完善廉政档案制度的执行。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有短板。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一是针对“支部党务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全面落实分管责任,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注重检查,定期听取党建情况汇报。制定下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市司法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从制度层面对班子任期、委员配备、队伍建设、换届流程提出明确要求,编印《换届工作流程图》、《选举办法草案》、《换届选举党员大会议程模板》、《选票样本》等口袋书发至每名党务干部手中,供每名党务干部学习借鉴,推动选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二是针对“对律师行业党建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问题。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专项调查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督导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发展、组织生活情况,通过督导检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对没有党员的三个律师事务所的督导由所在县区司法局指派党建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实现基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全覆盖。

三、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2020599;邮政信箱: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邮政编码:075000;电子邮箱:sfjrsjwch@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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