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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30 08:55:29 阅读量:97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5月24日至7月24日,对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9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周密安排部署。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市林草局及时将市委巡察有关领导讲话、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印发至下一级党组织,确保各项要求传达贯彻到位。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剖析,围绕巡察组反馈的43个问题,组织18个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期限。9月25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了巡察反馈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措施,逐一逐项明确了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9月26日,按照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再次修改完善巡察问题整改台账,并制定了《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9月27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并印发组织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执行。10月25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同时,局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进一步为巡察整改工作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市林草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市林草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各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选人用人专项整改办公室、意识形态专项整改办公室和保密专项整改办公室。其中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爱芳同志兼任,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和协调,抓好整改落实的长期性和长效性建设。

(三)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实行台账管理。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运转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坚持落实“日梳理、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促检查和集中督促检查相结合,适时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限期整改落实,确保了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强化问题梳理和问题整改,结合林业和草原工作实际,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并完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此次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43个,截止目前,43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含10个问题阶段性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普遍存在学习议题较多、时间较短、研讨不充分”问题。

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审核把关制度。2022年9月25日,局党组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稳定要求”为主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并进行学习研讨;2022年10月24日,局党组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局领导分别进行了研讨发言,学习深度全面提升,2022年11月9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等。

(2)针对“践行‘两山’理念有所不足,局党组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方面,等市场、等规则、等办法,聚焦经济效益、推进碳汇开发的效果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针对造林绿化空间不足的问题,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科学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各县区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重点在疏林地、零星地块、困难地上作文章,进一步拓展造林绿化空间。

二是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邀请中国工程院沈国舫院士等知名专家学者在崇礼区围绕后奥运时期“双碳战略”发展开展论坛,强化“双碳”业务知识学习与研究。按照《张家口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任务部署,成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专班,积极督促和指导建投集团开展碳汇开发相关工作,积极寻求意向企业参与碳汇开发。

(3)针对“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有力,局党组在抓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上,谋大局、破困局、开新局能力不足,草原‘三化’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草原“三化”治理,2022年实施退化草原治理20.7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257万亩。

二是开展了全市草原基况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摸清草原资源底数,为精确化、数字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三是划定全市基本草原,施行基本草原管理制度,确保全市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是开展了全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为草原健康发展提供防治数据,减少草原灾害对草原损害。

2.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问题。

(4)针对“拓展资金多元化筹措渠道用力不够”问题。

结合全市岗位大练兵活动,围绕服务营商环境,对标对表国内先进地区和省内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全面梳理形成“四个清单”,找差距、明目标、定时限、提成绩,分类精准施策,扎实推动落实。

一是在服务项目方面,加强涉林草建设项目服务保障,对涉及占用林地、草地资源等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建立1对1服务机制,提供精准政策技术服务,提高项目组卷速度和质量,跟进审核审批进程,推进项目尽早落地,推动了包括崇礼万科、赤城新雪国等省级百亿大项目落地。2022年,累计为9个县区、24个企业提供了服务,解决企业占用林草地相关问题31个,为近80家新能源项目出具初审意见,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认可。

二是在谋划项目方面,坚持“项目为王、项目为先”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林、草、湿生态建设,2022年新谋划重大项目69个,申报投资21.17亿元,共争取到位省以上林业和草原投资9.8亿元,实施各类林草项目31个。林草生态建设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彰显。下一步市林草局将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资金整合、各方联创”建设原则,在利用贷款、企业和个体投资、社会捐资和碳汇融资等资金筹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挖掘、分析和破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科学运用市场机制,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不断拓展资金多元化筹措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建设格局。

(5)针对“绿化造林工程超前谋划有欠缺”问题。

一是多次召开协调会、深入县区调研督导,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2022年,全市完成营造林106.52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谋划。根据县区项目需求,积极与省林草部门、省发改部门沟通对接,提出项目支持诉求。

(6)针对“科技支撑作用不强”问题。

一是针对科研成果转化问题,积极、持续推进林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切实提升林草科技支撑作用。

二是修订完成《杏扁防霜冻工作实施方案》和《杏扁防霜冻七项措施》,指导万全利用遮阳棚延迟开花技术,积极探索杏扁防冻花技术创新措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下一步总结推广;与气象部门达成协议,做好杏扁生育期低温天气预报工作,为预防杏扁霜冻问题打出提前量。

(7)针对“主动服务产业项目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县区加强调研,了解项目动态。

二是积极与市发改委、市能源局联系,及时沟通我市新能源项目数量及布局。

三是主动与企业进行对接,指导县区协助企业进行项目选址。

四是主动服务,为企业讲解用地选址政策,解答占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是规范企业拟用林草地选址程序,为新能源项目使用林草选址出具意见。2022年,我局为全市“大型基地”、抽水畜能、风电光伏等近80家新能源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并出具初审意见。

3.关于“推进林草改革不够深入”问题。

(8)针对“‘林长+警长’制度推进缓慢”问题。

针对“林长+警长”制度推进缓慢问题,市林草局多次开展督导调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林(草)长制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同时积极与市公安局沟通联系,建立市级“林(草)长+警长”机制,目前,全市已有康保县、赤城县、尚义县、万全区、桥东区等18个县区建立了“林(草)长+警长”工作机制,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深化此项工作。

(9)针对“森林公安转隶后执法功能不健全”问题。

一是为推动市级执法机构建立,我局已报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原草原管理科的机构中加挂林业和草原行政综合执法科牌子,专责林草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二是扩充执法力量,目前市级兼职执法人员26人,为充实执法队伍力量,2022年组织19人参加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考试。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0)针对“防火形势严峻”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点位建设。2022年,指导尚义县、张北县、万全区、赤城县建设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点位142个。

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目前已向省林草局争取了坝上及接坝地区森林草原防火项目,可行性报告已批准,正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三是对护林防火人员老化的问题深入开展了调研,并且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在不影响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年龄偏大护林员,同时加强培训,提升护林员巡护能力素质,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平稳。

(11)针对“有害生物监测存在盲区”问题。

扎实推进张家口市崇礼冬奥会赛区及周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在怀来县、张北县、赤城县、沽源县、涿鹿县、崇礼区、桥东区、桥西区、下花园区9个县区建设监测点,不断扩大有害生物监测范围。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目前,局党组已经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秦爱芳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同步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

二是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2022年5月18日,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2023年2月6日,局党组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

(13)针对“保密工作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了《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增加了“对定密责任人和涉密人员开展上岗培训;对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进行脱密期管理;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鼠标、键盘等设备”等内容。

二是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将涉密计算机纳入2023年政府采购计划,待市财政局批准后购置相关设备用于涉密文件登记,在此之前,暂时使用安可替代设备专门用于登记,不联网、不操作其他工作。

三是对全局计算机标识张贴及填写工作进行了大检查,查漏补缺,确保粘贴牢固、填写准确。同时,加强了对涉密资料存储工作的管理,上报涉密材料时只使用一次性光盘刻录报送。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缺乏韧劲,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4)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没有拧紧,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虽然有要点、有清单,但组织实施中存在虚化、表面化现象”问题。

一是全面完善《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风险及管理防控措施》,将直属12个事业单位纳入风险防控范围,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同时在党组扩大会上对2019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规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2年4月7日、5月18日、9月5日先后组织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坚持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3年1月19日,组织干部职工专题警示教育,对3起案件进行了通报,并进行了针对性警示教育。

(15)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没有压实”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在局机关党委会议上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规定。

二是制定了《“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一把手”工作责任,结合年度述职加强对“一把手”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2022年4月7日、5月18日、9月5日先后组织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同时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上,多次传达典型案例,传达相关要求。2023年1月19日,组织干部职工专题警示教育。

(16)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了局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明确了廉政提醒谈话的相关环节、步骤,谈话内容,要求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主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重点人员、敏感时节随时组织谈话提醒。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地,推动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关于“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差距”问题。

(17)针对“重要节点监督不够扎实、‘探头’作用不够明显、监督手段较为单一”问题。

一是在主动监督工作方面。节假日期间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在问题线索处置方面。针对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党组办理,针对单位存在的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向基层单位发了提醒函,要求党组完善制度、规范执行,并进行了跟踪监督。

三是节假日监督检查方面。针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3.关于“财务管理问题较多”问题。

(18)针对“大额现金支付、无领导审批签字付款”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单位逐项梳理分析了问题,核实了情况,查明了原因。

二是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并研究修改完善了局财务审批报账管理制度,明确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严禁大额现金支付、无领导签字付款等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培训,认真学习财经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不合规现象发生。

(19)针对“个别单位项目雇工工资发放不规范”问题。

一是核实了情况,对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核实,补齐了相关凭证依据。

二是根据相关财务管理要求,责令相关单位定期开展财务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完善。

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是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

(20)针对“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制定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申请、审批、登记流程和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切实保存好相关档案资料。

二是相关单位进一步严格内部公车管理规定,严格公车管理,强化日常监督,积极联系了张家口市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平台公司,按规定要求在指定平台公司租赁车辆。

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规范租车用车行为,推动公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化。

(21)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手续”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查明了原因、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二是完善局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政府采购的程序流程,做到先备案后采购,无备案手续的一律不予支付资金,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了相关人员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等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掌握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22)针对“退回多付验收费未上缴财政”问题。

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将相关单位退回多付验收费上缴财政,已履行相关手续。

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收支制度规定,推进规范化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3)针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问题。

一是对超标准报销事项进行了逐一核实,对经核实的超标准报销的部分,当事人已全部清退,相关单位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24)针对“培训讲课费等未开具劳务费发票”问题。

一是责成相关工作人员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税务部门开具、补齐了劳务费发票。

二是依据有关规定,完善了局财务审批报账管理制度,明确了培训劳务费票据开具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税务知识进行了认真学习,切实掌握各项税费政策,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5)针对“大额支出附件不全”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单位逐项核实了情况,补齐了名单、凭证、材料等。

二是举一反三,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报销材料。

三是强化审批监督,由财务部门负责做好报销材料审核工作。

4.关于“部分整改问题出现反弹”问题。

(26)针对“某单位主责主业缺失,依旧负责与主业无关工作”问题。

一是按照事业单位三定方案进一步梳理该单位职责任务,明确主责主业,同时举一反三,对局下属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梳理,严格对照三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督促责任落实。

二是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补充,对技术人员进行了轮岗培训,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基础。

三是积极推动该单位协助科室承担相关业务工作。目前,该单位不再承担与主业无关工作。

(27)针对“借调下属单位人员现象禁而不止”问题

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2021年以来新招录公务员4人、定向选调生3人,县区交流和调入3人,冬奥安置2人,森林公安划转4人,空编缺人问题全面解决,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老中青干部队伍梯次基本形成。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机关借调(跟班学习)人员已经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有差距”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抓得不实”问题。

(28)针对“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强化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意识,2022年11月9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二是组织局党组成员及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熟悉掌握每一条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党组会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是修改完善了局党组工作规则,增加了“非党组成员不得参与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表决”的内容并严格执行。问题反馈会议召开以来,未出现类似问题。

(29)针对“违反规定进行决策”问题。

一是对违规决策进行了纠正,对相关人员分工按照有关要求落实。

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三是组织局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事决策制度,确保党组会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30)针对“制度执行力不强,局例会制度,财务审批报账管理、公务用车租赁管理等多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对局长办公会、局例会、局务会等制度进行修订,将其纳入党组扩大会。

二是针对此次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日常工作需要,对《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规章制度汇编》中公务用车管理、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重新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各项工作制度的学习,把工作制度学习与理论学习结合起来,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和“大学习、大比武、大提升”活动学习内容,要求每一名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严格遵守,确保每一项制度发挥实效。

(3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充分结合“大学习、大比武、大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2年11月中旬,结合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领导班子集体学、班子成员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了包括《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在内各项党内规章制度。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材料审核,落实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局党组书记把关等有关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所欠缺”问题。

(32)针对“内设机构重要岗位空缺”问题。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配齐、配强空缺岗位。经前期分析研判和动议,并经局党组会研究,报请市委组织部预审备案等,已对相关空缺岗位人员任命,并安排到位履职。

(33)针对“干部人事关系长期未转接”问题。

一是对问题涉及同志有关问题及相关信息进行了核实,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了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组织关系手续。

二是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梳理了相关交流任职手续,同时,对机关党委和下属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强化了教育培训,着重强化了交流任职有关工作方法和程序的学习。2022年11月19日,组织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选人用人政策培训。2022年12月中上旬,组织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选拔任用业务专题培训,12月底在全局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学习专题研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进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专题学习研究。

(34)针对“科级及以下干部结构不够合理”问题。

近年来,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配齐空缺编制,全面提升林草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目前正科级干部10名,副科级干部3名,科级以下干部14名,老中青干部队伍梯次基本形成。下一步,市林草局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抓紧抓实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干部队伍结构优化。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35)针对“党建专题会议缺失”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作用,2022年3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全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总结了2021年度党建工作,部署了2022年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使各支部抓有重点、建有方向,确保了年度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2023年1月7日,全局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结合落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一”要求,研究部署了推进基层党建各项任务。2月10日,组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议,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

(36)针对“对基层党建督导检查不足”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局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强化对机关党委下属各党支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考核。

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对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建立了月晾晒、季评比长效机制。

(37)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对涉及支部、人员的相关程序和材料重新梳理、审核,按规定程序补齐有关缺项。

二是责成相关党支部书记做了检讨,并举一反三,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严格党员发展工作,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推动党员发展工作正规有序。

三、下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市林草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认真、细致、全面、严格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一是根据工作职能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二是强化工作调度与指导,定期统计通报整改进度,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不定时开展工作“回头看”,及时发现解决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011963;电子邮箱:zldb4011963@163.com。联系人:赵宇,电话1347336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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