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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口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20 18:22:09 阅读量:547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30日,对市财政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4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体现了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对我们抓好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次市委巡察组来市财政局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有利于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有利于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党组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全力以赴抓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服从巡察组安排,着力攻难点、抓重点、强弱项,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扎实整改,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性原则,强化纪律意识,以端正的态度和积极的状态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到位。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市财政局党组按照市委巡察组的有关要求,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等,迅速安排部署各项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序推进。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落实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个人廉洁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既当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的模范和表率,又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查摆问题、寻找差距,改进工作、完善提高的过程。二是积极做好表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带头认账、反思、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在严格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工作人员的同时,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充分发挥统筹大局、组织领导和表率引领作用,在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协调推进、建章立制方面做好督导调度工作。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统筹各处室、各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形成整体推进、协调联动的整改局面。4月21日,组织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落实工作。4月24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问题逐项进行研究梳理,明确整改方向,规定整改要求,形成局整改落实方案。4月30日,召开全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局中层以上干部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开展巡察整改期间,每半月了解一次巡察整改情况,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重点、难点问题予以指导推进。7月17日,召开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汇报会,听取各责任处室整改完成及巩固巡察成果情况,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7月22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审议整改阶段最新进展情况,逐一研究议定整改措施、追责问责等重要事项;要求有关处室按照会议议定内容,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整改报告及整改情况统计表,及时向市委有关部门呈报。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有关要求,积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压实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市财政局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艺同志任组长的局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财政局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艺同志亲自担任局整改办主任。同时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巡察问题整改的日常组织落实工作,负责与市巡察办等市委有关部门的对接联系,负责完成市委巡察办等市委有关部门交办的汇报、报表等日常工作资料的汇总、报送。各牵头处室、责任处室以及全局各处室单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在局党组及局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整改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定期汇总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等有关部门。同时,组织指导各牵头及责任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协调各相关处室,按时完成《领导班子整改阶段进展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等资料,呈报局领导小组批复后,按时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等有关部门。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各党支部、各处室认真服从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按照全局总体整改方案,切实细化方法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组织和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考核奖惩、推荐任用紧密结合起来,全局上下凝聚起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聚焦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不仅是监督检查,更是指导帮助,巡察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抓好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市财政局聚焦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高度重视巡察问题。市财政局党组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认真对待,仔细核查、严肃处理。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坚持立行立改、快改真改,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着力夯实巡察工作的成效。坚持以察促改,虚心听取意见,真诚接受监督,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将整改工作与推进财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二是切实细化整改台账。各牵头及责任处室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1个方面、44个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按照局机关工作方案及附件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每个问题,明确责任局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整改时限等,研究制定出务实的整改落实措施,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工作台账。各牵头处室单位于局机关工作方案印发5个工作日内,将经责任局领导审签的整改落实举措,报备局整改办。为强化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督导,实行半月一报告制度,每月15日、30日前,各牵头处室将经责任局领导审签的《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报送局整改办备案,直到整改完成。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对整改事项实行销号管理,提供有力佐证材料,整改不彻底决不放过。对已经整改完成和基本完成的,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反弹;对能够及时整改解决的,加强督办,限时办结;对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的,以钉钉子精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此外,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加强对共性问题和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堵住漏洞、消除隐患。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财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通过创新工作举措、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完善促进财政改革管理、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

二、巡察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成效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方面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上还不够的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一是坚持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强化中心组学习的组织(2020年上半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测试11次)和档案管理,发挥好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二是健全完善“中心组—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三级联动学习机制,通过定期集中测试、支部常态测试、“学习强国”平台“掌上测试”等方式,严格落实常态化理论测试制度,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加强“学习强国”使用管理,做好相关学习保障等;三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将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如:

(1)常态化理论测试。3月26日,我局组织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应知应会理论知识集中(闭卷)测试。5月21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进行冬奥专题知识集中(闭卷)测试。组织局领导进行脱贫攻坚专题知识测试。近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务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第三季度再开展一次集中测试。

(2)组织各类专题学习。组织各支部学习市委回建书记“三改”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市主题教育总结报告、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等专题学习;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组织164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张家口市财政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班”;线上学习“微课堂”——《具有中国特色的抗疫胜利方程式》等;近期,将邀请市政协申全民副主席来局作“首都两区”建设及七大产业专题辅导报告。

(3)加强“学习强国”使用管理。印发有关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安排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注册使用有关事项;对全局学员学时定期进行公示通报、及时督促;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局“学习强国”使用管理工作通知,明确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先挂钩;对在职、离退休、其他工作人员中的优秀学员进行表彰。

(4)做好相关学习保障。制作贯彻落实市委“三改”要求,学习贯彻《党委(党组)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全国“两会”等专题宣传橱窗;搜集整理各类应知应会知识,通过微信工作群、OA邮件等形式,及时提供给全局党员干部;编印我局《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手册》,印发全局每一名党员干部,在拓展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的同时,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认真关注、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浓厚氛围。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形成常态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一是选树先进典型。在局内印发《关于做好局机关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张财党工字[2020]6号)等文件,在纪念建党99周年之际,组织开展局机关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印发有关实施方案(34期内部通报,5月20日)及有关工作通知,组织各处室开展“提质增效、文明服务”暨“三比三看”创建竞赛活动,明确对优秀处室进行表彰。二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集中表彰。为进一步坚定全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锤炼过硬思想作风,提升局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积极推进各项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业绩、再上新台阶。7月7日上午,市财政局隆重举行纪念建党99周年暨“受教育、强党性、争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对2个先进基层党支部、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2名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提质增效、文明服务”暨“三比三看”创建竞赛活动第一期9个优秀处室,“学习强国”28名(在职、退休、其他工作人员)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同时组织了应知应会知识竞答,取得了良好效果;党组书记、局长李艺同志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坚定理性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全力打造财政系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队伍”专题党课等;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入推进“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行动,落实到扎扎实实“服务基层、服务经济、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注重统筹推进。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将深入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结合起来,与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市委回建书记关于“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的要求,体现在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加强机关党建等实际工作中。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不够到位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持续紧盯主题教育问题检视及整改。一是结合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对照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等,在局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原有五方面、9个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出工作中存在的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还不够迅速、不够高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引导机制还不够完善、不够科学;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在落细、落小、落实上还需要再下功夫等5条突出问题;结合市委巡察整改以及市委主题教育办的有关工作要求,以“不往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生生活会和“十个专项整治”后续整改为重要抓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二是重新梳理汇总形成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完成情况台账,进一步完善主题教育自我评估评价,传达学习全市主题教育活动总结精神等,并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注重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是市委主题教育办印发《关于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评估结果的通报》(张教办发〔2020〕4号)中对市直部门评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市财政局评估等次为“好”。四是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总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4.一些党员干部学习热情不高,联系工作实际不紧,有被动应付现象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并执行《财政干部业务素质提升规划方案》,涵盖学习培训指导思想、内容、考核办法等多项内容;各处室负责人轮训提纲已汇总,7月开始轮训;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力度。二是认真落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测试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增强学习自觉。三是定期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测试成绩;印发有关通知,将党员干部测试成绩、“学习强国”使用等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先挂钩,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制作专题宣传橱窗;搜集整理各类应知应会知识,通过不同形式及时提供给全局党员干部;编印我局《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手册》,印发全局每一名党员干部,在拓展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的同时,在全局范围内营造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浓厚氛围。五是按照全市《关于市直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政治理论测试情况的通报》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3月26日组织了应知应会理论知识集中(闭卷)测试,对于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组织进行补考。

5.一些党员干部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对全体党员干部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以来撰写的心得体会文章,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结合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情况,对提交心得体会文章与网络内容雷同程度较高、涉嫌网上抄袭的个别人员,在局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上述人员做出深刻检查;对全体党员干部予以警醒。二是创新学习形式。结合上级党组织的有关通知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使用“学习强国”的督促管理,鼓励引导广大学员常态化学习使用“学习强国”,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三是强化管理审核。原则上不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做硬性要求;确有需要时,要充分结合个人工作、学习、思想实际,亲自撰写提交,由处室负责人、支部书记负责审核把关,并进行网络公示,杜绝心得体会文章网上抄袭现象。

(二)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党组会与局务会有时混开,记录不完整、不齐全,不能充分反映会议的真实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研究制定了《张家口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及程序、清单等进行了规范,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于2020年7月9日正式印发(张财党组字〔2020〕20号)实施,确保应上局党组会的一定在党组会上研究,严格禁止党组会与局务会混开;二是会议记录不完整、不齐全问题已按照要求立行立改,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整记录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对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附件等材料做到及时、统一归档。

2.存在会议决策滞后现象。如:2018年12月已调走3人,2019年8月才上党组会研究免职事宜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2018年12月调到其他单位3名干部提交党组会免职事宜滞后问题进行调查,由干部人事处做出书面说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认真分析原因。主要为:按照全省关于深化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中“原则上只出不进”“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原则上不再启动研究日常干部调整任免事宜”的精神,我市从2018年3月人事冻结。3名干部调出到其他单位是由于全市重点工作急需干部配备的特殊原因,是根据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2月26日下达的《职工调动商调函》办理的调动手续。同时,由于市财政局为涉改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局人员编制和职能整体划转到市审计局),原负责科级干部任免相关事项的市人社局也是涉改单位,所以不能开展干部任免相关工作。此后,由于市财政局涉及到所属事业单位整体划转,机构改革工作任务较重,2019年6月底机构改革工作才全部完成,且科级干部任免审批工作机构改革后由市人社局划转到市委组织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和干部管理新要求,才开始筹备干部调整和任免相关工作,2019年8月9日按照市委组织部8月5日批复的同意市财政局进行干部调整和任免的函,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了干部调整和任免事宜。所以出现了2018年12月调走3人而党组决策免职事宜滞后的问题。三是为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局干部人事处多次向市委组织部熟悉政策同志学习,认真研究《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全力规范我局干部人事工作。四是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调动管理,研究起草了《张家口市财政局干部职工调动流程》,待提交党组会并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后印发。

3.民主生活会形式化,质量不够高。剖析问题不够深刻,针对性不够强,停留在表面的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民主生活会形式化,质量不够高。剖析问题不够深刻,针对性不够强,停留在表面”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重点围绕解决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相关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并于6月30日印发了经局党组书记、李艺局长审签的《市财政局党组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等程序步骤,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紧扣主题查摆、确保会议质量等相关要求。二是7月2日,局内印发了经局党组书记、李艺局长审签的《关于做好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含附件),对深入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剖析材料等重要事项专门进行强调安排,着重解决“民主生活会形式化,质量不够高。剖析问题不够深刻,针对性不够强,停留在表面”问题,为严肃认真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拟于近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一方面,局党组书记将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说明情况,并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另一方面,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对整改进展情况再次逐条梳理,进一步督促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促进全局整改方案落实落地。

4.相互批评不敢较真,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印发有关文件。为贯彻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推动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及时转发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张财党工字(〔2020〕5号)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通知,组织局领导及各党支部,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二是扎实做好会前准备。认真研究制定,并印发了经局党组书记、李艺局长审签的《局领导班子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班子成员按照红脸出汗、见人见事的明确要求,在会前开展好谈心谈话,把问题谈透、把意见谈开、把思想谈通;同时,班子成员深刻检视剖析,列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三是强化审核。深入开展党性分析,针对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认真撰写剖析材料的基础上,党组书记对剖析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准、整改措施不力的,严肃指出问题,责成认真修改。

(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好方面

1.2016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涉及资金11.47亿元,市直部门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涉及资金0.89亿元的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方面,问题产生原因:受财力紧张影响,2016年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预算中把部分项目资金进行了整合压减,在年度执行中根据各项目进展情况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导致了年初预算中部分项目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另一方面,整改措施:为有效解决此问题,市级将进一步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促进市级财力平稳增长,从而加大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

2.2017年市教育局等40个预算部门、单位的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的50%的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方面,问题产生原因:部分单位上级转移支付较大,导致决算数远大于年初预算数。

另一方面,整改措施: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列入预算。二是加大市对县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力度。三是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四是严格控制预留资金。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力争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细化程度,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到位率。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涉及资金2.4亿元的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方面,问题产生原因:2018年按照中央相关规定,市级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对部分部门非必须、非刚性支出进行整合,在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支出,导致年初预算细化程度不高。

另一方面,整改措施:将在科学编制预算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压减一般性支出力度,将压减目标明确到具体部门和单位,从而提高预算编制的细化率和到位率。

4.对市级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上监管粗放,对资金监管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如:2019年12月的省扶贫工作专项考核,个别县未制定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付进度慢、资金拨付手续不全等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及绩效评价工作。我局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国、省考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核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4月开展了对2019年国、省考反馈涉及扶贫资金方面问题整改情况和财政扶贫资金“六个清单”建立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督导,派出3个督导组,对18个县区国、省考反馈扶贫资金方面问题整改情况和县区各级扶贫资金投入任务等清单摸排情况进行了核查督导,对发现问题督促县区立行立改;6月中旬又组织6个检查组对2017年-2019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2019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效果进行绩效评价,目前检查及绩效评价现场工作已经完成,相关检查及绩效评价的结果正在汇总形成。

二是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监管机制。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局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字【2020】73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张财字【2020】74号)、《张家口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张财字【2020】75号)、《张家口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规范》(张财字【2020】76号)、《张家口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规程》(张财字【2020】77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0】17号)、《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及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内部通报第44期)、《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和资金绩效管理指导意见》(张财字【2020】83号)、《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张财字【2020】57号)等文件,规范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经对县区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方面排查,截止2019年11月28日,县区已全部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并正在执行中。其中,赤城县于2019年11月28日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赤政办发【2019】101号),晚于其他县区。

三是落实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预警机制。积极督促推动县区扶贫资金支出管理向“项目实施”环节延伸,做好项目谋划、施工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工作。(一)压实县区和部门主体责任。实施逐县区监测调度、分类施策,确保各县区进度和质量。认真剖析资金拨付慢的原因,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倒排项目建设工期、建立资金支出计划、挂牌督战,认真分析项目未开工、建设进度慢、资金拨付慢的原因,抓紧有效施工时间,着力推进工程实施进度。会同市扶贫办对支出进度慢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二)加强统筹调度,实现资金和项目精准对接。区别情况,分类施策,特别是对于后期下达资金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的,督促县区尽快落实到位,已落实项目的,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完善各项报账手续,从而加快实际支出进度。(三)严格支出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坚决杜绝以拨代支,同时也不得滞留、迟拨项目资金,缓解实施主体资金压力。依据合同约定,结合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后续资金。指导县区用足用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项目动工即可预付项目资金30%-50%”政策,缓解项目实施主体资金压力,加快支出进度。采取调度、通报等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四是督促指导县区规范资金拨付管理。加强对县区扶贫资金拨付工作督促指导,督促各县区规范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及时规范拨付资金。(一)加强动态监管。用好财政扶贫资金监控系统,全天候发挥扶贫资金监控平台“电子眼”功能,通过平台预警功能,及时发现资金拨付不规范行为,做到立行立改,全部整改到位。(二)规范资金拨付管理。指导县区把日常资金管理与年终绩效评价统筹推进,认真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体系,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资金支出报账,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三)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规范程序拨付财政扶贫资金;严格落实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支付额度,支付额度控制支付资金的硬性要求,未经本环节审核的数据,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加强对扶贫资金支付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支付运行透明、监督有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5.2018年对全市事业性单位闲置资产进行了统计,其中53个单位存在资产闲置情况,未做资产评估,未有效利用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2018年9月根据市深改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进行清查,于2018年10月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呈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清查情况的报告》,由于清查时间原因,当时未对相关闲置资产进行评估作价。二是2019年6月,对清查出的闲置资产进行了估值并就相关情况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汇报,同时,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情况进行清查。三是在市委巡察时,指出未对闲置资产进行有效利用,针对发现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制定有效措施,迅速整改。为了发挥闲置资产使用效益,2019年9月,经市领导批准,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宗闲置资产评估后进行了处置,实现了非税收入1.9亿元。四是2019年11月,对清查出的闲置资产,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后,经市领导批准后,对不具备处置条件的出租出借和其它资产,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规范管理。五是2020年1月,对市发改委原粮食局办公楼等五处闲置资产进行了处置,实现非税收入1.29亿元。六是今年6月,会同管理局结合机构改革办公场所调整情况,对部分单位闲置资产再次进行了摸底,将原食药局办公楼等11处闲置资产、2宗拆迁补偿资产和1宗历史遗留问题资产进行了处置,实现非税收入4亿元。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方面

1.对政府债务管理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不足,在融资平台、债务资金使用等方面管控仍然薄弱,对化解债务风险进行专项分析和研究不够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对政府债务管理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不足方面:一是围绕我市2019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及存在问题,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委、省政府《2019年度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针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债务化解情况,印发了年度化解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建立了债务化解逐项目月报制度,进一步压实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有效降低隐性债务风险。二是建立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及问责情况逐月报送制度,严防风险事件及违规举债行为,应对债务管理及化解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三是针对今年以来全市债务化解情况,对我市涉及奥运项目、空心村治理等县区隐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对全年化解形势进一步分析研判,摸清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政府。

对融资平台、债务资金使用等方面管控仍然薄弱方面: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常态化监控,印发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关于开展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单位名录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督导县区及各相关部门做好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单位名录信息比对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和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张财函字〔2020〕32号),督促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三是印发了《张家口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增政府债券分配发行使用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严格落实新增债务限额管理、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规范新增债券资金使用、防范新增债券偿还违约风险、强化新增债券使用督导考评等。四是印发了《张家口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县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对2017年—2020年6月以来的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情况,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形成《全市政府债务管理自查自纠报告》报市政府审定。五是为进一步规范新增政府债券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我市《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和资金绩效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执行。

对化解债务风险进行专项分析和研究不够方面:聘请第三方天职咨询公司编制了《张家口市政府投融资与债务化解规划》。《规划》摸清了全市家底,盘点梳理了我市的各类资产、负债和资源,同时对未来10—20年我市财政经济增长情况进行了评估预测,提出全市投融资和债务化解规划,以期解决近期城市建设资金缺口,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中长期实现我市城市建设投融资动态平衡、实现城市建设发展目标。《规划》的编制,为全市债务化解提供了方向、拓宽了思路和渠道,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了有利参考。目前《规划》已印发至各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落地执行。

2.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的问题。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实质性举措,与部门实际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

上述2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4月30日,制定印发了《张家口市财政局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张财党工字[2020]2号),列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内容。二是经2020年3月25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张家口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予以长期坚持。三是2020年6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事宜,制定印发了《中共张家口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局信息宣传部门、机关党委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财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五是通过组织学习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正确政治方向。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强化形势政策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4.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到位,网站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为规范我局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保障网站信息、公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信息中心于6月8日通过局内部通报37期印发了《张家口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了财政信息上网的流程、网站栏目建设的管理,对信息更新时间、不同类别栏目各处室的职责分工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二是规范信息上传流程,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信息中心对网站信息更新负总责。明确网站管理员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的管理,按照办法规定在收到信息后须在4个小时内完成上传工作,首页动态信息至少每10个工作日更新一次。对于未按规定时间上传信息的处室,网站管理员提前一天通知科室及时提供信息素材。同时建立规范的信息审核、发布的程序,有效地保证了上网信息的安全。三是强化技术防护,提高网站防御能力。一方面,在我局外网入口也部署了防火墙,并通过购买网防G01系统,对我局门户网站信息传输实行了全程动态式监控。另一方面,网站部署了信息防篡改系统和网站应用及入侵防御系统(WAF),通过有效控制对网站的访问,提高了门户网网站抵御黑客攻击的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五)“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未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特别是对近年来反映出一些县区和市直单位财务管理不够严,没有足够重视的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及时制定印发《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以及《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与“一把手”,各处室与分管局领导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三是充分酝酿、筹备,7月17日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四是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配合驻局纪检组,做好有关案件核查工作;及时报送《政治生态建设分析研判有关情况的报告》及《问题整改台账》。五是组织支部进行“三起青年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等廉政警示教育;印发有关通知,组织局领导、各处室、各支部,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等。六是顺利通过2019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全市考评;完成2019年度科级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工作。七是不断增强党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有关事宜;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八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县区及市直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如推进实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实现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环节的全过程监管。推进“智慧国库”工程,提高国库规范化管理水平。综合运用扶贫资金、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突出本级财政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因地制宜编制培训方案,加大财政业务培训力度。推动京津冀注册会计师协会扶贫培训计划落实,提高基层财会人员素质。

2.对本单位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底数不清的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梳理我局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加强有关处室间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更新人员情况、信息,夯实工作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责成干部人事处联合离退休干部处,研究制定离退休干部定期联系走访机制(办法);干部人事处研究制定加强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三是坚持开展党性及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偏软,日常监督手段乏力,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不明显;对个别问题线索审查不细,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偏软,日常监督手段乏力,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不明显;对个别问题线索审查不细,处置不规范的问题,驻局纪检组认真谋划整改,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从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等方面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改并认真落实: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市纪委、市财政局组织的各项学习、测试。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周五学习日等制度,加强学习。二是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测试。同时选派优秀干部到市纪委跟案学习,提升审查调查能力。每名干部轮流到纪委信访室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接访工作,提升锻炼信访处置能力。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建立驻在单位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开展疫情期间减税降费、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市财政局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四是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严格核查,由财政局党组对所涉及的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免去现任职务)。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方面

2007年借给局机关食堂5万元周转金,至今未收回的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该笔5万元周转金,全部交回局机关财务。

(七)日常管理不够严方面

一些人员作风散漫,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离岗问题仍然存在。巡察期间,对上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28人未能按时上班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对抽查中发现有28人未能按时上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分析,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是因公。个别人员到省财政厅开会,部分人员到市委、市政府取文件或开会。另一方面是因家里老人、孩子生病及其他临时突发事由未能按时上班。二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休)假、考勤管理的规定》已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并按照局党组会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全局范围内印发了《张家口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整理收集的意见。三是以强化工作作风为载体,局党组书记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对工作纪律做重点强调,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未能按时上下班的28人提出警告,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无论因公因私必须执行请销假制度,坚决杜绝作风散漫、脱岗离岗现象的发生,努力营造忠于职守、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四是由驻局纪检组和局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联合,多次对全局干部职工在岗情况不定时抽查,对全体干部职工履行请销假手续进行核查,由驻局纪检组对不在岗且没有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同志进行谈话批评,全力强化作风。五是及时将整改成果向驻局纪检组汇报反馈。

(八)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方面

1.以合署办公名义形成职能科室与事业单位混岗,混岗人员23人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对全局干部身份和任职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到市编办进行了核编,对任职、编制、工作岗位不一致的人员进行了认真梳理,因为机构改革、工作需要等原因任职和岗位不一致的有22名(不含2019年12月调到其他单位的1名干部)。在此基础上按照任职确定人员身份,并组织召开了局机关中层干部座谈会,对干部编制、身份及工作岗位进行了政策讲解。二是严格按照《张家口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科室职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局党组及时汇报并及时调整。同时,对每一个处室进行重新挂牌,每一名干部的岗位职责重新梳理,全力做到人岗相适。三是以职级晋升为契机,研究起草了《张家口市财政局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相关问题整改方案暨人员岗位调整方案》,对部分干部任职进行重新调整,对人员混岗问题全力进行整改和消化。四是及时将整改成果向驻局纪检组汇报。

2.2018年8月以来,以冬奥会筹融资工作专班名义,从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借调8人,分别安排在7个处(中心)工作,到期后两次办理延期借调手续的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冬奥筹融资工作专班的通知》(张政办函〔2018〕49号)“在市财政局成立冬奥项目推进办公室和冬奥融资推进办公室两个常设办事机构,面向各县区财政局、冬奥筹融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市直各金融机构中抽调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冬奥项目推进和筹融资等工作”精神,市财政局及时成立了冬奥专项工作办公室,专项负责冬奥项目推进、筹融资工作,并于2018年8月、2019年4月两次发布通告,以公开报名方式抽调熟悉相关业务、专业化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共计8名。但由于冬奥筹融资和项目推进工作涉及体育、教科文、农业、林业等多个领域,所以上述同志分布在不同处室。二是截止2020年1月,经与局冬奥专项办公室及相关处室共同协商,将借调人员从8名减少到5名,并于4月办理了5名同志的继续借调手续。

三是按照全市清理规范借调人员相关要求,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报告备案,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严格规范借调人员工作承诺书》。

3.长期借调到其他单位4人的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4名借调到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2名办理了正式调动等手续;二是2名借调到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司机已由借入单位与我市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了继续借调手续。

4.对因病长期不能正常履职人员,迁就照顾,未按照省、市《关于建立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进行清理,仍正常发放工资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对2017年至今干部职工请假情况进行了重新统计,并深入学习了《河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冀人发〔1998〕296号)和《关于建立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的通知》(冀财办〔2014〕36号)文件。截止目前,我局干部职工请事假和病假没有超过规定期间。二是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休)假、考勤管理的规定》已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并按照局党组会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全局范围内印发了《张家口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整理收集的意见。三是及时将整改成果向驻局纪检组汇报反馈。

5.老龄化问题突出,中层正职领导共39人,其中50岁以上25人,占比64%。40岁以下2人,占比5%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考虑到形成老龄化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方面,市财政局属于业务性较强的单位,很多工作岗位必须由有经验有资历的老同志担当。另一方面,市财政局由于编制、队伍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来新鲜血液无法输入。经局党组多次研究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分次分批逐步解决。一是积极引进青年人才。按照我局《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工作方案》,通过深入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方式,对7名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目前已全部到岗,其中副科级干部3名,一级科员4名。同时完成了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条件申报工作,将按照全省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预计11月底人员招录全部结束。二是加强青年干部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扎实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研究起草了我局《财政干部业务素质提升三年规划方案》,并报请局党组会研究;完成了我局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轮训讲课提纲整理。三是增强年轻干部成长途径。切实增强年轻干部履职能力和素养,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开展了财政人才库建设工作,全局印发了《关于选派优秀干部驻村锻炼的意见》。四是以职级晋升为契机,研究起草了《张家口市财政局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相关问题整改方案暨人员岗位调整方案》,拟对部分职级晋升后的年龄较大的科级实职干部进行调整,并提拔一批4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正科实职岗位。五是及时将整改成果向驻局纪检组汇报反馈。

6.国库处、政府采购处等重点岗位5年以上未进行轮岗39人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干部轮岗交流的相关制度,并积极向省财政厅学习干部轮岗交流经验做法。二是已认真梳理分析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将我局在同一职位任职10年以上的中层干部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建立了台账。三是局党组认真研究相关事宜,计划以职级晋升为契机,研究起草我局干部人员调整方案,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对长期在同一职位没有轮岗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九)党建工作不到位方面

1.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研究党建工作较少,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经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并经局党组专题研究,周密制定、并于2020年6月1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张财党组字〔2020〕17号),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二是不定期召开党组会,2020年上半年6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三是2020年5月11日印发了《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张财党工字〔2020〕4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压实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靠实责任,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2.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过问少,指导少,参加基层组织活动更少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局领导党建联系点及联络监督员机制,完善党建指导管理工作模式,局领导包联所在支部,及时了解掌握党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督促和指导党支部按照规范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二是每名局领导确定一名联络监督员,在局领导、机关党委、党支部之间充分发挥沟通、衔接作用,推动局领导包联支部等党建工作落实更加便捷、高效。三是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学习活动,带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情况,把党建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每年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进行指导点评,每年至少听取1次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此外,局党组还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及各分管处室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对党建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个人,按照相关党规党纪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3.“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进行了认真反思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通过印发全年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局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暨党建业务培训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印发各类专项工作通知等,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有关工作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二是于6月2日,召开市委巡察反馈党建方面问题整改推进会,由机关党委领导召集各支部书记、委员,就巡察反馈机关党建方面问题整改进行专题部署推进,逐条逐项梳理问题、研究举措、细化责任、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局关党委通过安排部署多次自查检查,强化《党支部工作手册》自查整改,加强日常协调推动等举措,督促引导各支部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等内容,严格规范地记录到《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杜绝疏忽大意、工作不细致、活动记录等工作资料留存不及时等问题和不足,持续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四是各党支部在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中,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回建书记批示精神及《党支部工作手册》自查检查,对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整改完善等工作实际,以“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支部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等为载体,扎实开展巡察整改活动,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深入剖析,既查找自身差距,又为支部班子和支部整体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4.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市委巡察整改,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等,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督导检查、梳理相关资料等方式,相继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市委回建书记批示精神,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自查检查和整改落实;对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整改完善等,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二是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督促指导,严格按照规定主题及程序,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记录好《党支部工作手册》。三是机关党委定期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督促检查。

5.一些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淡化的问题。

此项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开展经常性党性及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及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规党纪及纪律意识,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印发相关方案通知,扎实开展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提质增效、文明服务”暨“三比三看”创建竞赛等具体行动,贯彻落实市委“三改”要求。三是组织协调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建立“四个清单”,各处室建立《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台账》等工作,梳理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十)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市审计发现2016-2018年部分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方面,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对涉及2016年、2017年的部分收入、2018年存在超过10个工作日未足额从非税专户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逐笔进行清查,相关资金已按规定返还县区或缴入国库。另一方面,今后,要按照巡察和审计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除应预留分成资金外,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的非税收入在5个工作日内缴入国库。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在现有整改成果基础上,市财政局党组将本着“强化政治建设、压紧压实责任、锤炼优良作风、管好手中权力、打造过硬队伍”的目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通过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约束等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为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支持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

通过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的深入检视剖析、整改落实认识到,局党组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层层压紧压实,真正用好巡察成果。一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局机关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主体责任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压力传导,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延伸到每个处室单位、责任落实到每名干部职工。二要注重做好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维护中央权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动各级财政部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既管工作,又管生活,更管思想,尤其在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给予提醒和制止,帮助干部职工走出错误认识。三要不断完善责任体系。实行目标责任清单管理,把落实巡察整改措施、从严治党内容细化为实实在在、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努力实现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真落实、全覆盖。要细化分解每个岗位、每名党员的行为准则和目标责任,制定细则、量化指标、落实考核、形成制度,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管党治党氛围。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通过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的深入检视剖析、整改落实认识到,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把方向、观大势、谋全局,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一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局党组要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举办座谈会、培训会、宣讲报告,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理论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同时,要创新方式载体,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和政治生活新特点新要求的鲜活做法,统筹打造具有财政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落实市委回建书记要求,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把各项组织生活落实到位,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监督。三要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监督,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进对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的理解,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决策、抓工作。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党的政令畅通。

(三)以制度机制为保障,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通过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的深入检视剖析、整改落实认识到,要坚持将“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行动与巡察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相结合,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人、凭制度办事的管理机制,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一要完善内控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制度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根据财政业务职能、管理对象的变化,深入查找全体党员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深化源头治理。二要优化监管体系。推进实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实现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综合运用扶贫资金、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持续推进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推行政府和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加大民生资金特别是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力度,不断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化、常态化、制度化。三要强化制度执行。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健全的制度实现常态化监控,确保财政权力始终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既要健全制度笼子,更要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确保巡察整改举一反三,以巡察的整改落实成效促进财政改革发展,为助推我市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贡献财政部门新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2040558;邮政信箱:张家口市桥区区西坝岗路64号,张家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zjkczjdwb@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财政局党组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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