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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张家口市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09 15:07:53 阅读量:70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2月6日至4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团市委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团市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团市委领导班子深刻领会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坚持压实责任、整改到位。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市委书记任组长,由团市委副书记、四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各部室部长为成员,主要负责全委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工作。团市委自收到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共召开了3次书记会、4次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及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正风肃纪,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见到实效。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细化分解81条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力。并于6月16日印发《共青团张家口市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团市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动态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部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各责任部室对照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对属于长期性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团市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议,对整改进展情况作出安排部署,对有关部室负责人及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部室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部室认真贯彻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形成以上率下、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团市委领导班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梳理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共青团职责使命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一是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我委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内容,采取线下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重新组织开展理论测试三次。按照《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规定,已完善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严格把控,在学习中加入经济工作、产业项目建设、金融知识、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张家口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开展三次专题学习,并将业务学习内容安排在书记会议、机关集体学习会议、部室学习会议等会议中进行学习。已建立《机关集中学习制度》,抓牢抓实机关团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2023年,组织开展“大练兵”政治、业务学习大讲堂16期,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集中学习12次、集中理论测试8次,知识竞赛3场,演讲比赛3场。2024年,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学习7次。并持续用好“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冀先锋号”“青年大学习”等学习平台,提升机关党员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针对“对青年发展规划谋划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市县两级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于2023年6月底、2024年7月初已全部召开。发挥好市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指导作用。制定下发《张家口市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清单》《<张家口市青年发展规划>2023年重点工作》《<张家口市青年发展规划>2024年重点工作》,强化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市县两级将青年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文件、报告。青年工作已写入2023年张家口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报告,各县区已全部将青年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党委政府文件,怀来省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试点县建设成果进入全省“A档”。三是针对“紧盯全市共青团改革持续用力不足”问题。我委已主动对接县区党政部门,争取工作支持。截止2023年12月21日,巡察发现的未配备挂兼职副书记的9个团县(区)委中,已全部通过换届、任命等方式配齐挂兼职副书记。

2.关于“服务青年、少年工作成效不够明显”方面。一是针对“惠青政策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足”问题。充分发挥市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指导作用。立足青年所需,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出台惠青政策、项目48项。办好共青团领域青年民生实事。制定《张家口共青团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十个专项行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县区特色,组织开展“青春有约 缘聚张垣”相亲交友活动10场;成立张家口市青年就业创业促进会,举办首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深化“金团助青企”行动,推动银企对接活动场,提供信贷支持;成功帮扶低收入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打造青年驿站为来张考试、求职的毕业生提供折扣优惠住宿;开展“桑梓计划”返家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张家口惠青卡”项目,面向全市招募青年发展友好型服务商家,为青年提供旅游、结算等一体化服务。二是针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还需发力”问题。建立《“童心港湾”督导考核制度》和《“童心港湾”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长期开展督导,确定市县两级负责人,依托团属宣传平台广泛发布活动信息,确保开展的活动至少在市级平台展示发布。2023年第1季度我市“童心港湾”项目点在“夺旗争星”量化评价中,项目点排名全省前列。联合河北省红领巾巡讲团成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到“童心港湾”项目点开展二十大精神宣讲、科普课堂、心理辅导等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三是针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有短板”问题。我委在中小学广泛建立青少年普法志愿服务队21个,依托张家口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普法社会组织,通过组织参观、模拟体验等实践活动,丰富青少年活动形式,2023年,我委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先后开展系列法治实践教育活动50余场。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635场次,其中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332次,普法宣传教育220次,主题实践活动85次,其他类型活动6次。对照《张家口共青团日常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制定“双零”社区重点青少年一人一档工作督导考核、动态摸排机制。截至目前,6个县区已全部完成建档。2023年4月,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座谈会,初步掌握我市涉案、社区矫正青少年情况及相关数据,对下一步精准预防提出合理化建议,起草《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研报告》。8月,赴云南昆明市检察院调研未检工作,学习优秀经验做法。同时,继续推进市级“双零社区”创建,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和社区的联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心理专家、社工等在暑期围绕法治教育、道德实践、青少年健康和自护教育、特殊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扶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牢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自护能力,护航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3.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存有弱项”方面。一是针对“中学团校建设工作尚有不足”问题。制定《中学团校定期核查制度》,联合各县(区)团委在全面掌握辖区中学团校建设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核查,21所未完成学校已全部建立中学团校。同时下发《关于填报<中学团校建设情况摸底统计表>的通知》,截至目前,23所团校已全部将团的活动纳入综合实践课。建立持续督导机制,指导县区团委与学校做好对接,积极推动学校全体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对全市学生团员注册志愿者数进行统计,截至目前,团员志愿者注册率达到51%。二是针对“对基层团建工作指导督导力度不够”问题。定期开展下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以县级团委、学校团委为主要单位,对全市各地基层团建工作进行全面调研,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督导力度。严格团费收缴管理,制定《共青团张家口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工作制度》,明确团费收缴标准及要求,及时督促各单位按时缴纳团费。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方面。一是针对“分工不明确”问题。明确由一名团市委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并经我委第三十一次书记(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在统筹谋划全委工作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并写入《张家口共青团2024年工作要点》以及团市委《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共青团张家口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以便更好推动有关工作落地落实。完善我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今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责报告中,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委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二是针对“研究不到位”问题。按照《共青团张家口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要求,书记会将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全年专题研究不少于两次。2023年8月3日,在我委第三十一次书记(扩大)会议上,领导班子专题调度了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关于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半年工作总结》进行了研究审议。三是针对“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经与市委宣传部沟通对接,为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我委已配备2名市级网评员,及时完成市委宣传部安排的工作任务,更好弘扬网络正能量。市县(区)两级团组织共同建立了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制定并印发了《张家口共青团网络文明志愿者日常管理制度》。接下来将严格按照《张家口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加强对网评员队伍的日常管理。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坚决,管党治党不够有力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方面。一是针对“党风廉政意识不够强”问题。已完善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支部全年必学内容,2023年开展廉政学习教育7次,2024年开展廉政学习教育5次,并赴沙岭子监狱、涿鹿监狱开展实景式廉政教育。严防节假日期间腐败,节前开展专题教育会议,传达相关通知。强化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教育相关知识纳入机关知识竞赛和理论测试内容,制作廉政文化海报,进一步提升机关廉政文化水平。已选派一名机关党总支干部到市纪委监委驻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学习,加强工作交流,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针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责令相关同志退回领取的2019年、2020年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2020年度绩效管理奖,并上缴国库。加强财务人员培训,7月19日,邀请专业财务人员对我委财务人员针对性培训《公务员考核规定》《年度考核奖(年度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等,提升工作准确性。我委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于6月30日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确保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一是针对“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有力”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备案备查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报备制度,今年以来已累计备案备查100余项。下发《提醒函》,监督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督促12345热线办理提质增效,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团市委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上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门解读,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与团市委书记开展个别谈心谈话2次;到团市委实地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宣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开展评比表彰情况调研监督,全面统计2021年以来团市委机关组织或参与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评比表彰奖项,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督促其按照要求进一步清理优化,推动评比表彰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完善团市委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廉政档案,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累计回复廉政意见9件18人次。加强对团市委机关内设纪检组织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听取半年述职,推动机关内设纪检组织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二是针对“廉政档案不健全”问题。按照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工作要求,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参照纪检监察组建立的团市委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规范建立了团市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普通干部廉政档案,于每年6月、12月进行审查完善,严格做到动态更新。相关同志已针对《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备案表》《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报告表》中存在的内容不全、未手写填报等问题出具情况报告。已制定《共青团张家口市委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并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推动报备执行进一步落地落实落细。机关党总支于每年年底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完善,规范我委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方面。针对“差旅补助不合规、团费未开往来票据、支出不及时、附件不全、明细科目列支不正确等”问题。相关人员退还差旅补助,并上缴国库。邀请了专业财务人员对我委财务人员针对性培训《关于调整我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张家口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政策汇编》等书籍文件,严格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已完善我委《财务管理制度》,对差旅报销规定进行细化,确保报销要素内容完整、合规,将规范开具往来票据、年底保险清算纳入财务制度规定。2023年起各单位上缴的团费,逐一开具团费往来票据。相关附件已补充完善,附件内容及时整理归档。并开展上半年工作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明细科目列支,未出现此类问题。针对未及时支出的款项已及时支出。我委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确保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三)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程度不够高,党建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关于“自身建设不够过硬”方面。一是针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四清单’未公开”问题。根据“三定”方案、《共青团张家口市委改革方案》(张办发〔2017〕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已建立完成团市委的“四清单”。二是针对“制度规范不够严谨”问题。规范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公务外出制度》《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党建制度》。将《党章》《廉政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公务外出制度》《张家口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张家口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纳入机关学习清单,分别于2023年6月27日、7月14日开展集中理论学习。

2.关于“机关党建规范化有欠缺”方面。一是针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将“每年书记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纳入《内部会议制度》。2023年以来,我委多次召开书记会就党建相关议题进行专题研究,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我委分管领导与时任机关党总支负责人进行谈话并给与批评教育,该责任人就问题产生原因出具情况说明并向机关党总支作书面检查。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缺职情况,结合干部日常履职表现,已补充配备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二是针对“组织生活记录有瑕疵”问题。我委共有三个党支部,人数均在20人以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规定,我委接受巡察前各支部均未成立过党小组。目前,我委已按照巡察要求完善党小组工作制度,三个党支部共设立6个党小组,今后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经查询,2019年度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并记录在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包括谈心谈话记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于2021年3月19日开展并记录在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包括谈心谈话记录),因此2020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未记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相关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及时组织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并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分管领导已与存在问题的2个党支部时任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谈话并给与相关人员批评教育,3名有关责任人就问题产生原因出具情况说明并向机关党总支作书面检查。机关党总支针对支部委员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并严格落实《党建督查制度》,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及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一是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问题。组织机关干部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专项学习,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任前公示制度,准确计算公示时间,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二是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针对个别同志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失项目、任职时间不一致、缺少材料,以及档案材料归档不准确等问题,根据缺失材料内容和性质,通过查看干部人事任免文书档案,查找原始材料、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研究鉴别、收集补充相关档案材料,对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分类要求规范装订归档材料,并规范存档。同时对机关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自查整理,查漏补缺,完善档案材料,做到全覆盖。制定了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归档类别等信息,加强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全面自查,做到分类准确,规范存档。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把推进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机关全体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二是立足长效,健全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改期间,全委各部室对相关制度机制进行了制定、修订和完善,在后续工作中要规范整改程序、严格整改标准,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抓好“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从源头堵住漏洞,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新时代共青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是抓好后续,确保整改实效。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后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情况条条显成效。

四是组织“回头看”,扩大整改成果。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20113;邮政信箱:075000;电子邮箱:zjktswdzz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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