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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口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6 18:25:37 阅读量:315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20年1月20日,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4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巡察,是对局党组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是对全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反馈的情况客观公正,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积极的行动,认真研究,细化举措,扎实推进,全力抓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局党组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以文件形式将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办主任讲话和局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印发各党支部、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4月27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对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进行专题研究。5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了《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党组工作反馈情况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单位),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局党组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各党支部、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各党支部、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分别对照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梳理聚焦,分头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直面存在问题,坚定整改决心。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把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有效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整改工作。5月8日,局党组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和党组成员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实际,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等4个方面,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并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扎实推进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5月29日和7月20日,局党组扩大会分别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和研究审议巡察整改工作报告。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逢全局性会议必强调巡察整改工作,不定期、多形式调度专项整改工作。责任领导深入一线,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报告,先后多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五)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和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一是把巡察整改和“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活动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是把巡察整改和2020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在改进作风中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细、成效落地。三是把巡察整改和工业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多措并举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化危为机推动数字经济积蓄动能,坚定不移壮大民营经济实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上半年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均实现稳步提升。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扎实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经过3个月的集中攻坚,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49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还没有形成合力,根据市政府《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十项措施(试行)》,作为对大数据发展的资金支持、人才安居、融资支持等措施的重要牵头部门,与财政、发改、科技、能源等部门横向协调不够,没有形成政策合力,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牵头成立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起草《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十项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征求了财政、发改、科技、能源等市直部门和有关县区政府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以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同时,在市直有关部门配合下,今年还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张家口市5G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5G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了《张家口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张家口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数字乡村的实施方案》《张家口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数字经济领域的重要规划和政策性文件。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2019年党组会会议记录中,除4月30日召开的党组会上研究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外,没有其它对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等相关会议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市委2019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全面梳理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全力抓好贯彻落实,2019年度意识形态考核总成绩87.4分,在46个市直部门中位列第18位。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相关内容。三是6月24日局党组扩大会专题听取了上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按照中共张家口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发〔2018〕18号)要求,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同时《中共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张工信党〔2019〕6号)中,明确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但《2019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中没有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印发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张工信党〔2020〕12号)。二是5月21日召开工信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学习笔记记录不规范,2019年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笔记中,部分党员笔记中存在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笔记混记、学习笔记过少、记录不够整洁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各党支部不定期检查党员2020年政治理论笔记记录情况,督促记录不规范的立即整改。二是6月中旬和下旬机关党委分两次抽查了8个党支部党员2020年政治理论笔记记录情况,并通报了检查情况。经过督促检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做到了合理规范。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4月22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局党组制定印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张工信党〔2020〕4号),对局党组和局党组书记、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三是在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听取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全面安排部署了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对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项目申报、合同签订、资金使用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研究,制定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明确了廉政风险的防范举措,切实将防微杜渐、抓早抓小落到实处。五是6月24日局党组扩大会专题听取了上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对干部监督教育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还有差距”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整改工作。一是为更好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了《张家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建立联系机制的意见》,建立了责任落实、情况通报、参加会议、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督查督办等机制,规范职责任务,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多次交流谈话,利用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三是建立健全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增强了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四是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和局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

3.关于“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注重发挥身边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选取市政协原主席王江、涿鹿县委原书记高巍等具有典型性的身边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5月18日局党组书记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新任职和试用期满的12名中层干部开展了集中谈话和廉政谈话。三是利用“河北网络干部学院”学习资源,精心选取11个课程,开设了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网班。四是6月9日邀请局法律顾问作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高了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在“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上,局党组书记以《全面践行“三改”要求、锻造高素质工信队伍》为题,讲了专题党课,集中观看《榜样4》专题教育片,进一步筑牢反腐思想防线。

4.关于“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还不够严格,违反机关考勤要求、值班纪律、学习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市委巡察工作动员会议期间,2名同志会场接听电话,扰乱会场秩序问题,机关纪委进行谈话教育,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二是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检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期间,发现6名同志迟到问题,下发《关于违反工作纪律有关情况的通报》(〔2019〕—06),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迟到的6名同志写出书面检查。三是4月30日召开全局整顿纪律作风专题会议,印发了《2020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制定了《关于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持续加大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振奋、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质量不够高、效果不够好等突出问题。

5.关于“汽车公里补助超预算,每年年初预算中,两辆公车每年每辆车1250元汽车公里补助,2017年10月31日第0016号凭证支付交通费1200元,其中六名司机领车公里补助600元,每人100元,其它月份都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从2020年起暂停发放汽车公里补助,对2017年以来超预算发放的汽车公里补助进行核实调查。二是对核实多发的5454.15元汽车公里补助由当事司机全额退还。三是严格执行省市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再发生超预算问题。

6.关于“重复报销费用,2017年4月17号凭证支付2017年3月司机公里补助报销表中有260元验车费,无发票;2017年5月15号凭证支付2017年5月司机公里补助报销表中有260元验车费,有发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核实两次重复报销验车费情况,对确属重复报销的260元已由当事司机全额退还。

7.关于“重复报销费用,2017年6月28日第0011号凭证支付差旅费18547元,报差旅费补助每人每天180元,其中含伙食补助费100元,同时又报销北京市西单饭店饭费107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核实107元为房费,已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

8.关于“报销票据手续不全,外出学习培训开会报差旅费未附培训文件或会议通知,类似问题较多,2017年8月30日第0026号凭证支付差旅费5654元,未附培训文件或会议通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已核实外出学习培训开会情况,当事人已查找补齐了相关培训文件。二是局财务审计科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对相关材料不齐备的,不予报销,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9.关于“报销票据手续不全,公告费、宣传费支付凭证无附件明细,2017年6月28日第0012号凭证支付公告宣传费10500元,后未附其它有关资料,没有明细、公告复印件或合同”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核实具体公告费、宣传费支付情况,具体经办人对无附件明细做出书面说明,并查找到了刊发的样报。

10.关于“报销票据手续不全,支付宣传费后未附服务协议或合同,2018年5月30日第0004号凭证支付中小企业发展宣传费9800元,后未附服务协议或合同”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核实具体宣传费支付情况,具体经办人对未附服务协议或合同做出书面说明,并查找补齐了相关服务协议。

11.关于“报销票据手续不全,水电费、养老金、公积金等原始票据上没有经办人和领导签字直接下账,2017年6月29日第0021号凭证支付养老保险2709.60元,原始票据上没有经办人和领导签字直接下账,2017年6月29日第0013号凭证支付电费8835.76元,原始票据上没有经办人和领导签字直接下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核实2017年6月29日第0013号和0021号凭证两次费用报销情况,情况属实,原经办人和领导进行了补签。

12.关于“报销票据手续不全,支付电费的原始票据上没有经办人和领导签字直接下账,2019年1月18日第12号凭证支付电费14874.78元,原始票据上没有经办人和领导签字直接下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核实2019年1月18日第12号凭证支付电费情况,情况属实,原经办人和领导进行了补签。

13.关于“白条收经贸公司缴来取暖费,2017年11月27日第0003号凭证收经贸公司缴来取暖费20000元,2017年11月30日第0026号凭证交经贸公司取暖费13191元,其余在其它应付款结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核实,经贸公司与局机关(明德北路旧址)共用同一办公楼,经贸公司未在供热公司开设账户,取暖费由局财务审计科代收代缴。代收代缴取暖费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目录项目,无法开具正式收据。今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白条直接入账问题发生。 

14.关于“多领补助,2017年3月29日第0014号凭证支付蔚县精准扶贫三组2月份差旅费5400元,无考勤表,补助标准每人每天20元,每个月按30天计算,2月份也按30天计算;2018年4月20日第0004号凭证支付蔚县精准扶贫4-5月份差旅费24000元,无考勤表,其中补助标准每个月有22天每人每天20元计算,其余8天每人每天70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已核实多领补助情况,对确属多领的360元补助,当事人已退还单位账户。二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严格补助审批管理,确保按照实际人数和天数发放。

15.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市轻工业经贸公司房屋出租协议书不规范,租房合同格式不对,协议书没有负责人签字,租金数额未经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二是房屋出租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租金和租期未经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每年租金都是白条入账,收取租金后直接用于单位的日常经费开支。市机械电子工业信息服务公司出租房屋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收取租金直接发放工资,公司未建帐,违反《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5月8日,市轻工业经贸公司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对涉及7户租户的租金收取、租期等问题进行了集体研究,并委托河北国器律师事务所提供了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对出租房屋协议书进行了规范。二是经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后,市轻工业经贸公司与涉及的7户租户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三是市轻工业经贸公司重新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在税务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确保租金收入以正式票据入账,并严格按规定记账。四是市机械电子工业信息服务公司重新规范了房屋出租协议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同时规范了租金收取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账目。五是局财务审计科牵头,聘请张垣会计师事务所为第三方清产核资及专项资金审计单位,正在组织对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16.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全,差旅费未填出差事由、未附会议或培训通知,2017年3月30日第0015号凭证支付差旅费15700元,差旅费未填出差事由,未附会议或培训通知;2017年5月4日第0002号凭证支付差旅费26424元,差旅费未填出差事由,未附会议或培训通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核实两次会议或培训情况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责令相关经办人员在差旅费报销单补填了出差事由,并查找附上会议培训通知文件。二是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差旅费审批报销的政策和文件。

17.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全,会议费发票后未附会议有关资料,2017年12月14日第0019号凭证支付中泰商务宾馆有限公司会议费12600元,只有原始发票,后未附会议有关资料;2017年12月27日第0027号凭证支付蓝鲸悦海(张家口)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会议费34110元,只有原始发票,后未附会议有关资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核实两次会议情况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责令相关经办人员查找了会议通知、签到人员名单等佐证材料,并附在会议费发票之后。二是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了单位的财务报销制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8.关于“差旅费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补,2017年6月28日第0011号凭证支付差旅费18547元,其中报差旅费补助每天180元,同时报销市内交通80元;去厦门培训2天报差旅费补助每天180元,同时报销市内交通240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核实两次差旅费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补情况后,已由当事人退还多报销的320元市内交通费。

19.关于“支付委托业务费资料不齐全,2019年1月21日第31号凭证支付委托业务费付专家费用2人6000元,只有费用发放表,后未附其它关资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核实该笔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对未附其它有关资料由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查找补齐专家评审有关佐证材料。

20.关于“民营企业培训经费中专家费用资料不齐全,2017年8月30日第0030号凭证支付专家费用3人9000元,只有费用发放表,后未附其它有关资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核实该笔专家费用使用情况,对未附其它有关资料由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查找补齐了佐证材料。

21.关于“民营企业培训经费无会议审批卡,2017年8月30日第0013号凭证支付培训会议费用13584元,未附会议审批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核实会议情况后,当事人对未附会议审批卡书面说明情况,并查找补齐了会议审批卡。

22.关于“维修费19700元报销无合同无明细,2018年10月9日第1号凭证支付桥西康达防水工程队维修费19700元,原始票据后未附合同或明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核实,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维修办公楼项目。该中心已责令经办人员查找了工程承包合同书和工程决算书(明细),并附到原始票据之后。

23.关于“支付审计费后未附任何相关资料,2017年11月13日第31号凭证支付审计费8000元,后未附任何相关资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核实具体审计事宜,由当事人对未附相关资料说明情况,并查找补齐了相关资料。

24.关于“支付凭证摘要与后附明细表名称不符,2018年2月14日第5号凭证支付绩效工资82562.2元,后附明细为公务卡消费报销明细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核实,该笔资金为原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发放绩效工资。由于原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没有开设银行工资代发账户,绩效工资采取报销后拨付个人公务卡的形式发放。

25.关于“支付律师代理费后未附任何相关资料,2017年10月18日第29号凭证支付律师代理费45000元,后未附任何相关资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核实支付该笔律师代理费具体事宜,对未附相关资料由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查找补齐了相关资料。

26.关于“去石家庄开会后附涿鹿县住宿费票据,2017年8月30日第0011号凭证支付差旅费,张家口到石家庄2天400元差旅费补助,住宿费250元,后附涿鹿县东君商务宾馆住宿票据250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核实,2017年5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参加当天下午在省国资委召开的天宝化工风险处置协调会议,结束后即返程。夜间22点左右抵达涿鹿县,司机极度困乏,考虑行车安全,临时决定在涿鹿县住宿。

27.关于“报销市内打车费,2017年11月30日第0032号凭证支付离休干部看病市内打车费660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核实,该笔打车费为局副厅级离休干部王千德市内看病期间发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厅局级以下离退休干部用车由原单位保障,由于我局老干部服务用车已报废,尚未配备新的服务用车,故采取支付报销打车费的形式保障离休干部王千德看病用车。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2017年1月5日党组会记录记载: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会议,在决定办公室主任人选问题上首先表态”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会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意见建议。党组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逐项作出决定。

2.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党组会议记录中,多次将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会议第一阶段,记入党组会议记录中”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记录和党组会记录已明确专人负责,分别按要求记录在不同的记录本。

3.关于“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制作不完整,2018年4月10日研究的干部调整文书档案资料内容不全,缺11人考察谈话记录、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材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局干部人事科已查找补齐相关考察谈话记录、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资料。

4.关于“部分人事档案材料不完整、制作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缺失的人事档案材料,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原则,已由当事人和干部人事科共同完善。二是对制作归档不规范、不完善的人事档案材料,已由专人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逐项进行了整理规范。

5.关于“领导分工不合理,不是党组成员,但分管人事工作,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4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

6.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局机关党委制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四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不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局机关党委制定印发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张工信党委〔2020〕6号),废止了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三会一课”时间安排、组织形式、操作程序等。

7.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19年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半年一次未开,未按季度召开,支部委员会上半年一次未开,党小组会未按月开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9年6月,局机关党委对下设党支部进行了调整,机关在职党支部由3个增加到5个,党员所在党支部也有较大变化,党支部相关工作从6月份统一记录在新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调整前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记录填写在原党支部工作手册。同时,各党支部党员人数相对较少,工作地、居住地较为集中,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各党支部未划分党小组。

8.关于“个别干部对组织生活不重视,不知道在第几支部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机关第四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责令相关人员深刻剖析,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针对问题深入整改,并作出深刻检讨。同时,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9.关于“干部理论学习记录不规范,2019年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笔记中,部分党员笔记中存在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笔记混记、学习笔记过少、记录不够工整、极个别同志在学习笔记本中记录电话号码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抽查和检查党员干部2020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情况,严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笔记混记,对存在学习笔记过少、记录不够工整问题的,已督促当事人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公示期不符合《条例》规定,2018年4月10日研究干部公示期为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7日,党组任免职通知是2018年4月16日,公示期未满就发文,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一条规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1.关于“个别干部对选人用人公示期不清楚,与本人谈话了解,对选人用人公示期不清楚,自己提拔公示期不清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设了工信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专题网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进行了专题学习。

1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2018年3月26日、2018年9月18日党组会记录记载第一个议题均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与党组会议记录混记”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记录和党组会记录明确专人负责,分别记录在不同的记录本。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定开展学习,对学习成果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四)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市审计局2019年3月对局2018年度财务进行审计,截至目前,汽车公里补助超预算、出租国有资产不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不全下账3个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汽车公里补助超预算”问题,对超预算发放的汽车公里补助当事司机已全额退还,今后严格落实《河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张家口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坚决杜绝汽车公里补助超预算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出租国有资产不规范”问题,下属事业单位市轻工业经贸公司、市机械电子工业信息服务公司存在的出租国有资产不规范问题已整改,聘请第三方张垣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规范。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全下账”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机关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明确财务审批责任,严把财务审核关;二是全面推广使用“公务之家”APP,通过电子凭证应用,实现支付的电子化闭环管理,全面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

2.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共检视出5个方面18个问题,到目前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2个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大考勤纪律检查,局机关纪委会同督查科,不定期对机关干部日常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二是严肃值班工作纪律,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三是严格落实学习规定,定制工作笔记本、学习笔记本,发放给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要求分类进行记录,各党支部不定期检查党员政治理论笔记记录情况,督促记录不规范的立即整改,机关党委抽查党员政治理论笔记记录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通报批评。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多措并举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全局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财经秩序明显好转。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集中在2017、2018年,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3.关于“立行立改情况中指出的6名干部迟到、报销差旅费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相关问题后,局党组不等不靠,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市委第六巡察组进行了汇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整改成效表示肯定。局党组将持续坚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4.关于“在巡察期间,收到市信访局转来信访举报3件,市巡察组转办到市工信局党组进行核查,其中,1件正在解决中,2件市工信局进行了初步核查,拿出了具体解决方案”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廉宝兰反映其父丧葬费及抚恤金问题已解决。轻工医院退休职工反映取暖费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问题,经多方争取,分批发放了2017-2019年度年终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取暖补贴。阳原县张玉才反映新能源汽车补贴问题,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张新汽发推〔2017〕1号)文件,“未承担推广任务的县区、单位,在不享受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情况下,可结合辖区内或本单位的实际需求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张玉才及其公司购置的车辆不在推广计划范围内,不能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相关政策已答复张玉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干劲不松,坚定不移地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以全面从严治党、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作表率。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抓纪律不放松、严管队伍不懈怠、严惩腐败不手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做到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按制度落实,确保组织生活有实质内容、创新举措和实际效果。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同发展工业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压紧压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业务延伸到哪里,党建就统领到哪里。

(三)深化巡察问题整改。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确保按要求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分门别类拿出具体可行的举措,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从制度层面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制定管根本、利长远的工作机制。落实市委“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要求,围绕开展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机关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存在的缺陷和短板,主动对标先进、对标一流,制定完善标准化体系,实现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内容具体,推动全局上下依据标准“照单履职”,保证每一项决策部署、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得更到位更出色。

(五)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数字经济全链发展、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增强精准服务企业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维护安全稳定能力,以决战的姿态和决胜的信心,全力以赴抓运行、抓重点、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不断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业和信息化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中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8079623;邮政信箱: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大楼303室;邮政编码:075000;电子邮箱:zjkgxjdb@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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