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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民宗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口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6 18:28:14 阅读量:312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1月12日,对市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4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2020年4月8日,巡察组向民宗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民宗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巡察是对民宗局开展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是给民宗局党组开出的一份“政治体检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巡察组的部署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是和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任务,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政治态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坚决把巡察组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细化为3个方面21项具体整改任务,建立台账,责任到人,销号落实。整改过程中,多次召开协调会,集思广益推进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我局全体党员干部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4月24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紧扣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带头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认领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整改见底到位。着眼于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突出问题,在全单位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制度,形成常态,努力夯实党的基层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三)严整实改、强力推进。整改期间,建立整改台账,实施“一事一档”,逐项逐条明确负责人和完成时限。先后召开3次调度会,集中督导调度问题整改工作,以严厉问责推动相关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坚决防止擦边球、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真到位、真见底。党组书记几次在整改推进会上强调,要求各分管局长紧盯分管科室认领的整改任务,稳步推进。针对认识不到位、整改进度不达标,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学习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带头查摆,深刻剖析,立行立改。

二、整改落实的情况

市民宗局党组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21项具体问题,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逐项进行整改,经过卓有成效的整改,已完成21个(含阶段性已办结、长期推进8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存在以党组会代替理论中心组学习现象,2016年理论中心组没有学习方案;2017年理论中心组仅有年初学习安排,没有学习会议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我局2019年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对过去的问题整改较为到位,但本着引以为戒的精神,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提高认识,力求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推进。1、提高政治理论学习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年初,制定了《2020年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和《中共张家口市民宗局党组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方案》。2、多措并举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水平。一是高质量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一年不少于12次。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任理论中心组秘书,制定每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拟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效果。二是建立理论中心组+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三级学习机制,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机关党总支学习每月不少于3次,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进行。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和“学习强国”线上学习。三是进一步建章立制。结合巡察工作,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党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下发的《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测试制度》,通过以考促学的形式,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政治水平。截至6月底,我局组织各类理论测试6次。

2、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基督教和天主教非法聚会问题仍然存在,执法力量薄弱,全市仅有35人有民族宗教执法证,14个县区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导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

此项工作阶段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巡察结束以来,我局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加大了对宗教非法活动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合法有序。目前基层缺少持有民族宗教执法证人员,因为基层民宗局机构改革后人员配备不够,再则执法证由省司法厅统一考试后发放。我局已与市司法局进行了沟通,市司法局已经通知各县区司法局,县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可以以民宗局工作人员身份申报执法证。目前,各县区正在申报过程中。同时,改革后实行乡镇综合执法,县区行政处罚事项全部委托给乡镇综合执法队。

 3、关于“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教职人员的成长与教育引导工作仍需提高;回民公墓已无地可用,无处可埋,已经引发了打坟人和回民家属之间的不少矛盾,急需推进公墓选址规划工作。”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2019年12月底前对四大宗教的市级宗教团体班子全部进行了换届、调整、充实,换届后班子团结,工作积极,与政府配合良好。2、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宗教团体活动,加强对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及教职人员培养,年内举办了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和讲经释义活动。3、积极谋划新建回民公墓。新建回民公墓选址已经启动,市政府牵头已召开四次协调推进会,并组织相关单位到拟征地地块进行实地考察,现已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加快推进新回民公墓建设的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对项目地块进行规划设计。

4、关于“对冬奥清真餐饮工作主动性不够,仅对410家清真食品餐饮、加工、销售企业情况进行了摸底,没有做到对清真餐饮安全检查全覆盖,对违规企业、摊点处罚力度不够。”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对全市清真食品企业进行了彻底摸底,建立了台账,指导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清真企业进行监管,加大对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争取实现全覆盖。2、加大“双随机”工作范围和力度,提高检查频次,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违规、违法企业的规范和处罚力度。2020年计划开展一次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的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同时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不定期清真食品市场检查。

5、关于“2016年29个民族贫困村中只有9个享受到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政策支持。”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拨付由省民委确定,并直接下拨到县区,我局只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目前,已经与省民委进行沟通,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与省民委沟通力度,争取更多资金,扩大覆盖面。

6、关于“打造的怀来宴家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没有明显回族特色;有的宗教场所“双创四进”标准不高,一些宗教临时活动点旗杆简易、展牌数量少、没有专用的图书室;存在部分宗教场所未批先建、建设手续不全和批小建大问题,如桥西区稍道沟私建一处佛教活动场所,建成后才发现处置。”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已将怀来县宴家庄列入省民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重点给予资金扶持,年内将加强对民族特色打造。2、今年已进行了国旗杆规范行动,市局联合市委统战部已按照每个场所4个的标准购买国旗进行统一更换,对国旗杆位置不明显情况进行了整改,并进一步因地制宜,增加了场所展牌数量和内容。3、今年进行宗教活动场所问题集中治理,结合6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我局组成五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全市各县区对民族宗教界情况进行摸底督导,重点对未批先建、建设手续不全和批小建大问题进行督导、整改,实现全市此类问题清零。桥西区稍道沟佛教场所已于2019年整改到位。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未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未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没有在互联网上下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运用现代化手段对宗教政策宣传少。”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和机关党总支的重要议事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我局的意识形态工作。2、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3、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张家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民族宗教两大块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牢牢把握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的领导权。4、加大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在民族乡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宗教方面:6月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全市启动宗教政策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2020年巩固推进“双创四进”活动,实现传统文化、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全覆盖。民族方面:积极筹备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8月三下乡等活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此外,利用好市政府网站平台加强网络政策宣传。6月《全市统战系统以民族宗教工作为抓手助力“五城”建设》被市委办《张家口快报》以专刊形式刊发。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不到位。2017年党组会没有研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聚焦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制定《张家口市民宗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张家口市民宗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3、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优化净化政治生态。2020年我局党组已经集中研究4次党风廉政和从严治党工作。4、2020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签署了《责任状》。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没有深入挖掘反面典型的教育意义,没有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群众。如对单位发生的个别同志党内严重警告、诫勉谈话等反面教材没有做到充分运用,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8年我局违纪人员已经在党组会进行过通报。今年以来,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了《张家口市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组织收看了《国家监察》系列专题片,加强反面典型教育,注重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干部群众。加强与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沟通,加强对干部队伍管理。

3、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1)2016年6月15日支付回民公墓道路工程款,无合同,没有工程量。(2)2016年11月30日支付市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款,无工程合同。(3)2016年12月29日支付演出费,无协议。(4)2017年1月31日支付工程服务费,无合同无预算,无经手人签字。”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对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回民公墓道路建设,因工程量散,主要以铺设行人便道为主,前后修建及维修达五年,小活、散活多,故没有签订合同(2016年以前没有专项经费),2016年市财政拨付专项维修经费后一次性结清。改扩建工程经招投标程序,河北万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因当地村民和森林公安执法等因素被迫停工,后经工程核算支付资金;2016年12月支出的演出费有协议;2017年1月31日支付工程服务费有工程合同。2、制定了《市民宗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组会研究制度。3、修订《市民宗局财务报销制度》,并严格落实。对外工程项目必须要求有协议、合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

4、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对存在的个别人员迟到早退、请销假不严格、办公时间外出不及时报告等问题,没有及时全面给予纠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主管领导分别找当事人进行谈话,被谈话人做出了严格执行机关各项制度的承诺。2、严格执行政府大楼打卡上下班制度,在政府办不定期抽查通报中,我局没有发生迟到早退问题。

5、关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市民宗局聘请专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15年至2017年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了审计,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实施项目不招标、无合同、未验收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应招标的32个项目中,实际招标的仅有9个,未招标的达23个,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2018年在审计结束后,2018年5月28日我局已及时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各县区主管县长,要求各县区认真进行整改。会后,各县区在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的指导下对所涉及问题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监管,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提前警示,严格按照省民委资金监管操作规程执行,确保项目实施过程规范。

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无事由列支差旅费、超范围列支、违规报销、固定资产不入账、隐匿公用经费,规避预算超支。(1)无事由列支差旅费,2018年先后支付机票、住宿费、加油费,均无出差文件。(2)超范围列支,2017年至2018年使用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列支服装费、生活补助和用车补助。(3)违规报销,2018年5月31日支付培训住宿费,住宿时间(3月8日)比培训时间(4月24日)早发生47天。(4)固定资产不入账,2016年至2018年购买电脑、打印机和防盗门没有计入固定资产账。(5)隐匿公用经费,规避预算超支,2019年4月使用差旅费列支加油费、通信服务费等费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核查情况:1、列支差旅费无文件问题,经核查机票为去上海参加宗教工作会议,住宿和加油为到石家庄参加宗教工作会议消费,因宗教文件涉密所以没有在报销时附。2、超范围列支问题。按照惯例,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费可以支出机关办公经费。3、违规报销事宜,2018年支付的培训费是省厅来我市调研、培训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与后期举办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工作属于有关联工作,在财务处理中财务人员就按照同一事件处理。4、关于财务规定中同一大项中小项的支出,使用差旅费列支加油费、通信服务费等费用问题,与财政局有过沟通,财政局答复在同一大项下小项之间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后可以统筹使用。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落实财政部门要求推行网上电子报销差旅费。对机关有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2019年开始我局报销差旅费已经要求认真填写定制出差审批单。2、严格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做到专项经费定向支出,杜绝超范围列支、违规报销问题发生。3、原有财务人员不是专业的人员,对财务规范掌握的不全面,对固定资产相关政策吃的不透,出现了固定资产漏登记问题,责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将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计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今年在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网上申报程序的基础上,聘请专门财务人员规范财务账目管理。4、严格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预算内支出。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关于“议事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会议纪要不完整、不规范。缺少纪要:2017年7月6日、2018年3月16日党组研究人事调整任免事宜均无会议纪要。有纪要但缺少内容:2017年10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拟任科级非领导职务事宜在当日印发的党组会议纪要中无体现。”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议事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从原来的党组会议“在有必要时出会议纪要”的规定改为“党组会议全部出会议纪要”。

2、关于“党组会议记录缺失。缺少记录:2018年3月23日印发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纪要无对应的党组会议记录。记录不全且改造痕迹多:2019年会议记录大部分过于简单,表达不完整,只有议题无讨论记录;2016年11月15日党组会议记录是粘贴上的,2019年5月13日党组会议记录存在涂改和后补情况。”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向政府办学习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书写规范。2、严格执行会议记录要求,会议记录人员会上记录、会后认真整理、整理后领导审核同意后起草正式记录,杜绝涂改、粘贴和后补问题发生。

3、关于“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决策。2017年3月15日局务会研究议定少数民族资金意见;2017年3月31日局务会研究从人事调入事宜;2017年12月6日局务会研究议定少数民族资金分配安排;2018年10月31日局务会研究关于主教府工程款事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杜绝局务会代替党组会问题,明确局务会和党组会职责,坚决执行“三重一大”问题党组会研究相关规定。特别是财务拨付工作一定按财政部门规定规范拨付。

4、关于“未执行末位表态。2016年至2017年先后3次党组会存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组织人事工作部门负责人未介绍拟任免调整人选的情况下率先提议,没有执行末位表态。”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党组会议中涉及人事问题,严格执行主管局长汇报,大家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程序。

5、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2019年6月5日和6月25日研究科级干部调整事项时涉及人员未回避。”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选人用人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人事会议涉及人员一律回避,2020年以来严格执行。

6、关于“违反干部任职规定。如:2019年5月17日,党组研究人事任命,于当日对两人进行了公示,并下发了任职通知,不符合会后次日公示的规定;2019年11月28日,党组研究任命一级主任科员,于当日下发了任职通知。以上问题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的规定;部分干部存在不够任职年限,但被提拔使用的情况。”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标准;2、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干部选任工作条例》开展工作,严把干部选任程序;3、对存在的不够任职年限,但被提拔使用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3月20日将调查核实情况提交党组会,对三名同志的任职时间进行认定。

7、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宽松软。存在少数民族身份存疑问题,有的干部填写的材料民族四次变更,且档案中无任何证明材料;存在材料归档不及时问题,2018年之后提拔调整的科级干部均缺少《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存在档案内容不规范不完整问题,材料甄别不准,分类错放,三人档案未整理装订。三是考核等次不准确。有的干部2010年5月参加工作,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不符合试用期内考核不确定等次的相关规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1、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认真学习了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手册》。2、5月份,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材料甄别、完善、整理、装订,实现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彻底解决了任免表无照片、未填写文件号、无填表人、新提拔人员干部考察材料缺失等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3、针对干部身份存疑问题,我局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科沟通,2020年6月11日党组会对其民族身份进行了认定。4、对2010年5月参加工作,考核等次应按照试用期内考核为不确定等次,我局立行立改,就该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

8、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在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的大会上(2017年12月8日)采取“举手通过”形式,不符合程序。二是老干部支部管理不严格。2018年老干部支部成立以来,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党建活动;2018年使用老干部春节慰问金扣缴老党员党费。”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机关党总支增强对基层党支部业务指导能力。2、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支部发展党员程序的培训。3、加强对老干部支部工作的领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老干部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指导老干部或其家属掌握网上缴费流程,杜绝使用节日慰问金等扣缴党费问题发生。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努力开创民宗局工作新局面

目前,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入、久久为功,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民族宗教工作新成果。

(一)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核心意识,坚决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市民宗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要用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张家口的深切关怀,按照“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的总体要求,确保上级的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政治立身、政治为本,做讲政治、讲忠诚的知行合一者。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为戒、为鉴、为训,加强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运用好党内政治生活的“金钥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先锋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二)强化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部署,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持续开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围绕落实市委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层层签订责任状,积极履责、督责、传责、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断强化党内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要加强对下级的监督,以“关键”抓“关键”,以“少数”管“少数”,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压一级,真正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党内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积极推进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化、常态化;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徇私执法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违纪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抓好后续整改落实,推动突出问题见底清零。党组将坚持把抓好市委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全年深化作风整顿的重点内容,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真正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加强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整改,防止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对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具体事项,揪住不放、坚决处理,确保整改落实率达到100%。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紧紧围绕巡察组指出的四个方面问题,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一要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要一以贯之的长期坚持下去;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完善、有漏洞、效力不强的,要逐一修订完善,使现有制度更加科学系统有效。二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把好授权用权治权的关键节点,紧扣选人用人管人的重点关口、查纠“四风”的薄弱环节,聚焦管党治党履责的重要事项,健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度体系,把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三要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制度不执行,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耍两面派的,要严肃查处,从严问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015389;邮政信箱: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0号市府大楼南楼市民宗局;电子信箱:zjkmzzj@126.com。

 

 

       中共张家口市民宗局党组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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