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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09 14:46:10 阅读量:274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2月6日至4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5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积极的行动,认真研究,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力抓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2023年5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迅速组织传达学习,5月30日以文件形式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及局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印发各分局、各党支部、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6月12日,召开局专题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提出整改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于6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把服务全局中心工作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有序结合,把整改工作与更好地履职尽责相结合,促进重点工作任务、改革任务举措、便民服务措施全面落实,为全市发展做好各类要素保障。

党组书记坚决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逢全局性会议必强调巡察整改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定期分类听取汇报,进一步研究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逐项明确整改标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个性问题,分类施策,采取不定期、多形式调度专项整改工作,例如,针对不动产登记领域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督导检查等方式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土地领域问题,采取外出考察学习、实地督导等方式,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上,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分阶段推进,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目标;针对矿山生态修复领域问题,积极进京跑办,争取项目资金,带队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整改期间共完善制度15项。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2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40个,正在整改2个。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深入,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思想政治引领不充分”方面。

一是针对“落实市委‘三个一’要求有欠缺”问题。由机关党委牵头,对各党支部贯彻落实方案、教育培训计划、心得体会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针对“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问题。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由具体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依次审核,严把学习内容,严格控制议题数量,明确学习研讨要求,全面提高学习效果。加强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研讨,强化法治思维建设,在学习中提升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三是针对“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不足”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家口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未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矿山,督促指导相关县区按照已审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列明的治理工程内容逐项推进完成,及时验收,确保按要求完成修复治理任务。对养护期内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继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部分植被枯死等情况进行补植、补种。养护期满后根据县区政府意见及时移交给当地乡镇进行管护。加强对国家、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政策的宣传,指导县区积极谋划市场化修复项目,推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职责有不足”方面。

一是针对“对重大战略问题缺乏超前研究”问题。按照“首都两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我市矿业发展方面,拓宽思路,积极与省厅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在推动地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业权出让、已有矿山扩规增储、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超前工作谋划,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安全的矿产资源供应保障。在国有土地储备方面,发挥土地储备中心职能,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土地收储资金,改变目前面临的土地收储资金不足现状,达到有效调控土地市场,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作用。二是针对“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按照《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补充耕地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原有的巡查制度,下发《张家口市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监管巡查方案》(张自然规字〔2023〕103号),明确巡查项目范围、巡查主体、巡查内容和方法、巡查时间、技术手段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管护责任主体组织整改。同时,将补充耕地利用监管情况和巡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三是针对“推动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不够有力”问题。建立健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我市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和引领管控作用,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定位,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建成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优化城镇、乡村与园区用地布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统筹考虑交通、水利、能源等各类用地需求,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实现“多规合一”,将各专项规划成果的空间矢量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指导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做好服务保障,明确提出市级规划对县区规划约束传导清单,强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县区规划的空间指导约束作用,高质量编制完成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我市项目落地提供总遵循。四是针对“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还不够高”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区结合年初下达的盘活存量用地计划任务,全面摸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现状,将处置任务细化分解,标明位置,分析原因,分类施策,制定方案,将季度任务分解到具体项目上,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指导督促各县区探索建立工业项目投资与用地面积的核减约束制度,投资强度达不到承诺值的,投资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五是针对“统筹执法监管用力不足”问题。进一步理顺土地、矿产、规划等执法体制,明确执法主体、事项和边界,明确市、县、乡镇各级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开展专项整治,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制定印发了《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了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流程,重点对监管的主体、内容、职责分工、时限等进行了细化。六是针对“对派出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明确了5个分局分管领导,对派出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配备,强化了班子建设;进一步细化了《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绩效管理和考核制度》,对派出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建立了有效的考核机制。

3.关于“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关键环节突破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针对“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审批重复受理”问题。自然资源部审批监管系统已全面建成连通,公改窗口已并入审批监管系统,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5个工作日办结,杜绝了重复受理问题;我局会同发改、能源、交通、水务、审批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制定用地保障清单,同时开通重大、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即来即办、快审快批。二是针对“征转用地组卷报批程序多、用时长”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土地转用征收市级审查的通知》,对审查内容和流程进行规范,向各县区和用地单位发放《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明白卡》。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自然资源服务小分队,采取定期或按项目需求深入县区和用地单位,认真解答各县区政府提出的政策咨询,协调处理各县区在征地组卷过程中遇到的堵点、卡点问题,现场进行帮扶指导征地组卷报批,为建设项目用地提供“保姆式”式服务。三是针对“落实工业项目用地措施不够有力”问题。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高土地审批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工业企业根据项目生命周期灵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工业用地土地供应正由单一的出让方式逐步向出让、租赁并重转变,项目土地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四是针对“不动产服务仍需优化提升”问题。积极与省厅对接,进一步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全业务接入一窗平台,提高业务网办率。在抵押登记“全程网办”全覆盖基础上,推进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避免群众因资料不齐导致的重复跑路问题。实现网上预约服务,群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办理时间,减少了大厅等待时间,充分提升群众“体验感”。调整窗口布局,加强与住建、税务部门对接,增设联办窗口,调整人员布局,实现办事群众只与1个部门1名工作人员“互动”。五是针对“土地供应环节执行制度有欠缺”问题。进一步完善市本级土地供应制度,形成各区局(分局)组卷、相关科室并联审核、土地储备入库、供地方案审核报批、土地评估及组织议价的业务闭环,科室职责更明确、业务传导更及时、审核效率更高效。完善并制定《张家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履行招拍挂委员会职能职责,全力保障土地供应。六是针对“‘多测合一’推进滞缓”问题。为加快多测合一整改工作,我局积极调度软件研发单位,迅速制定了开发计划、倒排工期,推进项目进度,目前软件开发工作已全部完成,包括测绘单位管理、电子水印模块开发、流程审批、评价和共享模块开发等工作。实现了对测绘成果的统筹管理,提升了相关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优化了我市的营商环境。

4.关于“推动改革不够有力,对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方面。

一是针对“协调解决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土地遗留问题不够有力”问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权限,夯实县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县区的督导检查,促进县区对辖区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管理。二是针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不到位”问题。积极跑办,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指导和督促县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各类资源,采取排危除险、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组织县区结合实际和前期勘查成果,积极谋划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三是针对“信访、诉讼风险隐患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宣传,利用网站、报纸、大厅大屏幕等多种渠道宣传不动产登记政策、便民举措、基本知识,让群众了解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知识,高度重视群众利益诉求,积极妥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运用好大厅巡查、主任坐班、定期回访等制度,及时听取办事群众意见建议,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四是针对“专家评审环节存在监管漏洞”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复核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理论指导、政策制定和实践引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专家库的通知》(张自然规字〔2023〕90号),规范了专家的聘任和随机抽取程序,确保专家库的专家数量不低于单次抽取数量的3倍,目前专家库共有专家31人。五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问题。制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互联网、手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规范使用,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充分利用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局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宣传自然资源政策及审批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报送动态信息,大力宣传自然资源工作。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不足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针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至少召开1次全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大会,认真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问题。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从政治上认识和考量工作,深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进一步查找重点科室、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任务。三是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待加强”问题。按局党组明确的班子成员对各分局、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工,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重要工作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全力推动任务落实。四是针对“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党组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程,专题研究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方面。

一是针对“融入业务监督不够有力”问题。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突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苗头和隐患,积极发挥第一种形态的作用,把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针对“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够强”问题。注重在监督中发现和查找问题线索,特别是紧盯上级决策部署,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持续在主动查找问题线索方面积极作为。聚焦涉及矿山、土地和规划等重点领域,选派业务骨干,增强审查调查力量,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注重从典型案例中深挖连带线索,同时注重分析研究违纪违法问题的细节,对可疑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核查,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查处案中案。坚持把专项监督作为排查问题线索的有效手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发现问题线索上下功夫,既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主动上报问题,又深入细致排查各专项整治领域存在的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三是针对“对机关纪委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听取机关纪委、纪检委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规范开展。建立业务指导机制,加强对机关纪委的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机关纪委、纪检委员牵头组织召开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督促建立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化管理机制,针对性开展党纪法规培训、问题困惑解答、典型案例分析,对机关纪委在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特色亮点工作大力推广。积极实施“组地”协同监督,联合办案形式,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业务工作的指导及办案的审核把关,提升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质效。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一是针对“会计基础工作差”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根据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开展了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财务管理力度,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严格财务支出审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重新修改完善《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人员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严格财务审批,严控资金支出渠道和范围,使各项支出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不到位”问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重要性的认识。对资产进行了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同时修改完善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依法、高效管理,实现资源、资金、资产统筹科学配置。三是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编制。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针对“对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缺乏指导”问题。不定期组织局属单位进行财务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强化检查指导力度。积极配合局内部审计部门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整改。每个季度要求各分局和事业单位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方面。

局党组深入查找不符合新时代管理要求、阻碍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形成了《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汇编》,建立了责任明确、管理流程科学、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制度规定,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推进机关内部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差距

1.关于“领导班子战斗力仍需提升”方面。

一是针对“破解难题缺乏冲劲”问题。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并印发《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抓落实工作机制》,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照单落实、照单要账。建立执纪问责协同机制,由机关纪委实时跟进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抓落实措施不力的,严格依规依纪问责处理。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由人事科跟进抓落实情况,把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坚持用“成绩单”说话,在选人用人、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真正构建起上级交办、党组研究决定、责任科室落实、办公室跟踪督办、纪检监督检查、人事考核奖惩的全链条督办落实机制。二是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问题。加强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班子成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对研究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三是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的程序步骤,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紧扣主题查摆、确保会议质量等相关要求。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班子成员按照红脸出汗、见人见事的明确要求,在会前开展好谈心谈话,把问题谈透、把意见谈开、把思想谈通。强化审核,深入开展党性分析,针对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在认真撰写剖析材料的基础上,党组书记对剖析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准、整改措施不力的,严肃指出问题,责成认真修改。

2.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通过人才引进、军转安置等方式,逐步改善干部梯次结构,2023年对我局有空编的事业单位进行了人员招录,2024年计划继续对我局有空编的事业单位进行人员招录;结合局干部结构实际情况,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规划》,通过定期学习、实践锻炼、科学考核等方式,实现年轻干部在思想、政治、业务、协调等能力的综合提高。二是针对“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不严格”问题。组织全局负责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单位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并以理论学习的形式开展选人用人专题学习研讨;熟悉掌握选拔任用各项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三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对我局管理的人事档案进行再核查再审查,及时补充收集了相关缺失材料,整理各类散材料归档立卷,对记载不准确的档案信息进行重新审核认定。严格审核档案材料,严格审查材料内容,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完整,进一步强化了档案内容建设。

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是针对“党建促发展力度不足”问题。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党建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党组会汇报党建工作的同时,分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进落实措施。二是针对“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局“三定方案”的学习,厘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支部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定期开展支部委员培训,提高支部委员开展组织工作的能力;机关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责任分工,夯实整改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落地见效。根据工作职能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推进力度不松弛。

(二)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坚持聚焦重点、全力攻坚,驰而不息抓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分门别类拿出具体可行的举措,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注重从制度层面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制定管根本、利长远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局上下按制度履职。在抓好后续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好制度藩篱,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方面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立足工作实际,助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引,聚焦市场所需、群众所盼,特别是进一步落实服务企业清单,保证重大项目投资落地,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坚持改革创新、系统集成、协同推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优的作风着力打造行政效能最高、政务服务最优、要素保障最有力、综合执法最规范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7680852;邮政信箱: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林业大厦707室;电子邮箱:zrzyghjjw@163.com。联系人:姓名:张全、职务:机关纪委副书记、电话:0313-7680852 手机:1803137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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