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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巡察阳原县八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1-21 17:26:33 阅读量:1908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巡察县委统战部等八个单位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十三巡察组组长张志勇向县委书记孙海东、县长李德、县委副书记周成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董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张河传达了市委书记回建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张志勇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张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董炜主持会议,八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次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阳原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阳原县委统战部、阳原县委编委办公室、阳原县公安局、阳原县人大办公室、阳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阳原县第一中学、阳原县第二中学、阳原县第三中学等八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巡察组组长张志勇强调,这次巡察工作主要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被巡察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张志勇指出,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察重点任务,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8个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巡察组在工作中,要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向市委汇报巡察情况,按照市委要求分类处置、注重统筹,用好巡察成果。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最后,被巡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次进行了表态发言,各被巡察单位纷纷表示,一要高度重视本次巡察工作,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做好准备,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三是端正态度,切实抓好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本次巡察主要查找自己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进行整改,对于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做到边巡察、边整改、边提高,全面提升单位各项工作水平。

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在阳原工作2个月左右,手机:18832301948、18832324396(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zjkswxcz13@126.com,意见箱设置于被巡察单位外显著位置。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6日。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阳原县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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