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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口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16 18:16:20 阅读量:242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1月12日,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4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这次巡察是对工委的一次政治体检,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既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又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于进一步加强工委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工委坚决按照市委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工委反馈巡察意见会议结束后,工委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明确提出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件件要整改、事事有着落;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动力和契机,最大限度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成果,厘清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随后,又组织召开由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和科室,要求各科室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雷厉风行抓整改,不折不扣促落实。7月8日,工委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整改见底到位,问题必须清零。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其他工委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工委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纪检监察工委、组织科、宣传科、机关党总支等科室参与。整改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常务副书记原义虎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和主持起草了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反复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担当,示范引导,对照整改问题,按工作分工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各科室主动认领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条逐项抓整改。通过书记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工委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逐条认真分析、逐项对照检查,反复研究,针对47个具体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责任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工作例会调度1次,专题调度2次;工委委员会4次审议巡察整改有关文件材料,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工委领导紧盯问题不放,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每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整改扎实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督办督查职责,主动加强与承担整改任务的科室沟通联系,建立销号制度,实行“一事一档”动态管理,倒排时间进度,逐条逐项查实销号,保证了整改不松不偏,做到落细落小落实。

(四)提升整改效果。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坚决做到简单的问题马上改、复杂的问题限期改、共性的问题系统改、长远的问题根本改。紧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努力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紧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排查机关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强化了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有力有效;紧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薄弱环节,切实规范重点部门和领域权力运行,强化机关内控和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

二、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清零见底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经过扎实有序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47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6个)。建立健全制度15个,追回损失7762.29元,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聚焦冬奥会筹办、脱贫攻坚、“首都两区”建设、七大主导产业布局,找准切入点,推进市直机关基层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效果不够明显”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推动工作融合。以市委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争做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活动、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和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二是提升服务中心能力。组织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深化窗口行业创建和志愿者服务,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办“七大主导产业”系列讲座,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疫情防控,划拨专项党费,组织疫情防控捐款、义务献血、疫情防控书法绘画摄影展,开展机关办公环境整治工作,支持疫情防控。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将机关党的建设纳入市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完善“2+2+1”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实施两级组织考核机制,提升机关党建服务保障能力。

2.关于“推进落实《中共张家口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不到位。《细则》第36条规定‘市直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本单位正常公用经费的3.5%确定,由机关基层党组织统筹安排使用’。截至2019年12月,市直机关工委所属82个市直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均没有列入财政预算”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市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最新规定“市直机关部门(行政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按本单位正常公用经费的2.5%确定,市直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按本单位正常公用经费的1.5%确定,并根据本级财政状况,适时调整”。经与市财政沟通,市直机关部门(行政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从2021年开始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关于“党建问题整改抓得不实。2018年对直属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党务督查,发现党支部设置不合理、党务干部专职不专、发展党员不规范等问题320多个,开出整改清单81份,但对整改落实盯得不紧,缺乏强有力的跟踪督导”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制定《关于工委领导干部督导包联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完善工委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建立督导党建任务落实“三单”制度,按照一次提醒、二次督办、三次问责的方式,推进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2018年度党建督查问题,开展了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对已整改事项巩固提高,对未整改事项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工作督查。对市直79个单位790个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向79个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印发了《整改通知书》和问题清单,紧盯问题整改。目前,工委督导组正深入市直单位进行督查。

4.关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截至2019年12月,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缺配21名。党务干部培训滞后,部分党务干部对党建业务不熟悉。专职党务干部在单位兼职较多,存在专职不专用问题”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落实督导党建任务落实“三单”制度,加大督促力度,未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部门均已向工委提交书面报告,明确配备期限。每年定期举办专职党务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对专职党务干部不专用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对存在专职党务干部不专用问题的2个部门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5.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年度总结和班子成员四述报告的重要内容。经查阅机关工委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发现形成于2019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工作总结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仅一笔带过;形成于2019年2月班子成员2018年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均未提到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修改2019年度工委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四述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年度总结和班子成员四述报告的重要内容。《工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6.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工作要点。经查阅中共张家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及相关材料,发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工作要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3月20日,印发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工作要点》,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安排,并长期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7.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查阅中共张家口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发现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张家口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着力加强对工委及所属机关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检查。通过参加工委及所属机关党组织的相关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进行整改,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将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机关党组织和人员,严格依照党规党纪追责问责。

8.关于“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在查阅2019年10月汇编的中共张家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制度汇编中,发现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内容,仅以一句‘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一笔带过”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整体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工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委领导班子、常务副书记、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从组织领导、执行落实、日常管理、责任追究四方面强化落实。二是推进专项整改。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意识形态责任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完善党建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9.关于“未制定较完善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处理应急机制。查阅中共张家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汇报材料和中共张家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材料及相关材料,发现截止2019年12月初仍未制定较完善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处理应急机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工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自觉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工委各领域、各环节,在文稿起草、会议安排、信息上报、学习培训时,注重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体现上级部署要求,着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同时,制定了《工委应对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处理应急机制》,加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0.关于“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发挥不够充分。张家口机关党建网更新不及时,宣传工作栏中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只更新到2017年9月,无2018年、2019年的内容;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只更新到2017年11月,身边典型与党员风采多年来各只有一篇”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更新内容。广泛征集信息材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现已发布信息22篇。同时,根据栏目设置,对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身边典型、党员风采等内容更新9篇。二是强化微信群管理。制定《工作微信群管理办法》,整合取消微信群3个,严格发布审查,强化舆论引导,确保工作安全。三是拓宽工作阵地。开设了“张家口机关党建”公众号,发布105篇信息,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好做法好经验。

11.关于“张家口机关党建网管理不到位。查阅张家口机关党建网,发现工委动态一栏中有一篇2019年7月发布的‘市直机关‘庆七一’经典品读活动主题汇报展演’文稿,只有标题没有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缺失内容的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明确了专人负责,定期更新信息内容,制定了《张家口机关党建网(微信公众号)信息管理制度》,从审核、签批、发布、更新、维护等环节强化管理,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2016年市直机关工委未召开工委委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总体谋划和具体推进上有所欠缺”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半年,工委委员会专题研究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事宜,向市委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委对工委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重一大”事项、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开展监督。三是推进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完善落实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任务和措施,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工作落实,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13.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针对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案件审查审理等重点权力运行,虽然制定了14条防控措施,但其中有10条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大而化之,缺少具体措施制度的刚性约束”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制定《张家口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实施监督的对象、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把监督检查融入工委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二是排查廉政风险。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认真排查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案件审查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通过事先报告、事中把关、事后审核、公开公示等,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肃督促问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工委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解决;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认真调查核实,严格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4.关于“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足。2016年至2019年11月市直机关纪工委共处分违纪党员95人,运用身边人、身边事作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不多,对以案明纪、以身释纪的震慑作用不够重视”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加大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力度,从近年来处分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筛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认真整理了7大类16个典型案例,印发市直机关各单位,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发挥以案明纪、以身释纪的震慑作用。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通过集中组织、微信公众号、机关党建网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目前,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已组织开展160多场次警示教育。

15.关于“监督执纪力量薄弱。机关纪工委编制数6人,实有4人,面对80多个被监督单位,上万名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少与承担执纪监督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加强请示汇报,力争年内配齐空缺的2名人员,现正积极选调工作人员;如遇重要工作,可随时从工委机关抽调工作人员。对现有人员力量进行合理调配,发挥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专责监督作用,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市直机关纪检干部的业务指导,提高市直机关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发挥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专责监督作用,把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工作做实做细。

16.关于“执纪审查、审理工作不规范。抽查8本案件卷宗发现案件审查人员参与审理工作,不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审查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原则,审查调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的规定。‘3本卷内缺少审理谈话材料,部分证据提取没有提取人签字,卷宗封面未写明被审查人错误性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做到查审分开。严格落实“审查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原则,审查调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规定,依规依纪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对现有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坚决做到查审分开。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2名副书记,分别兼任了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主任。二是规范文书立卷。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有关审查调查和审理案件资料组卷规定,规范执纪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文书立卷工作,做到不漏项不缺项。三是进行自查整改。对巡察指出的不合规、不规范问题写出说明,对3本卷内缺少审理谈话材料已经补齐,部分证据提取单上已经补上提取人签字,卷宗封面未写明审查人错误性质的已经按照规定填写完整。目前,已对2016年以来的95本卷宗进行了全面自查。

17—25.关于“附件不全”“‘三公’经费超预算”“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出差明细填写不规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大额支出无合同,管理不严格”“索取不合规票据入账”“银行存款利息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问题。

以上9个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行整体规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预决算、审批、资金、收入、支出、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公务卡、票据、会计档案、会计人员等方面规范管理。对工委财务状况,每季度向工委主要领导作一次简报,每半年向工委领导班子作一次全面报告,切实加强财务监管。二是从严审核审批。规范大额资金支出管理,事先向纪检监察工委备案,经工委委员会集体研究,严格杜绝不符合规定票据入账报销,大额支出未附合同及明细的一律不予报销,召开会议、举办培训未附通知文件、签到单、费用明细等资料的一律不予报销。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杜绝不符合规定票据入账报销,未附派车单、出差审批单、出差文件、出差人员名单以及票据填写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办理各项业务支出,采用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方式,严禁现金支付。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和预算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要求,对经费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教育监督,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同时,针对新调整财务人员实际,开展会计制度与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实务操作、公务支出政策解读、财务违纪问题防范、政府采购新规解读等内容的教育,规范和完善经费报销手续,杜绝不规范票据报销。四是针对具体问题整改。涉及具体票据已经补足缺失资料附件及相关材料,并作出了情况说明。

26-37.关于“党费报销审批不严,管理混乱”“党费使用不规范,扩大开支范围”“党费支出无明细或附件不全”“未入固定资产”“党费大额提现”“党费库存现金余额过大”“大额现金支付党费开支”“无具体支出用途任意支取现金,且占用资金时间较长”“党费库存现金盘亏”“党费违规支付讲课费”“违反会计准则,党费延迟记账”“未按党费管理要求进行会计核算”问题。

以上12个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工作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党费财务管理制度》,从专人、审批、报账、限额、借用、记账、档案、固定资产8个方面,强化日常管理。专人管理,把党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开,由办公室和组织科分别安排专人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审批管理,大额支出事先向纪检监察工委备案,现金和转账支付由主管领导审批,网银密匙由2人共同管理、转账同时操作。报账管理,经办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背书,附全相关证明材料,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报账。限额管理,实行党费备用金限额管理,日常备用金不得超过1000元,做到一事一结。借用管理,党费一般不得借作他用,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做到一事一结,不得超过一个月。记账管理,账目设置、会计凭证、证明材料要规范齐全,记账要日清月结,一月一对账,年终对总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现相符、账实相符。档案管理,党费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多栏账、银行对账单等党费账簿资料,实行永久保存。固定资产管理,按规定配备固定资产,做好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及总账,保证固定资产账账相符。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向党支部拨付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切实增强党费工作的责任感,以更加严格的措施、严实的办法落实到实际管理当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相关财务人员开展会计制度与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实务操作等内容进行教育和培训,规范和完善经费报销手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三针对性整改。对涉及问题的具体票据已经补足缺失资料,并作出了情况说明。。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8.关于“未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程序”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共6章23条,从总体要求、履行职责、组织原则、决策执行、监督追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细化了责任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工委委员会工作。二是规范讨论决策程序。工委委员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严格执行常务副书记末位表态制,实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事先向纪检监察工委备案制度。巡察意见反馈后,工委委员会先后研究了推荐市直机关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义务献血宣传、七一活动宣传、疫情防控书法绘画摄影展、“七大产业”系列讲座费用支出,遴选、调任、选调工作人员等重要事项,做到了依法依规、科学民主。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制定了工委委员会会议流程图,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进行规范。同时,对会议记录提出了具体要求,实行会议记录常务副书记签字制度,编发会议纪要。

39.关于“内设科室人员缺配。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内设科室7个,核定编制29名,目前仍空编7名,其中组织科、宣传科只有科长1人,绩效考核科只有副科长1人,2017年机构改革后增设的党建督查科至今无工作人员”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加强市直机关工委选人用人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协调沟通,选调4名工作人员,遴选3名工作人员,调任1名工作人员。同时,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调配,合署办公,补齐短板,消除组织科、宣传科、绩效考核科一人科室,为党建督查科配备了工作人员。

40.关于“年龄结构不尽合理。6名班子成员中5人在52岁以上,年龄结构偏大。委机关35岁以下科级干部只有2人(均为副科),年轻科级干部偏少”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结合职位空缺情况,注重选拔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经过多岗位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合理改善干部年龄结构,充实工作力量。从2019年10月至今,共调入年轻干部8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平均年龄从46.6岁降到41.2岁。

41.关于“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科级干部轮岗锻炼及交流任职机会较少,职级并行职数受限,‘天花板’现象突出,机关干部‘到站’思想明显,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受到影响”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对科级干部队伍和工作人员的总体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干部条件,加大科级干部轮岗锻炼及交流机会,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目前,任命1名办公室副主任,对3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

42.  关于“市直机关工委任职公示不规范”。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级并行有关规定》,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工委实际,规范干部任免工作程序,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错误。

43.关于“市直机关工委专职党务干部任免呈报资料把关不严。市直机关工委专职党务干部任免文件呈报资料短缺,如张直组干字〔2016〕7号、10号、11号、13号均无《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任前人事档案审核表》;有的呈报资料不规范,如张直组干字〔2016〕14号、17号涉及单位呈报会议记录为打印;有的没有涉及党务干部,如2018年市法院党组呈报会议纪要和记录均无涉及专职党务干部崔作弟的调整内容和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方面是针对性整改。针对呈报资料短缺问题,张直组干字〔2016〕7号、10号、11号,涉及干部平级调整和免职,不进行人事档案审核和履行考察程序;对张直组干字〔2016〕13号涉及干部的人事档案重新进行审核,没有存疑之处,补填了《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表》。针对呈报资料不规范问题,责成两个单位就呈报会议记录为打印进行说明(2017年以前,会议记录均为打印,后已整改为手写会议记录);重新核实了市法院2018年1月5日、16日会议纪要,内容均有相关党务干部任免内容。另一方面是做好备案工作。按照《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党务干部配备的通知》(张直字〔2019〕21号)精神,现已将工委所属部门(单位)党组织科级专职党务干部的任免管理和年度考核权限调整为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目前,工委重点做好备案工作。

44.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设置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抽查的16份干部档案中均缺少2016至2018年度考核登记表,有两名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填写的入党时间与其《入党志愿书》中不一致”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收集2016-2018年的入档材料,及时归档;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干部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张组字〔2020〕10号)要求,积极与市委组织部信息科对接,尽快将档案移交代管;进一步严格程序,审核档案做到精、准、细,特别是规范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45.关于“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流于形式。2016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上班晚来、下班早走、开会迟到、有事不请假’问题,2018年2月13日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通报上一年度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但本年度继续查摆出此问题,直到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该问题依然存在。‘经典’问题年年说、年年在,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流于形式”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重新修订了《工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从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后整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奠定了基础。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修正错误、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增进团结,辣味十足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原因,明确措施,提出要求,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三是严格执行纪律。针对“上班晚来、下班早走、开会迟到、有事不请假”问题,工委领导班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自查。同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定期检查上下班情况,责成5名同志对上班迟到原因进行说明。

4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未按月召开支委会。机关第一党支部2016年1月、2月,2017年1月、10月、12月,2018年1月、2月,2019年1月未召开支委会;机关第二党支部2016年12月未召开支委会。二是未按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机关第一党支部2017年第四季度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三是未按季度讲党课。机关第一党支部2016年第三、第四季度,2017年第四季度,2018年前三季度,未按规定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行党支部活动登记制度,督导各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开展主题鲜明的党日活动;明确支部委员的工作职责,对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党费收缴管理、理论学习计划等进行规范完善,确保支部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加强督导检查,机关党总支定期不定期对党支部进行抽查,每年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不少于两次;把党支部工作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与公务员考核挂钩。

47.关于“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经查阅2016年度-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发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支部规范化建设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支部委员名册未及时更新。2016年机关第二党支部支部委员名册中填写的支委委员与10月2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的支委委员不一致。二是支部工作手册基础信息填写不规范。机关第一党支部2016、2018、2019年度工作手册首页单位及党支部名称处未加盖支部章;2016年党支部书记无学习工作经历、未粘贴照片,支委委员信息登记不完整;2016年2月20日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不完整,未填写主持人、应到人数等基础信息,与会党员未签名;2019年支部党员大会应到人数与参会党员签名数不符。三是机关第一党支部2016年度使用了两本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的时间凌乱”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以工委《党支部工作手册》专项检查为契机,对工委近几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整体评估,查漏补缺,进行全面整改;及时召开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印发《关于规范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标准,强化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各支部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真正把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实际成效。

(一)扛牢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能力水平,履行好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责,指导督促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定期调度督导,加强跟踪问效,持续推动落实。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整改落实常态化、建章立制常态化,把立足当前抓整改与着眼长远建制度紧密结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出台,堵塞制度漏洞,从机制上防范问题发生;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找到问题症结,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四)实现以整改促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规范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立足全市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使整改落实与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与创建模范机关相结合,与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持续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为交出两份优异答卷、完成三大历史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15863;邮政信箱:张家口市长城西大街10号北楼四层;电子邮箱:zjkjggwbgs@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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