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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口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6 18:30:02 阅读量:287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19年11月中旬至2020年1月中旬对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以下简称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4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供销社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抓紧抓实抓细进行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巡察是对市供销社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既肯定了工作成效,又指明了问题不足,也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对市供销社改进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作为锤炼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别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整改任务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全部落实完成。

(二)切实统一思想。巡察反馈意见后,4月9日市供销社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务实的举措,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4月13日印发《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印发〈市委第七巡察组关于巡察市供销社党组的反馈意见〉〈乔树军同志在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郭斌同志在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的通知》(市供党字〔2020〕10号),在全系统深入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要求全系统认真对照反思、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三)迅速研究部署。紧扣巡察整改要求,4月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制定了《市供销社党组巡察整改方案》(市供党字〔2020〕13号),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5条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共计64条,整改任务分别由3名副主任牵头,5个科室、2家企业具体负责,并明确提出了完成时限。按照党组关于巡察整改的统一部署,各位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主动认领、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做到问题“点对点”整改销号,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四)严格对照检查。5月11日围绕巡察整改进行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及“一必学四选学”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5月11日至5月18日就巡察整改广泛征集意见建议,5月18日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联系思想工作,深刻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突出问题12项,制定“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理想根基”“全面从严治党,压实政治责任”等6方面整改措施。

(五)全面整改落实。以刀刃向内的作风,采用查摆、剖析、调研、落实等方式,对履职不到位等14个问题立行立改,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深不实等10个问题全面深入细致整改,根据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律监察工委提出的意见,对有关问题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建章立制,研究健全完善党建、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社有企业管理等方面制度19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第七巡察组指出市供销社存在的4方面、2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包括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3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深不实,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市供销社党组对社有企业开展主题教育指导督导不到位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重新制订了中心组和机关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进行补课,重点对《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以及“一必学四选学”内容等系列文件重新学习,并要求党员干部做好读书笔记;制定了《市供销社2020年调研工作方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调研6次, 重点了解了供销社农村产权交易、农村电子商务、基层组织建设、农产品销售等情况,发现工作中还存在着综合改革进展缓慢、县级社机构不健全、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组织建设不健全等问题,撰写关于县区社综合改革、破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瓶颈、激发乡村活力助力乡村振兴等6篇调研报告。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实际,组织了“全市县级社主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推进会暨业务知识培训会”,着力提升供销社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促进供销社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二是5月1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深刻剖析12条突出问题,狠抓问题整改,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为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保障。三是成立了督导组,对盐业公司和佳禾公司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再督导。举一反三,制订了《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回头看”实施方案》(市供党字〔2020〕17号),4次对市供销社所有直属企业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查漏补缺,规范补课,促进工作。

2.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执法不到位,市级食盐储备不足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对巡察发现的盐政执法不到位问题进行核实,并就近年来盐政执法履职情况向纪检组进行了说明。按照我市机构改革相关要求,2020年初将盐业行政执法职能及相关工作移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是深刻剖析领导班子存在问题和不足,反思问题原因并做好整改落实。根据2018年张家口市机构改革要求,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职能已划转到市工信局,尽快落实食盐储备任务,市供销社发函与市工信局沟通,协商食盐储备下一步工作计划。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市供销社及下属企业存在违规集资现象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部分直属企业划转桥东区人民政府、桥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的实施方案》(张政办函〔2019〕122号)要求,市供销社通过企业划转筹集资金,用于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借款问题。待企业划转资金到位后,市供销社将及时归还全部职工借款。二是制定《市供销社关于规范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借款的通知》,要求企业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尽快筹措资金偿还借款,今后如需借款必须向市供销社党组报告,经市供销社党组研究批复后方可实施。

4.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社有企业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弱化,网评员作用发挥不到位,网络舆论引导做的不够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成立了市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供销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供党字〔2020〕11号)和《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市供党字〔2020〕12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市供党字〔2020〕9号),推动供销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二是市供销社党组上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及时通报市供销社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计划下半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三是加强对社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指导,邀请桥东分局网安大队专业技术民警对机关及直属企业网评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了工作水平。四是主动与市直机关工委、市网信办沟通,掌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点,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引导。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自觉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多,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少,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准确,“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检查停留在表面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印发了《市供销社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市供党字〔2020〕9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市供党字〔2020〕7号),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了《市供销社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办法》,拟于9—11月份对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对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检查;12月份对市供销社机关和社直单位党组织支部手册进行检查;2020年12月下旬或2021年1月上旬,对社直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是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上下班考勤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对机关工作纪律进行了抽查,进一步严明了纪律规矩。四是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查找“回头看”,重新全面查找了公务接待不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铺张浪费、违规使用经费等廉政风险点28个,制定防范措施35项。

2.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供销社理事会财务账户未纳入单位财务统管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纪检组建议,要求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使用供销合作总社一般账户运营和管理社有企业资产等问题进行整改。经市供销社党组研究,拟注册成立公司,由赛德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监管,理事会财务账户由公司管理,目前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张垣会计师事务所对理事会账务进行了审计,成立公司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3.关于社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原下属3个公司部分房产未在赛德资产中心作登记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副食水产公司、仓储转运公司、粮油水产公司房产重新进行清查。二是3处房产因历史或政策原因未能及时在赛德资产中心登记,但房产租金每年均能按时足额收取,资产未流失。已重新建立了资产台账,待满足条件后尽快过户登记。三是举一反三,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梳理,完善了社有资产台账,确保所有资产准确无漏登记,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4.关于社有资产出租转让规定未执行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社有企业所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共检查8家企业,除物资回收总公司及盐业公司外,其他公司未发现未经批复出租社有资产问题。二是修改完善《市供销社社有资产出租转让暂行规定》,制定出台《市供销社社有资产出租转让规定》。三是因物资回收总公司已划转到经开区,市供销社已将相关情况函告经开区管委会,建议经开区管委会督促物资回收总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市供销社。责令盐业公司向市供销社党组作出检查,待协议期满后,严格按照《市供销社社有资产出租转让规定》执行。

5.关于对社有企业监督不严格,社有企业存在经营不善,内部管理混乱,未经审批随意处置集体资产、新建仓库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根据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提出的审理意见,经市供销社党组研究,给予盐业公司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要求各企业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办法》,市供销社制定《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办法》(张供〔2020〕45号),对企业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修改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对直属企业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做具体规定,进行完善。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程序,加强对社有企业财务的监督。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用公款购买酒、土特产,违规发放信访补贴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因当时信访压力巨大,处理信访问题工作繁重,为主管信访工作副主任按照《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张人社〔2010〕269号)规定“为从事信访工作的1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发放信访岗位津贴”的同时,考虑到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加点、无法正常休息,经研究为其参照规定标准发放补贴,现已将信访补贴全额退回。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二是针对公款购买酒、土特产问题。经核实,2016年,按照全市统一组织,市供销社购买酒水、熏肉、杂粮等张家口特色农副产品,参加张家口市农副产品进北京海淀区推介活动,购买物品全部用于品鉴会环节展示、品尝、请主办方帮助推广使用。2019年,按照省供销社统一组织,市供销社购买亚麻油、杏核等张家口本地特色名优农产品,参加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购买物品全部作为交易会参展样品供展示、品尝、请主办方帮助推广使用。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事公务活动,严禁公款购买酒水、杂粮、土特产等。三是制定《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严明机关及下属单位财经纪律的规定》(张供〔2020〕47号),规范财务管理。

7.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经营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根据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提出的审理意见,对世纪供销商厦相关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要求现金出纳人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账款支付审核,严禁大额现金支付账款。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不定期的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业务素质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大额借款,原始凭证不完整、无明细,超范围列支,公务卡提现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大额借款问题,借款已于2018年1月、2020年6月全部归还。二是针对原始凭证不完整、无明细问题,已责令所有经办人全部补办了明细。三是针对用房租预算支出托管企业困难补助问题,市供销社现办公用房为租用下属企业工业品总公司办公楼,市供销社每年向该企业支付租金,该企业因无法经营,所收房租全部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保等费用,因此市供销社支付房租时,该企业开具的票据用途为托管企业困难补助;针对工会经费列支体检费问题,因当年福利费剩余额度不够,从工会经费补充列支;针对用综合改革专用设备购置费列支驻京信访值班差旅费补助和住宿费问题,经核实,该笔经费是2017年综合改革资金结转至2018年支出,2018年我省财政一体化平台上线前,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填报了2017年结余资金具体情况表,将2017年综合改革资金中的差旅费、办公费等统一划到专用设备购置费项目中,财政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对2017年结余资金对应的经济分类支出码进行细化,因此该笔支出显示为专用设备购置费,实际为2017年结余的差旅补助和住宿费;针对为米家沟安装暖气,大河村维修改造村委会费用从综合改革公用经费和综合改革差旅费中支付问题,2018年,张北县米家沟、大河村为市供销社扶贫帮扶村,为决战脱贫攻坚,确保贫困村按时脱贫出列,经党组研究决定,为米家沟和大河村解决一批实际困难,预算中无此项资金支出项目,因此从综合改革资金中支付。四是针对公务卡提现问题,按照要求,对军转干人员慰问必须以现金形式给予,为方便提取,出纳人员从财政零余额账户汇转至其个人公务卡。五是细化完善《机关支出财务制度》及《现金管理制度》等财务规章制度,尽量减少现金使用次数及金额。严格票据审核,规范报销流程,补充完善各类支出原始凭证、支付明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不超支,不超范围。六是经党组研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9.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市委要求,2016年9月市供销社举办张家口农副产品进京推介活动。经市供销社研究,决定由阳原县供销社负责活动组织并制定活动方案,委托该社下属企业张家口金原禾农产品供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经双方协商后明确了活动费用9万元并签订委托协议。之后,市供销社将9万元专项活动资金拨付给该公司组织推介活动,该公司于2016年8月至12月期间,在北京东城区、海淀区6个社区开展展销活动,累计支出人员出差补助、住宿费、交通费、产品采购费、活动耗材费、宣传资料费等共计9.5万元,其中9万元为市供销社拨付。二是完善《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供〔2020〕46号)和使用规范,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合法合规。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研究调整社有企业班子成员时,参会人员不足三分之二且未实行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党组研究调整社有企业班子成员时参会人员不足三分之二的问题。经核实,2017年5月12日,市供销社党组成员为6人,实际到会的党组成员4人,实际参加会议的党组人员比例达到了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符合到会人数要求,会议有效。二是针对一把手提前定调未实行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因时任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已退休,经党组研究,决定不再追究其责任。今后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制定印发了《市供销社直属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市供党字〔2020〕21号),完善了《市供销社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及晋升工作程序》(市供党字〔2019〕51号),严格按照程序和流程选拔任用干部,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四是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力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制定完善了《中共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市供党字〔2020〕14号),严格按照程序决策。五是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内容详尽、重点突出,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六是针对以上问题,党组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违反干部职务晋升资格条件,存在不够任职年限,但被提拔使用的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该同志提拔任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党组会研究,对当时负责组织工作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引以为戒,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鉴于该同志提拔年限时间长久,考虑其多年来对待工作积极主动,兢兢业业,踏实肯干,决定拟在其下一职级任职时年限延长3个月。鉴于当时主管领导已去世,决定不再追究其责任。

3.关于缺少分析研判和前期动议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市供销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般由党组书记、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对企业班子调整进行商议,研究提出干部调整意向性意见,在研究动议的过程中未形成书面记录材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履行审核、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相关程序,对企业班子成员进行调整。二是制定《市供销社直属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市供党字〔2020〕21号)等相关制度,切实落实“凡提四必”,对前期动议形成记录资料,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三是经党组研究,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情况说明,深刻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对市供销社直属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强化问题导向,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规范各个环节。

4.关于民主推荐环节不严谨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8年4月党组出台《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市供党字〔2018〕13号),之前因制度建设不完善,对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只开展了民主推荐。经党组研究,相关人员作检查,在民主生活会进行情况说明,党组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020年市供销社党组进一步对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完善,印发了《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市供党字〔2020〕21号)等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对无汇总表的情况重新梳理进行汇总。因当时负责统计票数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个别同志出现票数不符情况,经党组会研究,对当时工作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今后举一反三,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5.关于“凡提必审”不细致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个别同志出生日期问题,经核实,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材料形成时间1999年1月)出生年月记载为1990年2月,经与本人核实,其档案中《入团志愿书》(材料形成时间2002年12月)出生年月为1989年12月是其填写的农历出生年月,其他材料出生年月为1990年2月。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规定,该同志出生年月应为1990年2月。二是对机关和企业干部人事档案全部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对档案内存疑问题全部进行整改。

6.关于干部档案信息不准确,个别同志入党材料中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早于《入党申请书》撰写时间,个别同志档案中缺少学历证明材料,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个别同志党员身份存疑问题。经核实:2017年该同志因《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缺失无法找回,干部人事科要求其重新补写2份材料,由于负责档案工作人员对入档材料把关不严,出现了入党材料时间发生矛盾现象。针对其身份存疑问题,对其入党情况进行外调,经入党介绍人及时任盐业公司党支部书记证明,其入党符合程序,中共党员身份真实。经党组研究,认定该同志入党程序符合规定,共产党员身份真实,干部人事科已将补充后的党员身份证明资料存入其档案;对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二是针对个别同志无学历证明材料问题,经核实其《个人简历表》《张家口市招收集体所有制工人登记表》等原始材料中学历为初中,无其他学历证明材料。按照市委组织部“小学、初中、高中的学历档案中没有学历材料的,根据档案中记载的个人简历等内容可以直接认定”规定,经本人同意,认定其学历为初中。三是干部人事科对社机关和企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重新审核,对个别干部档案材料分类错放重新调整,正确归类;对17名干部《干部任免审批表》缺任免文件号、个别档案无照片、填写不规范等情况全部进行补充和规范;严格核对历年机关干部考核结果,确保考核结果准确无误后,对干部年度考核表无审批盖章情况进行补章。

7.关于考核没有充分体现市委关于“严奖惩”要求,对评为较差等次的企业领导班子和不称职等次的班子成员只进行约谈,考核推进工作落实、激励干部担当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市供销社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细则》(市供党字〔2020〕22号),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合理确定优秀等次比例,明确规定企业班子考核“确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领导班子考核排名前30%的一般确定为优秀等次。排名倒数第一,一般评定为一般等次或较差等次,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作为确定为较差等次的重要参考”,拉开了考核等次。二是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真正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使用和奖勤罚懒的重要依据。

8.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要求不到位,社有企业发展困难,历史包袱沉重,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为了进一步整合盘活企业资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将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市购物中心、市福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市工业品总公司、市北华果蔬有限公司、市佳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市物资调剂中心、市宝丰超市发展有限公司、市副食品茶叶总公司、市城郊供销合作社、市物资回收总公司11家企业划转到桥东区人民政府、桥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将为有效解决企业内生动力不足,加快企业改制转型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加大对企业管理经营指导力度,领导班子成员对包联企业认真深入调研5次,对企业党建工作、管理制度、经营活动进行督导,及时帮助职工解决困难,推动企业更好发展。三是制定了《市供销社信访工作制度》(市供党字〔2020〕23号),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工作程序,对信访案件限期完成、一包到底,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隐患,确保全系统信访稳定。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基层党组织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部分支部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支部选举不规范、代扣代缴党费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印发了《基层党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供党字〔2020〕18号),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支部选举、党费管理等问题进行全面规范,查漏补缺,全面整改。一是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配强配齐工作机构,企业划转后,市供销社共有党支部8个,支部委员会全部配齐。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提高党课质量,七一期间,组织了题为“理顺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径、推进供销社快速健康发展”“不忘初心、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专题党课。三是党组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给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党委、市佳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党委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在发展党员时,因公司党组织履行程序不严谨,造成在履行程序时出现以举手表决代替票决的错误。责令土产杂品总公司党委、佳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党委向市供销社党组作检查。经核实佳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党员转正时,有党员转正申请。鉴于三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能够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表现良好,经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请示,认定三人党员身份有效。四是巡察中指出直属企业世纪商厦2016年换届不规范问题时,该党支部在2019年9月时已经届满。为规范换届选举程序,机关党委对世纪商厦2019年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检查。经查,世纪商厦党支部2019年换届选举程序规范。换届选举请示和报告机关党委已经备案。针对世纪商厦2016年换届不规范的问题,经党组研究,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五是继续加强对党费交纳及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广大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明确各党支部要把按照规定收缴党费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基本任务,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党费交纳预测算表,做到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每人每月交纳党费数额的情况明,底数清。认真核定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比例和数额,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不按时、不按标准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展问题和主体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党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抓好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的整改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对所联系企业的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社有企业“三会一课”制度仍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重新安排部署,市供销社“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带头抓整改落实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共同推进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加大对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按照《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方案》(市供党字〔2020〕17号)《基层党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供党字〔2020〕18号)要求,强化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各企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并下发了《问题整改通知单》,机关党委收到《整改台账》21份,各基层党支部于4月30日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盐业公司、世纪商厦2家企业进行督导4次,盐业公司问题全部整改,并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世纪商厦问题全部整改,对本届支部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程序规范、材料完备。峻茂公司等4家社有企业成立联合党支部,确保基层党建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制定《市供销社社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细则》(市供党字〔2020〕22号),将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年终班子成员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四是针对社有企业“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企业已能按要求整改问题,下一步将举一反三,确保机关、企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2.关于党组对于审计出的问题督办不够主动积极,重审计轻整改,重处罚轻问责,追责问责不到位,缺乏应有震慑力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审计的企业分别下发审计意见,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世纪商厦逐步进行了整改,已于2020年6月整改完毕。盐业公司已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出了书面说明。由于物资回收总公司已划转到经开区管委会,北华公司、佳禾公司划转到桥西区政府。市供销社已将审计问题及建议函告经开区管委会、桥西区政府,建议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回复市供销社。二是制定了《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内部审计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审计监督的程序,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把审计结果与整改、追责问责有效结合起来。要求财务审计科加强对企业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向党组汇报审计结果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三是对已审计的世纪商厦、盐业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整改回头看,对盐业公司下达了审计整改通知书,责令盐业公司领导班子向市供销社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引以为戒,今后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按照巡察工作整体安排,市供销社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持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和发展好整改成果,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统领位置,作为巡察整改的首要任务,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发挥好舆论引导积极作用。

(二)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因地制宜抓紧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抓好直属企业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测评党员、廉政提醒等制度,强化党建考核,提升组织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供销社关于机关干部、企业党政领导班子选拔任用规章制度,通过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强化日常监管、一线锻炼培育等方式,打造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不断提高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发挥好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能作用和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回建书记关于“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省供销社部署的工作任务,强力促进特色农产品购销、做大做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助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开放办社力度、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力做好信访稳定等十项重点工作见实效。

(四)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全系统全面展开“四查四纠”行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化制度建设,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动,大力营造市供销社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    话:0313-2014525

          电子邮箱:zjkgxs@163.com

          通信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菜园街1号市供销社

 

 

 

中共张家口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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