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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30 09:39:40 阅读量:1910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5月24日至7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2022年9月14日,巡察整改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审议通过巡察整改方案及台账,局党组书记带头认领,将任务责任到人,整改任务、时限、责任、标准、路径逐一明确。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深刻对照检查,党组成员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每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整改进展,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自觉从本人改起,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会,部署重要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推动督促整改落地落实。强化责任传导,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整改,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项把关,现场办公推动具体问题解决。全系统上下联动、主动作为,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实化细化整改措施,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在认真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基础上,9月19日、26日两次召开局党组会对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安排进行研究,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分解任务实行“挂号制”,解决问题实行“销号制”的方法,围绕3大类36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详细的整改责任书、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对反馈问题精准整改、全面整改。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巡察整改督导力度。健全落实“整改台账一周一更新、整改工作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对有关单位开展实地督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聚焦突出问题,把握关键环节,通过多种方式,推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基础上,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党建联系点制度等,研究了9项机关内控制度,有效解决了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实际行动,作为改进工作、从严管党治党的有效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大类3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3个)。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习不够系统深入”问题

一是扎实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从2021年1月20日开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独立组织,与党组会区分开来,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内容和效果。2022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学习内容涉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局领导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

二是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研究,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规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研讨,通过班子成员深度交流讨论,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效果。

(2)针对“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有关做好就业工作的要求有差距”问题

一是狠抓宣传造势。动员一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河北公共招聘网和“垣岗在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知晓度和知名度,增加网站点击率。出台“垣岗贷”金融惠企政策,高频次举办专场招聘会,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就业。

二是精准实施招聘。通过就业大数据,按照不同就业群体筛选有就业意愿未就业人员信息;下沉用人单位精准对接,问需于企,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介绍服务,提高人岗对接成功率。

三是丰富招聘形式。按照不同就业群体采取专题招聘、专场招聘、主题招聘等招聘方式,加大招聘活动后期跟踪服务,修改完善统计口径,重点统计招聘活动现场人岗匹配成果和招聘活动后续招录结果。

(3)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实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围绕促进就业和乡村振兴组织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是2022年10月27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征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公告》,征集一批与我市乡村振兴产业所需职业(工种)结合紧密的定点培训机构,推进培训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4)针对“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局党组会上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遵循重大请示事项基本原则,对于党组会研究的重大事项,做到应报尽报。同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大对国家、党内、人社领域新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坚决做到依法办事。

二是修订党组工作规则。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要求局党组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等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工作。

(5)针对“对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职称评审、工伤鉴定等重要职能工作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明确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高的人事考试、职称评审、考录招聘等纳入党组议事范围。以局党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各类评审工作方案必备要素进行了规范。

二是强化党组把关作用。局党组在研究各类评审工作方案时,除了对经费使用进行严格把关外,重点对方案中的专家选取、评审流程、事中事后监督等重点环节进行审核把关,让每个关键环节确保公平公正运行。

(6)针对“推动内部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了深度自查。以作风纪律专项整顿为契机,科室负责人同科室每名人员进行了谈话,就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能,认真查找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二是对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服务中心进行了内审。经局主要领导批准,2022年11月4日至1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牵头,抽调相关财务专业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服务中心2020年、2021年度进行了内部审计。

三是明确了内审职责,2022年12月7日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加挂审计科牌子。

3.关于“落实省市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力”问题

(7)针对“落实省政府深改任务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措施。制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职业能力建设类项目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通知》,健全制度措施,切实依法开展对职业能力建设评审、专技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加强外部监督。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和“两代表一委员”全程参与职业能力建设领域、职称领域评审工作,对方案内容、评委抽取、评审过程、结果公示等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坚持评审结果公示。所有评审结果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针对“指导督导基层人社改革工作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大问题督导力度,印发了《加强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窗口建设通知》,落实首问负责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服务,积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畅通维权通道。

三是对各县区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帮助查摆问题,提升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服务窗口规范化、制度化,研究整改措施。

(9)针对“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完成搬迁工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2个科室已入驻市民中心,并开设专窗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对党组会决定事项的跟踪问效。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党组做出决定形成决议后,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必要时可向有关科室单位发出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单,并及时将实施情况报告党组书记。党组决议未能及时落实的,分管局领导应当在党组会议或向党组书记做出说明。

(10)针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人社基层平台嵌入基层组织网格。在各县区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已将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推广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使人社基层平台有了稳定的使用环境,也进一步充实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的服务功能。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梳理了服务事项明白纸,对其他人社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渠道进行了汇总宣传,让群众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方式和渠道。拍摄基层平台操作使用视频,作为固定培训教材,要求新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及时学习掌握。建立了人社一体化平台专班工作群,及时解答、处理技术问题。

三是制定管理办法。印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张家口市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权限管理规范(试行)》《张家口市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做到省市县乡村五级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服务渠道、办理时限、表单内容事项标准的“八统一”,推动人社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4.关于“风险防控工作抓得还不够扎实”问题

(11)针对“重要岗位使用非在编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问题

一是立即更换人员。办公室立即更换编制内人员负责公文办理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

二是优化社保经办岗位人员配置。在确保经办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实现岗位设置要求。

三是积极争取招录人员。今年经上报请示,市委组织部批复2023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录2个四级联考人员名额。

(12)针对“部分审批事项运行机制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工伤认定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工伤认定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规定材料以外的申请材料。

二是实行AB岗制度。设置岗位互补(即AB岗),保证工作时间有工作人员接收工伤认定案件材料,做到用人单位或职工随到随办,案件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决定。

三是完善工伤认定审查流程。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市本级案件实行“拟办—初审—复审”三级审核制度,县区承办案件实行县区工伤认定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县区主管局领导把关盖章,报市局工伤保险科复审后作出认定决定。对案情情形复杂或者视同工伤法定情形界定不明确的案件,通过召集工伤认定联席会等方式研究讨论后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1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明确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室单位具体责任的全面领导责任机制,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张家口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局党组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和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保密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形势,查找潜在的风险隐患,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5.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4)针对“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不够”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为期40天的作风纪律专项整顿。2022年9月9日召开全市人社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顿动员部署会,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于兴涛主任到会指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为100名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2022年7月,召开了全市人社系统半年工作调度会暨警示教育大会,时任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全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是明确责任区分。局党组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沟通,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工人技能等级评审等重点工作,明确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机关纪委全力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15)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二是制定出台党内谈话制度。制定了《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对提醒谈话的情形、程序和提醒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三是分管领导指导下属单位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的局领导分别参加2个中心党总支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6)针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审计工作的通知》,对2019-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二是印发了《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申请预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建立了长效规范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

(17)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积极与国资委协调对接。根据《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5家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张国资字〔2020〕272号)和我局实际,通过OA系统向市国资委发送《关于推进5家企业移交工作的函》,协商共同推进5家企业移交工作。

二是支持协助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处理好经济纠纷。安排局法律顾问与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一起研究对策,向司法机关了解案件办理进度,全力推进强制执行,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6.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8)针对“日常监督抓得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按照市纪委下发的6+12项政治监督任务,对落实“两个确立”的根本政治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张家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障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局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同时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二是加强重大领域监督。对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保基金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专项监督,做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2022年以来,对各类评审工作抽取专家环节,2022年度技师预评审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派人员对重点工作程序进行了全程监督,目前已对各类评审工作抽取专家环节监督3次。

三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清单,探索常态监督有效途径,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精准把脉、区分廉政风险级别、排查廉政风险点,因“病”施策提出防范措施,加强对机关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固定资产、物品采购、窗口服务、作风纪律等重要事项的监督。

(19)针对“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加大主动监督力度。局机关纪委加大对重点人、重点岗位、重点事的监督力度,研究制定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及防范措施》。

二是拓宽问题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局官网上“急难愁盼您请说”专栏、100名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作用,多渠道接受群众举报。

三是加大业务学习力度。请驻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业务辅导,做好传帮带。原原本本学习《市直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文书汇编》,提升业务素质。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20)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补充相关资料。将律师办案协议补充至相关年度档案中。经核查,巡察组指出的无票据支付占场费问题为当年两所学校老师监考的劳务费,并非占场费,属于往来费用。

二是细化完善制度。对《支出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规范支出附件、合同要素、要件等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利用下班后半小时学习等时机,组织规划财务科及各科室负责报销人员集中抓好业务培训,掌握工作标准,依法开展工作。

(21)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制度。责成分管领导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树立法规意识,及时完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确和细化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局信息中心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分工。

二是及时汇报,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批评。及时向原局主要领导和局党组汇报了情况,并已按照局党组会的要求,对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进行了约谈批评,责成写出检查,要求举一反三深刻反思。

三是加强审批管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今后设备采购的流程,加强财务审批管理及审批权限。

(22)针对“国有资产(资金)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东辉公司经营停滞,法定代表人岳立辉去向不明,因此一直无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等相关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向市政府上报《关于申请为原市就业服务局办公楼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请示》,市政府批示请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提出意见。目前,我局已向上述三个部门提供了相关资料,正在等待下一步的处理意见。

8.关于“作风建设还有差距”问题

(23)针对“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一是迅速转发省厅通报,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成立核查整改工作专班,先后两次到县区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核查结果,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专题报告。

三是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党的二十大对人社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新出台的政策,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研究制定《处级干部包联县区开展督导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对督导调研方式、调研内容、督导内容和调研报告撰写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在督导调研基础上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高质量的工作建议。

(2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迅速按照财务制度要求整改。要求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和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提供相关工作文件,并将1500元餐费由“办公费”科目调整到“招待费”科目。

二是严把票据审核关口。对各类票据审核实行分步审核,经办科长审核后,须经规划财务科科长、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审核后才能报销。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方面

9.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问题

(25)针对“领导班子决策机制运行还不够畅通”问题

一是加强工作沟通。针对工作中发生的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党组书记要主动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协调沟通,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上来,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修订党组工作规则。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党组会议集体决定的事项,需要具体落实的,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职责组织实施。

(26)针对“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职级晋升。2021年7月,党组书记张瑞峰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职后,高度重视职级晋升工作,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职级晋升问题,共55人次晋升职级,共晋升四级调研员21名。

二是将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2个行政科室搬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三楼建立职工退休审办和待遇支付“一站式服务大厅”,对退休档案一次性审核,缺失材料一次性告知,待遇发放一次性办结,极大的方便了企事业单位退休办理。

三是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建立灵活就业人员服务专区,将市就业服务中心承担的相关职能合并到服务专区,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停保、退保、账户管理、档案托管、代办退休、丧抚、职称申报等业务“一站式”办理,让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业务更便捷。

四是以全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快推动人社业务线上办理。市级线上可办事项303项,县级线上可办事项314项,企业232项业务通过“张家口一体化网上申报平台”直接办理,一次不用跑;群众办事用以“张家口人社”APP为主,“幸福张家口”、“冀时办”、支付宝等APP相互联通的网上人社服务矩阵,实现“指尖办”,让群众办理人社业务更便捷。

五是对企事业单位拟退休人员提前一年预审档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批从省定的三个工作日改为“即来即办”,职称审核备案由年度办理改为一季度一次,切实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2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对民主生活会资料“回头看”。对近几年对照检查材料相似度进行比对,对于标题、问题查重率超过50%以上的,责令必须修改。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党组书记对各位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对标准不高、辣味不够、打擦边球的,坚决要求修改,直到符合要求才能过关。

三是认真进行会前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逐人开展谈心谈话,对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进行再强调、再明确,督促党组成员实事求是,做到指问题直指穴位,不能打擦边球、当老好人,高标准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10.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

(28)针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局党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组工作规则》,加深对回避制度的认识理解,在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中进行明确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凡是涉及研究人事任免的会议,会前按要求精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告知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29)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局党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加深对回避制度的认识理解,在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中进行明确要求。

二是严格会前把关。制定《人事回避制度》,严格要求拟提拔人员填写《领导干部亲属关系情况报告单》,明确回避事项,在提交会议研究时作出说明和要求。

三是党组书记会上提要求。对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议题时,局党组书记在主持会议时明确提出回避要求,记录纪要要明确记录,确保回避制度落实到位。

四是全面调查摸底研判。按照干部调整必谈原则,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级干部、部分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分管局领导与局机关干部、下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群众基础等情况,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任职时间、工作经历进行全面分析研判。

五是统筹职能调整推进轮岗。紧紧围绕“整合机构职能、干部轮岗交流、职务职级激励”总体思路,对照省人社厅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改革设置,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增设政务服务管理科,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效能;调整失业保险行政职能到养老保险科,调整业务经办编制、人员职能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实现“三险合一”,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少跑路”,三险联动避免选择性缴纳社保,维护劳动者权益。目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已全部完成。

11.关于“抓党建用心用力不够”问题

(30)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制定了《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对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形式和方法进行了明确,严格要求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

二是按照选举程序和步骤,我局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王小磊同志为机关党委委员,4月14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补选意见。      3    

(31)针对“党员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成立团组织。在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大力支持下,2022年7月1日,共青团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次团员大会胜利召开,选举产生第一届团总支委员会,成立了两个团支部,把广大团员组织起来,把活动开展起来,为党组织培养输送后备力量。

二是加大党员培养发展力度。2021年四级联考招录的年轻干部进入工作岗位后,各级党组织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吸引年轻干部到党的周围,目前已确定17名入党积极分子。

三是规范党员发展流程。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规范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步骤,统一各党支部规范发展党员的工作资料,定期对党员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是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强编制外人员组织关系管理,做到人员在哪里,组织关系转移到哪里。

(32)针对“党费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公示党费使用情况。2022年9月下旬,对近3年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二是规范党费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五项开支范围执行,坚决做到不超范围使用,不挪作他用,每年进行公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以啃“硬骨头”的勇气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特别是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上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定力和韧劲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人社领域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以更严要求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问题整改。对已完成、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督办落实,明确目标、一抓到底。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安排,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把握人社系统作风建设的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100名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作用,坚持开展“青年干部下基层”“人社科局长走流程”活动,下大力提升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水平,打造暖心人社品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以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检验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把巡察整改融入人社工作全局,自觉站在“两个大局”的高度,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人社工作的价值追求和现实任务,以“解放思想大练兵、三看三比双提升”活动为抓手,着力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高质量人社政务服务提升行动、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提升行动、高质量就业创业提升行动、高质量社会保障提升行动、高质量人才服务发展提升行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升行动8个高质量提升行动,专班抓抓专班、系统抓抓系统,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动,全力落实好党的二十大赋予人社领域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以巡察整改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四)以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三个务必”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扛牢“两个责任”。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激励担当作为,引领形成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我们。联系人:李钊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2014948,手机18131372605;电子邮箱:zjksrsjd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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