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家口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1-14 17:47:21 阅读量:529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12日,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5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2020年5月9日,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5月12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巡察反馈意见及领导讲话的通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并把讲话精神传达到每名干部、每名党员。6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巡察是对统计局开展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是给统计局党组开出的一份“政治体检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巡察组的部署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是和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任务,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政治态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坚决把巡察组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统计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巡察整改的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细化为4个方面42项具体整改任务,建立台账,责任到人,销号落实。
(二)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全体党员干部打了“预防针”、敲响了“警钟”。5月20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带头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认领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整改见底到位。按照“财务不规范,账目合规做处理;工作资料不齐全,补充资料作说明;工作程序不规范,建章立制求实效”的整改思路,着眼于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教育管理不够有力、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等突出问题,在全单位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制度,形成常态,努力夯实党的基层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期间,建立整改台账,实施“一事一档”,逐项逐条明确负责人和完成时限。先后召开3次调度会,集中督导调度问题整改工作,以严厉问责推动相关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坚决防止擦边球、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真到位、真见底。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的工作思路,分解阶段汇总整理整改成果,查找不足,及时调整整改措施,及时向巡察组报送整改落实结果,在整改过程中得到巡察组的大力支持和专业指导,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以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市统计局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巡察意见指出的问题,修订完善了7项制度,推动机关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整改落实的情况
目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42个(包括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13个)。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理论联系实际不紧。”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清单式学习。围绕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每年年初拿出具体学习计划,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对照计划开展学习。每月月初制定党员月学习计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带头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按照学习计划和方案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局机关党委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开展结合式学习。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在工作执行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在每周各支部集体学习中加入讨论问题环节,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开展转化式学习。全力做好学习转化这篇大文章,运用学习成果指导统计工作。在今后的学习中着力推进理论联系实际,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学习的效果。
2、关于“学习计划滞后,2019年度的学习计划,7月份才印发。两学一做教育未形成常态,学习督导评价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机关党委要在年初按规定时间及时将年度学习计划制定并下发。机关党委每月月初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党员月学习计划。二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将“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积极发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教育作用,组织引导支部党员认真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学习。已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实施方案》。三是要严格落实机关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学习跟踪督导、随机检查制度,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学习积极性,做到“两学一做”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制定下发了《关于带头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局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关于“一些党员干部学习不认真,有被动应付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了每周五下午市统计局大讲堂制度。全局党员干部每周一课,开展理论学习;每周一考,检查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对于参会情况每周进行通报。每月月初制定党员月学习计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带头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按照学习计划和方案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局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心得体会网上抄袭。”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的党员干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党支部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的检查,对学习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的严肃责令整改,对出现两次不改的责令作出检查,在局内通报。
5、关于“党组会与局务会权责边界不清,长期以党组会(扩大会)代替局务会,一些需局务会研究讨论的行政事项在党组会进行。”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于7月13日正式印发《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按职责分别召开,并及时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存档。
6、关于“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能全面反映会议情况。”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速记与录音相结合,会后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存档。
7、关于“一些大额经费开支未上党组会讨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于7月13日正式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8、关于“部分乡镇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新老人员在交接工作时衔接不到位,基层统计人员业务不熟练,造成数据不实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县区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提高乡镇领导的统计法律意识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7月1日印发文件,加强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和国家统计局有关配套文件贯彻落实,传达学习范围为各县区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人员、组织(人事)人员、统计人员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副科级以上领导人员,全面提高统计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市、县(区)局要利用年报会和专业工作会加强基层相关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培训,要求乡镇新老统计人员交换时必须告知县(区)统计局,县(区)局要派专业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做到及时、准确、真实提供统计资料;三是市局加强基层单位数据质量核查,以查代训,面对面地进行业务指导。今年以来,农业、工业、贸易、服务业和投资等专业均开展了核查,共核查基层单位达57家。
9、关于“市县两级都存在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市级法规科只配备2人,19个县区中有6个县区未设置统计执法机构,统计监督体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局“三定方案”的要求,今年6月份法制科与设管科合并,人员由2人增加到4人,通过职能重置,推进了责任的落实。二是6月下旬分别对桥东区、康保县、尚义县、蔚县、怀安县、怀来县下发了《张家口市统计局关于组建统计执法机构督办函》。通过督办桥东区、尚义县和怀安县已完成组建了统计法制机构,理顺了统计监督体制;康保县、蔚县、怀来县已分别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目前未收到明确答复,市局还要再次督导,争取尽快推动各县区统计监督机构全覆盖。
10、关于“在处理企业统计违法上,警告多、处罚少。2016年以来有少数处罚案例未严格执行《河北省统计检查监督条例》和《张家口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依法统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处罚条例,执行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加大统计执法频次,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11、关于“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次数不多,影响不大,群众知晓度低,一些乡镇基层单位和企业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办事的自觉性不强。”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要求,在入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均对企业送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或《统计法律法规要点》;二是加强机关干部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在市局分别开展了《统计法》和《民法典》的法律知识讲座,提升统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借助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人口普查宣传月和入户登记时机,利用电子屏、发送微信、制作展板和宣传单的形式加大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四是借助“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印制宣传小册、宣传单等宣传物品,加强对社会各界人士统计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五是利用统计法律法规进市、县(区)党校时机,加大对市、县区、乡镇领导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六是利用召开统计年报会时机,加强对调查单位的普法学习,使企业尊法、守法,最大限度消除违法风险。
12、关于“2016年以来查处的有关统计违规案件显示,数据造假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全市开展了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的学习,提高全市领导干部针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的关注,充分认识到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坚决遏制统计造假;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监管抽查工作。8月中旬,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蔚县、赤城县工业企业开展了工业、能源和科技等专业的内部联合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统计造假现象;三是贯彻落实《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办法》,各相关专业科室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和核查力度,对于月度、季度公布的各县区主要统计指标数据,都提交局专业评估评审会审核把关。
13、关于“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未形成健全完善的工作体系和监督问责机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意识形态防范意识,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形成健全完善的工作体系和监督问责机制。7月6日,局党组会专门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4、关于“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不够,层层传导压力不足。”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履行局党组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会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明确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2020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会议已于7月6日召开,并形成书面材料。二是要求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今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会议上,认真听取和研究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准确掌握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及时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5、关于“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缺乏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关于出国(境)管理审批工作的规定》、《工作人员外出报批报备和请销假制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和《财务管理规定》7项制度,切实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长远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廉政风险教育;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四是建立防控长效机制;五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16、关于“对一些人员爱岗敬业意识变淡化、少数干部职工不能正常履职等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了“统计局大讲堂”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开展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教育,强化爱岗敬业意识;二是制定印发了《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实行周小结、季考核,加强考核和监管,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考核体系,并按季公示考核结果,激励干部职工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正常履职,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对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履职人员按规定执行相关待遇,两名同志已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对无故不正常履职人员及时约谈,并开展追责、问责。四是严格请销假制度。
17、关于“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不够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派驻部门开展监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充分利用谈心谈话、列席党组会议、参加民主生活会、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方式方法,主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提升监督质量,及时快速查办问题线索。就问题和廉政风险隐患主动通报党组第一责任人并及时在党组会和日常监督检查中提出,督促党组尽快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联系机制实施。按照纪检监察组制定的《关于建立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建立责任落实、情况通报、参加会议、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督查督办等机制,建立健全市统计局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增强了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效果。充分发挥纪律检查(监察)建议的治本功效,做深做实监督首责。督促局党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失职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8、关于“抽查发现,2016年以来报销的车辆过路过桥费中,发现非本单位用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6年4月车改后,我局保留公务用车1辆,专项工作用车实行平台保障。财务人员针对我局2016年车改后报销的非本单位车辆过路过桥费进行筛查,并由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和司机进行了梳理、核对,具体情况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报销的非本单位车辆过路过桥费中有大部分为租用平台车辆过路过桥费,少部分为司机将公务用车洗车费用使用其他车辆的过路过桥费报销,2017年7月以后无此类情况发生。针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措施为:一是涉事司机已退回过路过桥费;二是涉事司机、财务人员和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深刻检查;三是重新修订《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审批制度,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公务车辆开支管理,杜绝以后再次发生。
19、关于“大量差旅费支出无明细,附件不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增加出差事前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出差前先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办公室依据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对票据进行审核,下一步将结合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管理改革要求,健全本单位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差旅费报销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程序,做到事前审批,事后审核,规范填写,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报销要素内容完整、合规。
20、关于“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超预算。”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杜绝超预算问题出现。
21、关于“2016年向康保县、桥东区等12个县区转嫁光纤网络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6年我局统一代收代交各县区光纤网络费,自2017年已改由市局统一支付光纤网络费。
22、关于“2016、2017、2018年白条支付劳务费、邮寄费、杂志费、报刊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财务人员进行了梳理、核对,具体情况为:2016年-2018年白条支付劳务费为使用现金支出凭证支付劳务费,使用邮局盖黑戳的总付邮费结算单支付邮寄费,使用报刊杂志征订收据支付报刊费。2019年以后票据无此情况。针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措施为:一是财务人员向局党组做出书面深刻检查;二是时任办公室主任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深刻检查;三是重新修订《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审批制度,严格财务审核,规范经费支出,杜绝以后再次发生。
23、关于“2016年购买雨伞,2017年购录像带等办公用品,2019年购手套,无出入库手续和领用明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财务人员针对该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与经办人进行了询问,该三项支出均有具体出入库手续,但不够详细、完整。我们对此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规定》,完善批量物品购入管理制度,理顺财务和库管的业务处理流程,做到“无出入库手续不入帐”。
24、关于“2016年3月购买2台电视机,5月购买摄像机、投影仪,7月购床、沙发等,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财务人员对三项支出进行了查找、核对,2016年3月购买2台电视机和7月购床、沙发等均已入固定资产帐,5月购买摄像机、投影仪,及时做帐务调整,已于2020年1月22日做财务帐和固定资产帐的同时调整,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25、关于“2015、2016年度对4名受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违规发放了年终奖,在2019年市纪委组织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中才发现并追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4名领导干部受纪律处分后,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受处分人的职务、级别、工资。处分期间,4名同志均未晋升职务、级别和级别工资。一名同志自2015年10月执行正科非领导职务工资和待遇。在2019年市纪委组织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中,于2019年6月已追缴四名同志违规发放奖金、工资。今后要严格执行受纪律处分人员工资、奖金发放有关规定。
26、关于“2016至2017年市统计局有4名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私自出入国(境),在2019年市委组织部开展的违规私自出入国(境)专项整治工作中才被发现,未进行相应的追责问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经党组研究决定,对1名同志给予降级处分,对3名同志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制定印发了《张家口市统计局关于出国(境)管理审批工作的规定》,明确责任,严格抓好落实。三是收缴了处级以下全部个人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在干部人事科,并严格履行使用手续。
27、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人员不上班、脱岗离岗等问题,没有真管真严,真查真纠。2016年以来有2人长期请病假不上班,未采取有效措施。”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了《张家口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外出报批报备和请销假制度》,从7月1日起严格执行,对外出报批报备、请销假程序、违反纪律处理、监督抽查做了明确规定,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两名长期病假人员做了相应处理。一人2017年度考核分别是不计等次,扣发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并于下一年度不晋升薪级工资。另一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工资、奖励性绩效。
28、关于“对机关“双简”免职保留待遇的部分科级干部、司机转岗和因违纪被处分人员共计10人,长期不上班,未采取有效措施。”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5名免职保留待遇科级干部明确了科室,安排了工作,于 8月26日正常上班履职;1名违纪被处分人员于7月1日正常上班履职;3名转岗司机分别安排在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工作,已正常上班履职;1名司机到龄退休。
29、关于“巡察期间,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在岗率不足50%。”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每日核查、每月公示出勤情况。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纪律,切实发挥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管理职能作用。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一次不在岗,本人作检查并通报;两次不在岗,科室负责人作检查;三次不在岗,分管领导作检查。
(三)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30、关于“局属事业单位超编13人,正科非领导职务超配3名;局机关科室之间、科室与事业单位之间混岗43人。”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超配1名正科级非领导,已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配备符合职数设置规定。二是通过退休、调任等方式,到年底,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由15人减少为12人。三是通过岗位调整,混岗人员由43人减少为38人。四是今后结合退休、调任,加大混岗人员调整,逐步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除混岗现象。
31、关于“近三年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都在散材料中,没有整理归档,且缺失较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档案应入材料,整理归档,截至7月底,共计整理干部职工档案82本,干部人事档案全部整理完毕。
32、关于“2019年提拔的15名干部也没有档案审核痕迹,档案中缺少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廉政证明和计划生育审核材料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指定专人对2019年提拔15名干部档案进行了审核,补齐了相关材料,截至7月底,已全部整理完毕。
33、关于“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从下花园区统计局借调1人,该同志在清理违规借调专项工作中,于2018年4-9月办理了6个月的借调手续,之后续借手续组织人事部门未予批准,但该同志仍未返回原单位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下花园区统计局一名同志借调至市统计局,参加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18年3月16日,根据借调人员的有关规定,经人社部门批准,办理该同志借调手续至2018年10月。借调期满后,我局向人社部门递交了该同志继续借调请示,但未得到批准。2019年5月,该同志已回到下花园区工作。
34、关于“中专及以下学历57人,占比61.3%,第一学历是统计专业的只有3人,占比3.2%。”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在职学历教育;二是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引进统计、经济、会计、文秘专业人才。
35、关于“正科级干部30人,其中50岁以下15人,占比50%。30岁以下干部没有,存在断层现象。”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根据编制空缺状况和工作需要,尽量引进30岁以下年轻干部。二是制定干部梯度培养计划,建立老中青合理搭配的干部队伍。
36、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待党建工作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层面上,思考不够,举措不多,督促落实不力。”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局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全面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推动党的政治理论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目前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正在筹备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在局党组的指导下,机关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带头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实施方案》,要求局全体党员干部按照方案开展活动和学习。今年已邀请市委党校吕丽梅教授、经开区党工委张树伟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高继彬到统计局大讲堂讲授《民法典》、《心理调试方法》、《统计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
37、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以理论学习代替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现象比较普遍。”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制定了党支部月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指导、督促党支部开展工作。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不按计划实施的相关党支部,责令整改。
38、关于“个别支部参加党课教育的党员长期不足应到人数一半。”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建立局机关人员考核机制,一季度一晒帐,一考核一通报,将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局机关党委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支部进行通报,对于因故没有参加教育的同志要及时补课。制定了每周五下午市统计局大讲堂制度。全局党员干部每周一课,开展理论学习;每周一考,检查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对于参会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已没有此项问题出现。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39、关于“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基层统计数据不实” 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防范统计数据失真作为统计系统重点工作来抓,今年以来加强了基层单位数据质量核查,市统计局对农业、工业、贸易、服务业和固投企业均开展了核查,共核查基层单位达57家;二是认真落实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统计约谈制度和统计执法案件案卷评查制度,8月14日完成了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局法制科;对造成统计数据严重失实的企业进行复检,构成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存在违法问题严重的县区将对县区领导进行约谈;计划年底参加由交通局组织的跨部门联合抽查。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四是转变思想观念。继续严肃清理纠正将统计部门作为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等文件做法。
40、关于“违反‘三定方案’私自增设3个科室”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0年6月19日局党组会研究了违反“三定方案”私自增设3个科室的问题,决定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范科室设置。一是经请示市委编办同意,将设管职能从核算科调整至法制科。二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规范科室设置,撤销3个增设科室,职能分别并至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社会和科技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国内贸易统计科)、法制科(统计设计管理科)。三是按照科室设置调整了局领导分工。
41、关于“机关工作纪律管理不严格”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建设。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三是切实发挥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管理职能作用。四是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加强纪律管理,及时约谈、追责、问责,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42、关于“2013-2015”年期间,财务管理不严,违反财经纪律,差旅费报销随意”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增加出差事前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出差前先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办公室依据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对票据进行审核,下一步将结合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管理改革要求,健全本单位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差旅费报销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程序,做到事前审批,事后审核,规范填写,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报销要素内容完整、合规。
三、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在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关心和支持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针对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职,深化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统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做好后续整改的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充分认识巡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继续履行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的整改职责,对巡察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二)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同时,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狠抓整改责任落实,按照整改方案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于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脚踏实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党组将主动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执行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要坚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自觉接受驻市审计局纪检组的监督,指导支持机关纪委完善制度,明确职能、创新手段,发挥其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坚持从严执纪,关口前移,源头防腐,形成威慑。
(四)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此次巡察是对市统计局的一次重要“工作巡察”、“纪律检查” 和“政治体检”,市统计局党组将把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整改作为改进和推进统计工作的难得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统计系统所有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践行五大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型升级,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两区”建设、再造河北新两翼中发展壮大,为“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24774;邮政信箱:张家口市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jktjjbgs@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统计局党组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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